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14日通報鳳陽縣晶鑫礦業公司“6·21”爆炸事件調查處理情況,認定這是一起非法買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6月21日3時17分,安徽鳳陽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發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傷。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非法買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
根據爆炸事件調查結果,鳳陽縣在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當量核定環節管理混亂,民用爆炸物品非法買賣嚴重,配送流向環節監管失控,對此鳳陽縣公安部門負主要責任;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混亂,非法開采、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行為嚴重,對此鳳陽縣國土資源部門負重要責任;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亂,對礦產資源非法開采行為制止不力,綜合監管不到位,對此鳳陽縣安全監管部門也負一定責任。
安徽省決定,對鳳陽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給予該縣公安、國土資源、安全監管等部門及大廟鎮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對玩忽職守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案生產經營單位和民爆銷售單位給予罰款至吊銷證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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