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項目部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項目部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項目部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項目部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救援與生產相結合的原則,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護、自我生存為基點,在非常情況下實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條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由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辦公室、項目部屬各施工隊共同組成。
第四條 本預案應急救援中的成員均享有緊急情況下請求救援的權利,同時也有就近救援的義務。
第五條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三級救援,第一級,自救。發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實施搶救,同時將事故基本情況逐級報告。發生安全事故,在搶救的同時要保護現場,由相關部門處理勘查。第二級,實施就近救援。發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施工單位發出請求救援信號,附近單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組織搶救。第三級,項目部實施救援。發生重大事故后,實施自我救援困難、附近又無求援單位,由項目部派專人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第二章 應急救援機構成員及職責
第六條*********標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成員: 質安部部長 工程部部長: 辦公室主任 財務部部長:
第七條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項目質安部, 董安雙任辦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辦公室完成。
第八條 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人員由質安部工作人員組成。
第九條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 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二、 負責重大事故的逐級上報以及上傳下達,并負責事故救援預案的實施。
三、 辦公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組長不在接向副組長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及自救情況。同時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報告。
四、 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五、 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六、 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七、 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八、 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九、 聽從領導小組的隨時調遣,隨時投入救援工作,實施救援方案。
十、 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趕往事發現場或及時與事發單位聯系,并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搶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類及救援措施
第十條 事故的分類是指項目部各單位工程施工、交通事故、火災等事故、煤煙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條 救援措施
一、 凡一次事故中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1小時之內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二、 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其他成員,同時按規定上報工程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各自工作崗位。
三、 通訊聯絡保證全天候服務,及時與項目部、事故單位、事故現場保持聯絡,及時將搶救情況反饋到項目部救援領導小組。
四、 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首先實行自救,并及時向附近單位發出求救信號。應急救援系統中任何一個單位接到報險信號后,應根據就近救援的原則,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前往事發地點。
五、 一次事故中發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要親自到現場進行指揮搶險工作。
六、 一次事故中發生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我方承擔的,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委托小組成員到現場協助事故單位及當地安全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責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單位第一責任人,親自到現場搶救并協助當地安全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章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召開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不安全因素,講明注意事項,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四條、各作業班組分散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認真做好個人防護。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規范》。
第十五條所有危險品的使用、儲存單位,不管其生產經營規模大小,均應配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第十六條職和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應當進行專門的應急救援培訓,具備相應的應急救援知識,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練掌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使用。
第十七條對于配備的所有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修和保養,按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新,保證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應急救援”是指發生重大事故,為了搶救事故遇險作業人員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救援行動。
二、“遇險”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災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險或發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難以擺脫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義務”指凡是應急救援系統中的成員,當接到在本區域或臨近區域內的求救信號或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令后,必須無條件立即前往救援。
第四章 工作要求
一、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二、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三、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四、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匪警: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應急小組辦公室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