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思想:縮小停電面積,盡快更換已損壞電桿,縮短停電時間,及時恢復供電。
2、主供電系統事故類型:線路常見故障:
(1)導線損傷、斷股、斷裂;
(2)因外力作用(桿基失土、洪水沖刷、外力撞擊等)發生倒桿;
(3)因氧化、腐蝕等原因產生接觸不良,導致接頭發熱;
(4)因氣溫升高、負荷電流過高或導線附冰,導致弧垂增大,引起導線對被跨越物放電;
(5)單相接地、兩相短路、三相短路、缺相;
(6)氣溫、風、雨、霜雪、雷擊以及污穢空氣、樹木生長等影響安全供電。
3、應急預案啟動:
(1)電力調度室接到主供電系統事故報告時,應向報告人詢問清楚事故發生地點、范圍及原因。
(2)電力調度室應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應急工作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①事故地點,②事故發生的線路名稱及桿號、桿型,③事故造成的停電面積。
(3)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本事故應急預案。
(4)線路搶修組組長負責主供電線路事故處理的現場總指揮,組織本部門聯系協調相關方進行處理及時向上級報告。
(5)線路搶修組安排人員(兩人以上)攜帶安全工器具趕往事故現場,確定斷開事故點電源方案,實施事故現場清理,做好事故搶修的準備工作。
(6)根據現場人員反饋的信息,物資供應組、線路搶修組負責事故搶修所需物資、材料的準備工作。備品材料不能滿足事故搶修工作時,物資供應組負責事故搶危物資供應。
(7)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辦公室根據現場反饋信息,組織指揮事故搶修工作,線路搶修組負責線路事故搶修。
4、事故應急程度
4.1事故巡查
4.1.1 線路搶修組接到電力調度室線路發生故障、開關跳閘、組織搶修指令后,應組織人員到現場巡視查明事故原因。
4.1.2 線路搶修組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匯合工區,同時通知汽車班做好出車搶修準備。
4.1.3 根據線路狀況、地理位置制定巡視方案及措施,按排人員前往該線路進行全線巡視,查找故障點。
4.1.4 巡視人員攜帶望遠鏡到達現場后,應核對線路名稱,進行具體分工開展巡視檢查,并交待巡視內容、標準和注意事項并保持通訊暢通。
4.1.5 根據故障情況,進行有針對性巡視,檢查應到位,逐基桿塔巡查,不得漏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巡視結束工作負責人應將巡視結果及時匯報處有關領導。
4.2事故搶修
4.2.1 根據故障類別(單項接地、二相短路、三相短路、倒桿、斷線、缺相、絕緣子閃絡等故障),搶修領導小組應匯同有關人員制定搶修方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4.2.2 準備工具、物質、材料、配品備件裝車,赴事故現場。
4.2.3 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首先核對線路名稱和桿號,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分析危險點,口頭布置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和任務交底,進行具體分工
4.2.4 由專人用合格的驗電筆在作業地段兩端進行驗電,并設專人監護,確無電壓后,在作業地段兩端裝設臨時接地線。
4.2.5 搶修人員在作業中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架空送電線路檢修工藝規程》
4.2.6 搶修工作結束,工區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工作負責人應清點工具、材料是否遺忘,桿上作業人員是否從桿塔上全部撤離,確無問題后,方可拆除兩端臨時接地線。
4.2.7 工作結束恢復送電,搶修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匯報:搶修工作已結束,臨時接地線已拆除,人員全部撤離,線路可以恢復送電。
四、事故處理安全措施:
(1)緊急事故處理可不填寫工作票,但必須填寫事故搶修單,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必須親自檢查安全措施是否齊全,是否落實到位,必要時加以補充。
(2)按照現場確定的斷開事故點電源方案,組織實施停電、驗電、掛接地線,并恢復與事故點無關線路的供電。
(3)做好參加搶修人員現場分工并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務。參加搶修人員不足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調用。
(4)倒桿事故處理最重要和最耗時的是挖坑工作,第一組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首先確定新桿位置,進行挖坑。在確定新桿位置時,應考慮各種因素①“T”接桿、轉角桿應在原位挖坑;②直線桿可選擇在原桿大號或小號側 兩米 內挖坑,不能在線路外側或遠離原桿位選擇新桿位。(注意事項:挖坑前應先觀察現場環境,原桿未完全倒落或有危及挖坑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在現場清理后方可進行,不準在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進入工作現場從事挖坑和任何工作。)
(5)事故處理結束后拆除所有預設安全措施,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全面檢查工作現場確認預設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查明所有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工作現場,方可下令恢復供電。
(6)恢復供電時,安全監督員應現場監護,工作負責人應在事故搶修現場等待恢復供電運行正常后方可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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