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在建工程中的深基坑支護加強管理,防止深基坑支護出現坍塌。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建工程深基坑支護的管理以及一旦出現坍塌事故后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
3. 管理職責和施工控制方法
3.1設計
深基坑支護的設計需由有資質的設計院設計,不允許私自設計。
3.2審批
設計方案必須得到市深基坑和高層委員會等的審批。
3.3施工方案編制及施工
深基坑支護的專業性很強,施工應由有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專業施工單位應先將支護施工方案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根據支護施工方案負責監督支護的施工。
3.4監控
根據施工合同要求,應明確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在使用全過程中沉降及水平位移的監測職責和方法,并保留監測結果記錄,當監測的結果或經檢查發現支護結構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到場研究處理方案,處理方案實施前可能坍塌的范圍內不得有人施工,并設立相應的警示標識。
4. 應急預案
4.1施工現場發生深基坑支護坍塌事故,項目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傷員,停止一切施工作業,立即報告上級公司領導部門。
4.2公司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盡快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搶險工作,并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搶險指揮部。
4.3公司各部門、各基層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搶險指揮部的指揮,保證人員、機械、物資和車輛的有效調度。
4.4對深基坑支護坍塌事故所損壞的供水、道路等部門的設施,指揮部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并指派人員積極配合他們突擊搶修。
4.5事故上報和調查取證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5.應急電話
公司相關職能部門: *********
急救中心 120 報警服務臺 110
6.時間表
支護工程開工至土方回填全過程。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年 月 日
二00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