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費”其實早已不是什么具有新聞價值的猛料,只是輿論與公眾的健忘,使得記者排隊領取所謂“封口費”的事情不斷被爆出,不斷讓我們震驚,接著就是不斷被我們就事論事的處理甚至刻意遺忘。一次次的“封口費”丑聞,羞辱的豈止一個新聞界?恰恰在這個時候,我們更需要認真考慮包括媒體的客觀中立以及相關立法等久拖不決的根本性問題。
太陽底下無新事,“封口費”的江湖傳聞也不是今天才出現,更不可能僅僅局限在山西一地。網上流傳的《大河報》前副總編輯馬云龍先生在復旦大學的一次演講中就曾提到,其所屬報紙在2005年8月河南某次礦難后,就曾披露“數百名真假記者蜂擁到透水的煤礦領取封口費”的事情,領錢者甚至因為排隊加塞而致現場一度混亂不堪。而作為問題頻發地的山西以及山西的媒體,只是“誰叫他不幸身在山西”罷了。至于此次被良知尚存的媒體披露出來的那些骯臟的新聞界“潛規則”,除了具體情節的個案差異之外,恐怕也剩下對“北京牌照的某電視臺‘安全現場’欄目的越野車”以及“總部分別位于北京和香港、均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響”的兩家知名電視臺等欲蓋彌彰的細節的好奇與揣測了。
是的,這是恥辱!依然能感覺到這是恥辱的,到底還有多少人?有論者曾呼吁國人要“捍衛做賊心虛的傳統美德”,對于彌漫著潛規則空氣的新聞機構,是否也已經到了需要呼吁捍衛這種起碼的恥辱感的緊迫關頭?
筆者以為,“封口費”丑聞無法根除的關鍵在于沒有建立真正懲前毖后的追究機制,進而無法真正建立健康有序的職業倫理。比如,曾經也熱鬧過一陣子的繁峙礦難“金元寶”事件,據筆者所知,就有當事人在受到所謂“處分”之后,依然改名換姓“活躍”在媒體圈中。沒有什么人被真正追究過責任,或者說我們的責任追究從沒有讓什么人感覺到過真正的痛,這恐怕是問題的要害之一。
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真假記者扎堆兒在“封口費”上?以輿論監督為天職的媒體到底怎么了?其中不能忽視的一個重要原因,恐怕還是真記者與真新聞的難做:管的部門太多,大家工作戰戰兢兢,深怕踩“紅線”、觸“地雷”,索性放棄了社會輿論監督的使命。沒有了使命感,剩下的恐怕就只有數錢的手感了。而這一切,正是獨立媒體缺失與相關立法滯后的無可避免的體制性惡果。如何確保媒體的客觀報道,這是監管與限制媒體權力的大前提。只有讓真正擁有客觀精神的媒體站起來,讓真正有職業良知的記者不再有絲毫畏懼,才能為新聞傳媒樹立一個有感召力、有希望的道德標桿。
沒有觸及新聞體制變革,只有頭痛醫頭的個案嚴辦,不僅封不住愈演愈烈、甚囂塵上的“封口費”,恐怕只會對新聞媒體產生由表及里的深層傷害。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下一篇: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