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為及時、有效地應對高空墜落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高空墜落造成的人身傷害,根據《發電企業人身傷亡事故應急總預案》,制定《×××電廠高空墜落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從事生產、作業的員工及在所屬企業區域內從事各類生產、作業的外來人員。
2事故起因、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高空墜落的起因
高空墜落是指人們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從高處墜落,受到高速的沖擊力,使人體組織和器官遭到一定程度破壞而引起的人身傷害。造成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不系扣安全帶造成高處墜落;安全帶扣環未扣到位或所扣位置不當發生高處墜落;高處作業不帶安全帽或安全帽帶子未扣牢,從高處墜落時頭部受打擊加重傷害,造成死亡;腳手架有缺陷,造成高處墜落;梯子的使用不符合規定,造成高處墜落;孔洞不封閉,導致高處跌落;圖方便、違章搭乘載貨吊籠,發生高處墜落;觸電后引發高處墜落死亡;自我保護意識差,
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等。
2.2高空墜落的危害
高空墜落多見于工程土建、安裝施工等高空作業,通常會造成人體多個系統或多個器官的損傷,嚴重者當場死亡。高空墜落傷害除有直接或間接受傷器官表現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蒼白和表情淡漠等癥狀,可導致胸、腹腔內臟組織器官發生廣泛的損傷。高空墜落時,足或臀部先著地,外力沿脊柱傳導到顱腦而致傷;由高處仰面跌下時,背或腰部受沖擊,可引起腰椎前縱韌帶撕裂,椎體裂開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損傷。腦干損傷時常有較重的意識障礙、光反射消失等癥狀,也可有嚴重合并癥的出現。因此高空墜落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
2.3高空墜落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現場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并打“120”急救叫電話,保護好現場。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現場應組織臨時搶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人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到最小,損失降到最少。
3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3.1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組長/總指揮:廠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指揮:事故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員:其他廠領導、廠工會、廠行政部、策劃部、安監部、人資吊籠,發生高處墜落;觸電后引發高處墜落死亡;自我保護意識差,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等。
2.2高空墜落的危害
高空墜落多見于工程土建、安裝施工等高空作業,通常會造成人體多個系統或多個器官的損傷,嚴重者當場死亡。高空墜落傷害除有直接或間接受傷器官表現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蒼白和表情淡漠等癥狀,可導致胸、腹腔內臟組織器官發生廣泛的損傷。高空墜落時,足或臀部先著地,外力沿脊柱傳導到顱腦而致傷;由高處仰面跌下時,背或腰部受沖擊,可引起腰椎前縱韌帶撕裂,椎體裂開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損傷。腦干損傷時常有較重的意識障礙、光反射消失等癥狀,也可有嚴重合并癥的出現。因此高空墜落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
2.3高空墜落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現場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并打“120”急救叫電話,保護好現場。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現場應組織臨時搶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人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到最小,損失降到最少。
3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3.1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組長/總指揮:廠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指揮:事故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員:其他廠領導、廠工會、廠行政部、策劃部、安監部、人資3部、醫務室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本應急預案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電廠安全監察室,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
3.2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編制、審批高空墜落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與評審,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適用性。
(2)負責應急預案文件的維護、更新、報備管理。
(3)高空墜落事件發生后,負責急救工作的指揮與調度,落實后勤工作,協助事故處理與調查.
(4)制定培訓計劃,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及其職責
(5)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演練,并在演練之后,評價演練的效果,提出改進的意見。視具體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3.3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3.3.1在發生高空墜落事件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3.2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匯報。
3.3.3負責逐級向集團公司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3.3.4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44高空墜落事故的預防
為了防止高處墜落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把高處墜落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必須采取采用以下一些措施:
(1)對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定期組織體檢,身體不適應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嚴禁登高作業。
(2)加強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高處作業人員的對高空墜落事件的防范自我保護意識。
(3)加強高處作業工地的安全監察工作;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繩。
(4)高處作業要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配帶工具袋;
(5)高處作業前要認真檢查腳手架、平臺、走道堅實牢固,架板穩定可靠,符合安全規程要求;對于空洞、溝道等應鋪設好蓋板或采取隔離措施如:隔離網、隔離層、欄桿等;
(6)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施工時按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事故發生。
(7)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5信息報告程序
5.1即時報告及事故快報
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后,事故現場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向分管副經理(副廠長)、經理(廠長)報告,并及時逐級報告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室;
事故單位應在4小時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搶救情況以快報形式逐級報告集團公司安全監察室。
5.2應急通訊
6應急處置
6.1應急預案的啟動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6.2危急事件的應對
6.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同時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6.2.2認真觀查傷員全身情況,防止傷情惡化。發現受傷人員有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對傷員進行止血、包扎、轉移搬運傷員、處理急救外傷等。現場救護辦法按《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附錄七》緊急救護法及《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執行。
6.2.3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與救護負責人取得聯系并交待現場有關情況,然后協助救護人員進行搶救。
6.2.4人身輕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
6.2.4.1輕微傷:
a.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現場醫療點醫療;
d.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行走時,電話通知廠醫趕赴現場;
e.傷情難以確定時,由廠醫或根據傷者意見決定是否送醫院治療;
f.班組向傷者所在部門或單位安全負責人進行簡要匯報;
6.2.4.2輕傷:
a.立即停止傷者的工作;
b.實施簡易處置;
c.傷勢為創口時,迅速將傷者送現場醫療點醫療;指導性范本
7d.需要一定處置才能走行時,電話通知廠醫趕赴現場;
e.傷勢較重或傷情難以確定時,由廠醫決定或根據傷者意見送醫院救治;
f.車輛值班調度接到報警電話后,應在1分鐘之內安排駕駛員緊急出車,駕駛員接到調度命令后,必須在5分鐘內將救護車開至事發現場。在確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則下,車速可不受廠內限速規定限制。
6.2.4.3人身重傷事件應急預案實施處置、匯報程序
a.救助傷者;
b.停止他人及傷者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他人進入;c.電話要求醫生趕赴事發地點實施緊急救治;
d.由醫生做出傷勢診斷或根據傷者意見做出送市級醫院決定;
e.迅速向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匯報,要求對事故現場拍照和并進行事故調查;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作業現場應配置必要的應急材料如:簡易單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8后期處置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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