近日,記者從長春市學校安全工作會議上獲悉,各級學校安全工作將納入該市政府和教育兩級督導評估體系。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年度考核時將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并在系統內通報批評。同時,該市政府將每年設立200萬元獎勵資金,用于表彰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及相關部門。
會上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聯合公安、交通、文化、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督、新聞出版等系統,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研究和分析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問題。
長春市教育局局長馬軍介紹,2012年,長春教育系統未發生一起重大責任事件。到今年6月底前,全市各級學校將逐步完善校園警務室,配備相應安保器材,安裝與轄區派出所聯網的“一鍵式”網絡報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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