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安監局發布今年高溫補貼政策:6月1日到9月底,凡日氣溫在37℃以上,職工每天可獲得5—20元高溫補貼。如單位拒絕或克扣工人高溫補貼,職工請撥市安監局24小時值班舉報電話:67511625。安監部門核實后,除了為職工討回應得的高溫補貼外,還將對違規單位處罰3萬元以下罰款。
今年處罰要逗硬
據市安監局介紹,《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去年6月1日起施行,絕大多數單位嚴格按標準發放了高溫補貼。由于去年是第一年,安監部門對違規單位以說服教育為主,只要補發了補貼就沒有罰款。而今年只要職工舉報屬實,市安監局將對違規單位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悉,市安監局新成立的安全綜合協調處,安排了專人負責執行《辦法》,監管落實到人。
氣溫以氣象臺公布為準
從6月1日到9月底,日最高氣溫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用人單位應按每人每天5—10元標準發放高溫補貼;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每人每天高溫補貼標準為10—20元。
市安監局強調,氣溫以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通過當地媒體發布的天氣預報為準,而不是個人拿溫度計到太陽下測溫度。去年不少建筑工人向安監局反映,他們在露天作業,應以室外溫度為準,這是錯誤的。
發放時間由單位定
職工關心什么時間發放高溫補貼?《辦法》稱,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但最遲不能超過9月底。用人單位也可“現過現”,今天發昨天的高溫補貼,也可半個月或一個月發一次。
市安監局強調:《辦法》規定,5至9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給工作人員準備南瓜綠豆湯、冰凍酸梅湯等清涼飲料。其中的6至9月,用人單位還應按規定向工作人員發高溫補貼,并且高溫補貼不能代替清涼飲料。
高溫補貼不算工資
市安監局稱,去年有少數單位將高溫補貼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抵扣工人工資,這是不允許的。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高溫補貼不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