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完成對旅游景點、商業設施、體育場館、娛樂場所、公園、學校、地鐵、機嘗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公共安全檢查,梳理風險隱患清單,落實整改治理措施。要督促相關經營和管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明確最大人流承載量、限流措施和疏散路線等具體內容,做到“有組織活動有預案,群眾自發活動也要有預案”,尤其對活動變更要做好風險評估、信息發布等工作。要根據應急預案,落實活動場所的供水供電、臨時廁所、移動通信等基本保障措施。各區縣要在年底前對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場所進行全面梳理和評估,符合條件的要建立區縣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明確管理單元牽頭主體,做實特定區域應急管理工作。
(三)切實加強監測預警,進一步提升突發事件防范能力。
這起事件反映出,相關管理部門對監測信息研判不夠、對人群高度密集產生的后果估計不足。要健全“誰主管、誰監測,誰預警、誰發布”的預警管理機制,針對不同突發事件,完善預警標準和響應措施。進一步加強重點環節、重點領域和重要時段的現場情況監測,結合大規模人員聚集、大流量交通等情況變化,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限流、劃定區域、單向通行等交通管控措施,重點加強臺階、扶梯、連接通道等特定區域的人員流動管理。要適時在全市重要場所設立顯示屏和高音喇叭等安全提示設施,充分利用應急廣播、新聞媒體、網絡等平臺發布預警信息和相關提示,規范引導市民游客采取合理避險措施。要利用大數據加快構建全市統一的公共安全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預警信息溝通。
(四)切實加強應急聯動,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置能力。
這起事件表明,“條塊分割、條線分割、各自為政”依然是城市運行管理亟需破解的難題。要結合這起事件教訓,近期抓緊組織修訂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本市應急聯動體制機制和響應程序,強化指揮協同,提升應急聯動處置效能。要加強應急隊伍訓練和管理,組織開展實戰化應急演練,特別是要針對軌道交通、高層建筑、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等開展專項處置和救援訓練及演練,確保現場處置和救援有序高效。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執行值班值守制度,嚴格落實重要節假日及重大活動前后領導值班帶班制度。要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規定的時限要求,向同級和上級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避免信息遲報、漏報,杜絕謊報、瞞報。
(五)切實加強宣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和能力。
加強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發揮“5•12”防災減災日等公共安全宣傳活動作用,依托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公共安全知識普及。要扎實推進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社區(鄉村)、進企業、進學校”,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社區(鄉村)組織的防災宣傳活動,督促企事業單位組織職工開展應急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加強大中小學安全教育,增強青少年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緊研究制定本市院前急救地方性法規。要加強以急救知識為核心的應急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急救專業資質人員比例。推動市民參與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共同樹立憂患意識,增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12•31”外灘陳毅廣場擁擠踩踏事件聯合調查組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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