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證我公司各部門的地震應急工作順利、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發生地震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為震后盡快恢復生產秩序、生活秩序創造有利條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特點,編制《三門峽供電公司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2.1 《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
1.2.2 《河南省電力公司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2.3 三門峽地區地震參數區劃圖
1.2.4 三門峽地區城區規劃圖
1.3 適用范圍
1.3.1 本預案適用于三門峽供電區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部門的搶修、自救、恢復工作。
1.3.2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三門峽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的應急處理工作,各縣局可參照本預案要求,制訂符合地方政府和本網實際的應急預案。
1.4 工作原則
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原則為“預防為主,綜合防御;突出重點,分期實施;平震結合,常抓不解”。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成立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在接到臨震預報或發生突發性地震時,自行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并分系統、分專業組成抗震救災系統,系統的組成見附表1。
2.2 為保證震前防災措施的落實及震后有組織有秩序地投入搶險救災,及時恢復重要用戶的供電,保證傷員的及時救治及救災物資、食品、飲用水的供應,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對救災系統組成機構的任務和職責做明確分工。詳見附表2。
2.3 公司抗震指揮部接受三門峽市抗震指揮部和河南省電力公司的雙重領導。
2.4 公司成立破壞性地震應急搶修隊,應急搶修隊直接受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指揮,輸電、變電、配電搶修隊伍組成見附表11。
2.5 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通訊錄見附表12。
3 信息報告及發布程序
3.1 當得到三門峽市抗震指揮部的臨震預報通知,公司抗震防災工作辦公室應在10分鐘內向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匯報。
3.2 各變電站報告發生地震時,地調在5分鐘內向公司抗震防災工作辦公室匯報,公司抗震防災工作辦公室在5分鐘內向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匯報,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在20分鐘內向三門峽市抗震指揮部和河南省電力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匯報。
3.3 在破壞性地震發生開始時要求上報的內容包括:地震發生時間、震中所處位置、地震烈度、破壞性、可能造成的影響、需要緊急援助情況等。
3.4 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期間,一方面進行緊急救援措施,另一方面每隔兩小時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向三門峽市抗震指揮部和河南省電力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匯報地震損壞情況和緊急處置情況。
3.5 在破壞性地震結束,緊急處置基本完成時,公司抗震防災工作領導小組向三門峽市抗震指揮部和河南省電力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匯報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房屋建筑破壞、財產損失情況和事故期間人員轉移、設備搶修、電網恢復等情況。
3.6 在發生破壞性地震期間所需進行的信息報告,向新聞單位發布的信息一律由公司抗震救災辦公室統一進行發布,其他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發布任何與破壞性地震有關的信息。
4 應急處置
4.1 避震疏散
4.1.1 避震疏散(是在震害嚴重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特殊措施)應“因地制宜、掌握時機、統籌安排、減少損失”。
4.1.1.1 避震疏散場地的選擇應結合周圍環境及市抗震指揮部門的統一布置,注意避開“兩高一低”,即高大建筑物,高壓電線及低洼地邊緣滑坡地帶。
4.1.1.2 選擇合適的疏散時機。根據臨震預報情況,結合房屋建筑抗震能力,以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為主,寧早勿遲。在無預報情況下發現有異常情況,一方面同上級部門聯系,同時立即組織人員疏散。
4.1.2 疏散場地選擇
4.1.2.1 三門峽供電公司家屬區分布在市區人口密集地區和相對稀疏的開發區兩地,人口密集地區周圍空閑地較少,這給避震造成一定困難。原則上按市抗震部門統一規劃進行。中長期避震在陜州風景區,短期避震參考表9—3。
4.2 工程搶險及緊急修復
4.2.1 輸變電設施
4.2.1.1 根據國家地震局編制的第三代“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三門峽供電區內三門峽市、靈寶市、陜縣為八度設防區。義馬市、澠池縣、盧氏縣為六度設防區。據此,把在上述區域內的輸變電設施設防及震后恢復順序分為一、二類,并把一類區域內關系電網安全的輸送電線路和供重要負荷的輸送變配電設施定為一級,后備及其它設施為二級(見附表9—9)。根據這一原則,確定輸送變電設施的震前加固及震后恢復順序為:先一類一級,次一類二級,后二類。
4.2.2 市區配網
4.2.2.1 貫徹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重點保障及優先恢復的對象是:黨政軍領導部門及抗震指揮部門、醫療救護機構、水、電、糧油食品加工供應部門、郵政、通訊、消防、社會治安保障等部門。這些系統負荷分布詳見表9—10。當地震造成這些系統供電中斷時,配電搶修隊應在最短時間內予以搶修恢復,對雙電源供電的用戶可先恢復一路電源供電。
4.2.3 通訊系統
4.2.3.1 光纖通訊,我公司主通道通過ATM交換機與省干線光纖連接,因此,優先保證光纖通訊的暢通無阻,即保證公司ATM交換機和光纖線路的完好,是保證通訊暢通的首要條件。
4.2.3.2 微波通訊,我公司是通過鄭—三微波和省公司相連,雖然投運時間早(86年投運),通道少,但運行還比較穩定,現作為主要備用通訊手段。因此,應優先保證微波通訊的暢通無阻,即保證公司微波站及馬莊微波站設備的完好,同時,高村—公司微波、公司—火電廠—五原變微波通道應予以保證和優先恢復。
4.2.3.3 地調至各變電站的通訊:220kV五原、甘棠、高村、紫東、虢都、砥柱變電站,市區110kV變電站主要靠數字通訊手段,其他邊遠各變電站的通訊手段主要靠載波和衛星通訊。高村、五原變電站做為我公司的通訊樞紐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村、五原通訊站和公司微波室、載波室、總機房是重點保護及優先恢復的通訊站。同時,市話網、移動通訊也可做為地調與各變電站聯絡的輔助手段。
4.3 臨震應急對策
在接到臨震預報后,公司抗震指揮部一方面同省電力公司、市抗震指揮部門繼續保持聯絡,一方面組織好我公司震前準備工作,檢查、督促、協調各專業組工作,由公司抗震指揮部向公司各部門下達應急命令,各部門根據命令立即采取應急對策。從而保證抗震救災工作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4.5治安、消防應急對策
4.5.1 當接臨震預報后,治安消防組進入集結地點,進行分工準備,檢查重點部位保衛措施落實情況,準備消防器材,并組織人員開展治安巡邏,防止壞人借機制造混亂、滋生事非。
4.5.2 地震發生后或發生突發性地震(無預報)應立即組織人員對生產崗位重要部位及疏散場地采取治安防范措施,并將次生災害發生情況報告抗震指揮部,同時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撲救,重大火災及時報告市消防部門。
4.6 自救互救對策
4.6.1 普及自救互救知識是減少人員傷亡的重要措施。因此,物業公司在平常即應注重抓好這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
4.6.2 當接到臨震預報后,個人或家庭帶適量的食品、飲料、御寒衣物等必要的生活用品,按規定的疏散路線到避震場所避震,并注意離家前斷開水源、電源、火源、液化氣開關,關閉門窗,并將容易跌落物品放在平穩地點。
4.6.3 當發生突發性地震時,要沉著冷靜、見機而行。住平房人員可迅速離開房屋,撤至安全地帶,住樓房人員切記不能慌張向樓下跑,而應就近選擇避難地點,如家中廚房、廁所等跨度較小的房間及床下、桌下等。正在公共場所的人員不能慌亂奪路而逃,應立即躲入家俱等有較硬支撐的物體下面。正在行駛的汽車應熄滅停車。
5 物資保障措施
5.1 物資儲備原則
5.1.1 與正常生產、大修工程設備物資儲備相結合。
5.1.2 與事故備品配件儲備相結合。
5.1.3 針對震害特點儲備易損物和備件。
5.1.4 整組設備價值較高的不予儲備,緊急情況下依靠外援。
5.2 保管及供應
5.2.1 抗震應急物資采取分級保管,即一般低值易耗的常用備品及施工工器具由班組或工區保管;設備類及易損件、價值較高的備品由局物資公司統一在倉庫存放,并有專庫專人管理(可與事故備品合并管理)。
5.2.2 根據儲備計劃,物資公司可參與生產工程循環,但必須保證儲備計劃的落實。
5.2.3 震時物資的供應,應根據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由物資公司統一發放,不足部分由物資公司聯系外援和采購。
6 經費保障
6.1 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安排能滿足破壞性地震搶險救災需要的資金,該資金不能挪作他用,保證發生破壞性地震時資金到位。
6.2 公司每年應撥付資金用于抗震救災生產、生活物資儲備,對過期、損壞的物資及時進行更換、補充。
7 宣傳、培訓與演習
7.1 地震是一種自然災害,它的突發性和在極短暫時間內爆發的極大破壞力,易使人們產生恐懼心理。同時由于科技水平與監測手段的限制,很難準確預報,這又使人們產生神秘的心理。另一方面,強震是一種再現周期很長的一種罕遇的自然現象,長期未發生強震,容易使人產生麻痹、松懈甚至僥幸心理。一旦強震發生很容易產生驚慌失措的反應。這些心理對開展抗震救災都是有害的。
必須依靠宣傳教育,樹立起正確對待地震的思想準備:既不忽視,又不驚慌,而要沉著冷靜正確地對待它。要樹立“預防為主,綜合防御;突出重點,分期實施;平震結合,常備不懈”的思想。“寧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實做好各項抗震防災工作。因此宣傳、教育抗震防災的基本知識是一項經常而需長期堅持的重要工作。抗震工作能否做好,關鍵在于領導重視,可通過辦一些短期的培訓班、報告會等方式進行。充分利用三門峽電力新聞中心進行普及抗震知識的宣傳。
7.2 宣傳、培訓的主要內容:
7.2.1 主要宣傳地震基本知識。對產生地震的原因,震級和烈度的關系,有感地震和破壞性地震,近震和遠震,地震破壞力的表現,地震的預報,地震的前兆等知識的說明。使人們認識到地震是一種必然的自然現象,地震遲早會發生,但不是不可預防的。
7.2.2 防震避災的基本知識,要使群眾知道防震避災的應急應變能力,以及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和蔓延的知識。
7.2.3 將每年的七月二十八日(唐山大地震紀念日)定為“抗震救災宣傳日”,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增強群眾防災意識。
7.3 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破壞性地震應急功能演習,提高全體職工對破壞性地震發生時的應急能力。
8 附則
8.1 本預案與上級頒發的有關法規、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8.2 本預案的解釋權屬三門峽供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8.3 本預案根據人員及相關部門變動情況每年核定修編一次。
8.4 本預案自2007年7月1日起實行。
下一篇:汽輪機油系統火災事故處理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