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米文勇記者彭江攝影韓杰)去年11月13日,彭州市白鹿鎮宏盛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死亡19人、重傷4人、輕傷7人的慘劇。昨(15)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礦原礦長何永貴、副礦長趙順建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6年。據悉,這是新刑法增加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罪名以來,成都市首例因發生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礦長被判刑的案例。
庭審礦長向死者志哀
公訴方指控稱,兩被告無視國家法律,因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特大傷亡事故,造成1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趙順建稱:“死那么多礦工,作為我來說,我還是非常難過。向死者表示哀悼。”同時,他也請求法庭能夠寬大處理。庭審即將結束,當審判長問何永貴有沒有什么話要說,何搖頭說:“沒有了”。趙則湊近話筒說:“通過這次事故,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重于泰山。”他希望同行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故。
感言再也不在煤礦干了
和議庭采信了公訴機關出示的證人證言,以及現場勘察報告和技術鑒定報告等證據。法院認為何、趙兩人的行為為事故的發生留下了安全隱患,宣判何永貴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趙順建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何、趙兩人當庭表示對判決有意見,但是否上訴,要給律師商量后再做決定。
宣判后,何某表現相對冷靜,面對記者的詢問,他認為問題主要還是出在管理上,重要的是礦工要多學多練。他在承認自己管理上有失職地方的同時,又強調國有煤礦那么好的條件,還是要死人。趙眼圈發紅,他稱,服刑出來后,再也不在煤礦干了。
昨日庭審中,彭州市境內的幾十家礦山負責人前來旁聽,一旁聽的煤礦負責人說,煤礦安全投入一定要夠,要分工盡職,不能蠻干。這個案件是在告誡同行,要遵章守紀,履責到位。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