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現現有合成氨生產能力38萬噸/年,主要原材料為無煙塊煤與水蒸氣反應生成半水煤氣,在利用半水煤氣中的H2、N2在一定條件下合成為氨。所以,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可燃可爆氣體在整個裝置存在較多,發生火災事故的可能性較大,幾率也比較大。
1.1事故類型
根據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條件分析,可能造成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大類:
人為因素引發的火災事故:違反操作規程、違章安裝電氣設備、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檢修現場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等。
客觀因素引發的火災事故:雷擊、設備、管材質量問題等因素引發的火災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易燃、可爆氣體大量泄漏,尤其是在高溫高壓狀態下的物質,其發生火災的可能性較大。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在集團公司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為加強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集團公司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生產辦、動力處、安全處、保衛處、救護大隊、公司辦、醫療機構、供應公司、財務處、物業處、工會、倉庫、事故單位的主要領導。
3.2.2指揮部職責: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審察現場滅火救援方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實施火場救援工作。
3.3成員單位職責
3.3.1生產辦: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協調、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事故區域水、電、氣、汽的停或供的指揮工作。
3.3.2消防、救護隊、動力處:負責事故現場堵漏,撲滅火災,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3.3.3保衛處:負責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秩序,做好安全警戒,保障救援交通暢通,以便于人員疏散和受害者的護送;負責維護現場和周圍地區的正常秩序,保證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3.4安全科:監督檢查現場救援方案的實施,負責火災救援器具的協調,參加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3.5. 醫療機構:負責對火災現場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及轉院工作。
3.3.6供應公司、財務處、倉庫: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搶險設備、器材、物資和資金調配。
3.3.7工會、物業公司:負責做好事故影響區域人員的疏散及傷亡家屬的安撫善后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搶險情況的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負責建立和維護好應急通訊網絡,保證通信暢通。
3.3.8公司辦:負責組織救援車輛,運送事故搶救人員和搶險物資。
4、預防和預警
4.1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應急救援預案,嚴格組織實施和進行定期演練。
4.1.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現有的監控設備,做好日常維護、管理、保養工作,確保設備、消防器材時刻處于完好有效狀態,一旦發生火險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4.1.3加強有關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強生產區明火管理,嚴禁無證動火;動火區域制定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確保安全動火。
4.2預警行動
4.2.1嚴格實行從業人員資格和持證上崗制度,堅持不懈地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宣傳,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4.2.2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能掌握滅火的基本技能。
4.2.3加強對公眾人群的火災事故防護的應急知識教育、演練,加強區域安全管理,嚴禁無關人員及未成年人進入生產區。
5、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向當班調度或公司消防隊報告,并與公司生產辦(電話 、內線電話 )、安全處(電話 、內線電話 )聯系處理。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發生地點、時間等;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傷害程度、涉及范圍等;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搶險情況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火災事故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三個級別。
6.1.1Ⅰ級預警
火災發生后,不會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擴大,預計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情只須啟動事故單位應急預案即可控制的,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按照“預警”要求,密切關注滅火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6.1.2Ⅱ級現場應急
發生的火災有可能造成事故蔓延和災情擴大,發生人員傷亡或雖無人員傷亡但現場有被困人員,預計發生的緊急事故、事件或災情不能被事故單位應急響應后所處置或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現場應急”要求,啟動集團公司應急預案進行現場搶救。
6.1.3Ⅲ級全體應急
火災已形成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發生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立即啟動集團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全民動員搶險救災,并立即向地方政府或公安機關匯報請求支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響應程序
6.2.1應急指揮
消防隊和當班調度根據火勢情況,確認無法實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時,要立即向集團公司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由總指揮決定啟動集團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知副總指揮、應急成員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根據各自職責和總指揮指示進行救援。
6.2.2應急行動
6.2.2.1火災撲救:由消防隊、救護隊、動力處、生產辦、安全處等單位組成,負責搶救被困人員,轉移貴重物資。
1)排除險源:首先切斷事故現場電源、氣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防止次生事故導致不必要的傷亡。
2)救人第一:充分利用現有裝備和救援器材,迅速搶救被捆人員和受傷人員,及時將傷員轉交醫療部門進行救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3)先控后滅:火災撲救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對于可燃氣體火災,必須嚴格按照方案進行,在未采取措施的情況下,切忌盲目撲滅火焰,否則大量可爆氣體泄漏積聚,會導致爆炸事故發生,后果不堪設想。
4)財產轉移:為盡量減少火災現場財產損失,在滅火的同時要做好財產物資轉移,并做好登記移交手續。
6.2.2.2安全疏散:由事故單位、保衛處等單位應急人員組成,保衛處處長任組長。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對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區域人員進行安全疏散,對家屬區進行有序疏散并逐戶登記;對可能威脅公司以外區域群眾安全時,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引導群眾撤離至安全區域。
6.2.2.3治安警戒:保衛處接到指揮部指令后,根據事故情況,攜帶防護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達指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明顯標志,部署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原始狀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區域交通管制,部署安排運輸急救物資及搶救傷員道路疏通,禁止無關車輛進入事故現場,保證救援道路暢通;維護撤離區和疏散區場所的社會治安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財產安全。
6.2.2.4醫療救護:就近醫療機構組成現場醫療救護組,組織救護車和醫護人員現場設立臨時救護點,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6.2.2.5物資供應:供應公司、倉庫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供應公司負責人任組長,接到指令后,迅速召集本部人員現場待命,做好現場急救物資供應的保障工作。
6.2.2.6后勤保障:公司辦負責對小車隊的車輛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物業公司通訊負責人負責通信暢通,確保應急指揮人員、現場搶險人員的通訊聯絡。財務處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搶救費用。
6.2.2.7善后處理:工會、物業公司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工會主席任組長。做好死亡、傷殘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2.2.8 事故調查:由工會、安全處、保衛處、生產辦等有關單位造成,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2.3擴大應急
當火災事故僅靠集團公司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報告,請求支援。
6.2.4應急恢復
當滅火戰斗結束,火場指揮人員應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火場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在確定無復燃后,清點作戰人員和裝備,由總指揮宣布撤離火場,解除警戒。
6.2.5應急結束
搶險工作結束后,總指揮宣布結束應急狀態,恢復正常生產、生活治安秩序。
6.3處置措施
6.3.1建筑火災一般采取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靈活地運用堵截包圍、內外夾攻、上下合擊、重點突破的戰術。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見斷。
6.3.2撲救化學物質火災:首先弄清起火點的設備和工藝流程、著火物品的性能,有無爆炸危險;采取各種方法,消除爆炸因素;消滅外圍火焰,控制火勢發展;加強冷卻降溫,筑壩堵截,正確使用滅火劑;對有毒物質可能發生泄漏的情況,救災人員應向火災單位負責人或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施救方法,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撲救工作,切不可盲目行事。
6.3.3撲滅油罐火災:先查明儲油種類、數量以及液面高度,罐體是否變形或損壞,著火油罐對周圍的危害程度。對油罐進行射水冷卻,控制火勢擴大,降低油罐溫度和燃燒強度,有利保護油罐不變形破裂。最后備好備足消防器具向油罐發起總攻。
7、應急物資保障準備
吊車、叉車、滅火器、消防沙、鐵鍬、消防水源、對講機、絕緣鉗、手提喇叭、應急照明燈、防護服、空氣呼吸器、水管、水泵、手套、口罩、袖標、防毒面具、警戒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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