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電力生產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1.2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概況
窒息人身傷亡事故類型
a. 容器類工作缺氧;
b. 管道溝道內有有毒氣體;
c. 其他。
3 應急預案內容
3.1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 員:其他廠領導、廠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培部、黨群工作部、物業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3.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班組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1.3領導機構及日常管理機構的職責
a.窒息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公司領導、集團公司及地方政府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b.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后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后處理。
c.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安培部。
d.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
e.當窒息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并上報組長、副組長,由組長或副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1.4應急通訊
總指揮電話號碼:
副總指揮電話號碼: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7876207
廠內火警:119
新市區人民醫院門診:2063006
新市區人民醫院急診:2063120
廠內部值班報警:110 7876117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嚴格執行容器內作業的各項規定、措施;
3.2.2進入容器內時,必須進行有關氣體監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3.2.3容器內作業必須要加強通風,安裝通風裝置;
3.2.4容器內作業使用行燈,電壓符合安全要求;
3.2.5進入電纜溝、煙道、水溝等易發生人員窒息的地方,要進行監測;
3.2.6現場工作人員須學習掌握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護措施,避免因延誤而產生不利因素;
3.2.7做好對事故易發區的安全管理,健全記錄資料。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 窒息人身傷亡事故類型
a. 容器類工作缺氧;
b. 管道、溝道內有有毒氣體;
c. 其他
3.3.2 窒息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條件
窒息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 最早發現人員窒息事件者應立即向安培部、值長報警;
3.4.2 值長接到報警電話,應迅速按本預案的職責范圍做好通知有關部門,發出救援指令,佩戴搶救器具,趕往事故現場。
3.4.3 各級人員到達事故現場,應根據事故狀態和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同時展開積極的救援方法,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性。
3.4.4 做好對危急事件現場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亂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發生,對事故現場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3.4.5 指揮部成員通知所在部門,按專業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等領導機關報告情況。
3.4.6 發生事故的部門要迅速查明窒息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過程。
3.4.7 經過現場采取急救措施,有關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做進一步的救護和觀察直至結束。
3.4.8 當事故控制后,組成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上報和防范措施的制訂。
3.5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協助安培部人員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
3.5.2 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后,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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