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的統計資料,近10年來全國共報告各類急性職業中毒14089例,死亡1605例,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為主的窒息性氣體中毒表現突出,其中一氧化碳中毒3952例,死亡585例,硫化氫中毒1266例,死亡466例,兩者占總中毒例數的37.04%,占總死亡例數的65.48%,而且一半以上的重大職業中毒都發生在密閉空間作業場所。
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窒息性氣體職業中毒特別喜好密閉空間,這是由兩者的特點造成的。所謂窒息性氣體,是指經吸入使機體產生缺氧而直接引起窒息作用的氣體,主要的致病環節是引起機體缺氧,其中一氧化碳是因為阻礙血紅蛋白與氧的結合,影響血液氧的運輸,導致機體缺氧,發生窒息;硫化氫則主要是抑制細胞內的呼吸酶,從而阻礙細胞對氧的利用,使機體發生細胞內“窒息”。所謂密閉空間,是指一個被圍封容易產生缺氧、職業中毒和職業危害的空間,必須滿足3個條件:(1)空間足夠大,工作人員可以完全進入,并完成指定的工作;(2)出入口較為狹窄;(3)并非為長時間工作而設計。常見的密閉空間有各類儲罐和容器、下水道和其它地下管道(如電纜溝)、地下設施(如地道)、糧食筒倉、鐵路罐車、艦艇船艙、隧道、密閉運輸通道、坑槽、井、污水渠、喉管、煙道、鍋爐、壓力容器、艙口、沉箱、豎井或筒倉等,見圖一。
通過下面兩個典型案例分析,我們可以初步了解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的危害特點。1999年7月29日晚上8時左右,某石油化工廠合成工段在檢修反應罐期間,發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14人,其中重度中毒4人,死亡2人。事故是這樣發生的。該廠合成反應罐系甲醇與一氧化碳在甲醇鈉的催化下進行反應,7月28日上午因甲醇噴頭損壞,停產對反應罐加水沖洗,并對反應罐內的可燃性氣體(包括一氧化碳)進行了監測,在認為毒氣排放合格,氧氣含量合格的情況下,公司頒發了進罐許可證,兩名工人未戴防毒面具進入罐內維修,約13分鐘后兩人求救,5人未戴防毒面具先后進罐救人相繼中毒,此后其他人員戴防毒面具將中毒者救出,急送醫院搶救,結果兩人死亡。當地勞動衛生監測機構對反應罐空氣采樣分析,甲醇未檢出,而一氧化碳含量為190mg/m3,超過國家標準50多倍。分析這起事故,雖然進罐前監測一氧化碳合格,但不排除監測結果不準確(罐內毒氣排放不徹底,一氧化碳在罐內空間的分布不均衡)、一氧化碳進氣閥門可能關閉不嚴等,但工人未戴防毒面具,違章進入反應罐這樣危險的密閉空間作業才是發生中毒的主要原因,而且工人缺乏自救和互救的基本知識,導致中毒人數擴大。
無獨有偶。1999年1月,東莞市某造紙廠發生一起因工人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和缺乏救助常識而導致10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的重大職業中毒事故。該廠漿池外型似一倒扣的半球狀體,頂部有一40 cm×60 cm洞口,工人利用竹梯從洞口進出清洗漿池。事故發生的當天,工人按照慣例停機,并經過往漿渣池中灌水、排水的工序后,2名工人下池清掃漿池,當即暈倒在池中。在場工人擅自下池救人,先后有6人相繼暈倒在池中,另有2人在救人過程中突感不適被人救出。廠領導趕到后,立即組織搶救,經往池中灌氧、用風扇往池中送風后,方將中毒者全部用繩子拉出池來。10例病人在送往醫院搶救后,死亡4人。事后在洞口內10厘米處測得硫化氫濃度為55 mg/m3,超過國家標準的4倍多。分析這起事故,該廠漿池其實是一個密閉空間,工作人員在既沒有對空氣進行監測,又沒對池內進行通風處理,也沒有佩戴任何個人防護用具的情況下,進入高濃度硫化氫環境工作,隨后又發生一連串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識而下池救人導致相繼暈倒的事故。
上面兩個典型案例都發生在密閉空間,是眾多中毒事故的一個縮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中毒,是防止急性職業中毒的一項重要任務。
首先,政府管理部門應加緊制訂并執行密閉空間準入程序與方法的標準和法規。
由于密閉空間及其職業危害的管理是一個很復雜的工作,各國政府都很重視。美國聯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很早就頒布了適用于工業生產中密閉空間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標準《需要許可的密閉空間》和有關的呼吸防護標準。英國1997年發布了《密閉空間條例》;而《澳大利亞健康安全法》、《加拿大職業安全與健康條例》和《加拿大勞工補償法》則專門對密閉空間作業的有關事項作了規定。
我國香港地區在1973年制定了《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則》,并分別于1981年、1989年和1998年給予了修訂。2000年6月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又出版了《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但是,我國內地對密閉空間作業場所的立法還很不完善,1991年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了《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 12942-91), 規定了在有限空間內進行涂裝、熱工等作業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于船舶、機車車輛等行業的有限空間作業,但不適用于礦井、隧道工程、工藝條件的氧濃集間或缺氧間,公用事業的上、下水道和電訊設備的進出口。1997年國家技術監督局又發布了《防止船舶貨艙及封閉艙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 16993-1997),主要適用于從事運輸、裝卸和貯存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貨物的船舶及封閉艙,范圍比較狹窄。對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的環境,發布了呼吸防護標準《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但是,從近年來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中毒事故不斷發生的趨勢來看,我國密閉空間的標準和法規遠遠不能適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關部門應聯合起來,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制訂出適用、有效和利于操作的標準和法規。
第二,企業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建立應急救援機制。密閉空間作業安全首要的問題是對密閉空間危險源的正確辨識。企業管理人員或業主要清楚密閉空間的概念,明確本企業存在哪些密閉空間危險,建立并嚴格執行密閉空間作業規范,要配備窒息性氣體監測儀器、安全索具、個人呼吸防護用品和通風、通訊、照明設備等。定期進行密閉空間作業應急救援演習,沒有條件建立救護隊的單位,要和當地的急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第三,要培訓各類與密閉空間作業有關的人員,包括企業主管健康與安全的領導、進入密閉空間的作業人員、在密閉空間外的監護人員、搶險人員、輔助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監察人員等。只有各方面對密閉空間作業的健康安全問題重視起來,按照規范程序操作,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密閉空間窒息性氣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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