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應急策劃
(一)工程概況
商務廣場A、B座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是由山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的商辦建筑群,位于濟南市二環東路百花公園對面,處于濟南市開發區的繁華商住區。地下3層,地上30層,地下3層為車庫和設備用房,地上1-4層為城市商業、金融、證券、商務會所及休閑娛樂中心,5-28層為大空間商住兩用房,29-30為設備和電梯房。本工程由山東大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設計。由兩棟連體建筑通過裙房相連接,與B座、C座及其裙房等工程共同形成塔樓、板式樓、裙房為一體的現代化建筑群。
本工程由兩棟連體30層塔樓組成,塔樓呈正四方形,總高度122.9米,結構高度104.5米,建筑面積約71025平方米,南北長78.4米,東西寬62.75米,塔樓為30.4米×31.5米的長方形,外窗為豎向條窗,頂部為弧形反檐處理。箱形基礎,框架-剪力墻結構體系,塔樓標準層為9米×9米柱網預應力梁板結構,外窗為豎向條窗,頂部為弧形反檐處理。基礎設抗震縫和沉降縫,在主樓與裙樓間設混凝土沉降后澆帶。本工程抗震設防烈度六度,框架-剪力墻抗震等級三級。本工程地上部分為框架-剪力墻體系,主樓為箱式基礎,裙樓為有梁式整板基礎。
現場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機一臺,用以提升建筑材料,施工電梯兩臺,主要是施工人員上下使用。
(二)、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圖:
圖1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圖
(三)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液壓升降式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施工電梯操作失誤或失靈。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特點,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是塔吊傾覆、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火災等。在工地已采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防范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定塔吊傾覆的應急方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吊基礎坍塌時可能傾翻;假設塔吊的力矩限位失靈,塔吊司機違章作業嚴重超載吊裝,可能造成塔吊傾翻。
2、突發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a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b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c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d塔式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e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f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②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
g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j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
k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l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法律法規要求
《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商務廣場塔機交叉作業管理細則》。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塔吊傾翻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施工生產的副總經理
總工程師
成員:安全質量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工會生產保護部
公安處
勞資培訓部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部
設備物資部
集團中心醫院
集團公司機關門診部:
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下設:
通訊聯絡組組長:
技術支持組組長:
搶險搶修組組長:
醫療救護組組長:
后勤保障組組長: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保衛組職責:
1)保護受害人財產。
2)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4)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搶險搶修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①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②備用絕緣桿5m一根;
③備一根φ20綜繩長30m,備一根φ12尼龍繩長30m(存項目部);
④急救藥箱2個(項目部、土建隊各備1個);
⑤手電6個(塔吊、電工、搶險組、防護組、經理、副經理各1個);
⑥對講機6部。
主要應急機械設備儲備表
序號 |
材料、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規格型號 |
主要工作 性能指標 |
現在 何處 |
備注 |
1 |
液壓汽車吊 |
輛 |
1 |
QY-16 |
16T |
現場 |
|
2 |
電焊機 |
臺 |
2 |
BX500 |
|
現場 |
|
3 |
卷揚機 |
臺 |
2 |
JJ2-0.5 |
拉力5T |
現場 |
|
4 |
發電機 |
臺 |
1 |
|
75KW |
現場 |
|
5 |
小汽車 |
臺 |
1 |
|
|
現場 |
|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相關單位聯系電話表
序號 |
單 位 |
聯系人 |
電 話 |
備注 |
1 |
濟南市急救電話 |
|
120 |
|
2 |
|
|
|
|
3 |
大城賓館電話 |
|
8965451 |
|
4 |
山東航空大廈 |
|
5698666 |
|
5 |
市安監局二處 |
謝廣平 |
6056079 |
|
6 |
市建管局安監站 |
房健 |
6401832 |
|
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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