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確保突發事故造成對現場人員的人身傷害,能迅速有效采取正確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觸電傷亡,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2、 識別與分析
根據近年來觸電事故的分析,觸電原因主要為:
(1) 施工作業中,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
(2) 電纜溝槽開挖時,無專人監護,盲目開挖,造成高壓電纜觸電;
(3) 在高空作業時觸電;
(4) 發生觸電事故時,缺乏救護知識及用具,使得搶救過程中傷亡人數進一步增多。
3、 措施及對策
(1) 脫離電源對癥搶救: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首先使觸電者脫離心源。迅速急救,關鍵是“快”。
(2) 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3) 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 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如故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一面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許多觸電者就是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的。
人觸電后會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對于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很多觸電者,除電傷外還有摔傷,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
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是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搶救而搶救過來的。有經過六個小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搶救而活過來的實例。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停止搶救
(5) 人工呼吸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各種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對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施行人工正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于拖觸電者頸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
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緊閉,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兒時約2秒中。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個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吹氣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放松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呼山,工時約3秒中。然后再重復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呼氣約12次。觸電者已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后,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會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自山呼吸規律一致。
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孔吹氣。
(6) 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厘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是無法聯系的。心臟停止跳動了,呼吸很快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都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I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只有一人搶救,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可以擠壓4次后,吹氣一次,而且吹氣和擠壓的速度都應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搶救效果。
對于兒童觸電者,可以用一只手擠壓用力要輕一些免損傷胸骨,而且每分鐘宜擠壓100次左右。
(7) 發生事故時確保第一時間與醫院及主管部門聯系救援。
4、 應急組織及其職責、權限、義務
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本項目監理部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當事故發生時,各應急人員負責現場的應急指揮和協調。
組長:邱偉堅
應急領導,負責本預案的審核;應急預案一旦起動(視情況嚴重程度)全面負責指揮調動預案全過程;及時向公司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110、120等求援和報告事故情況和搶救工作進展情況。
可電話值班,手機應24小時開通。當緊急事故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及時趕赴現場擔任現場救援總指揮。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抵達現場之前,由值班者臨時擔任現場救援總指揮。
組員:相互配合,互補缺位工作。
金仁興—現場搶救,了解事件的持續時間及影響程度,協助組長處理事故;
顧京京—治安秩序及善后處理,負責組織實施方案所需的人員和物質;
—后勤,負責聯絡工作,掌握相關信息和資料。
5、應急響應程序
發現事故或事故征兆,及時報警——接警——發出應急救援指令及求援信號——救援開始——現場處置——結束緊急狀態。
發現事故或事故征兆,及時報警:發現事故或事故征兆時,相關人員不能驚慌,應冷靜、準確地對事態進行判斷,并及時將情況向現場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報告。
接警:現場負責人或值班人員接到報告時,必須向報警人問清事故情況、地點、性質、范圍、危害程度等和報警人姓名。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發出應急救援指令及求援信號: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根據具體情況果斷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及求援信號。事故較小,現場作業人員能夠自行搶險自救時,指示現場作業人員自行搶險自救;事故較大,現場作業人員不能自行搶險自救時,應迅速啟動急救援組織;事故嚴重,本應急救援組織不能自行搶險自救時,應在迅速啟動應急救援組織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應急救援組織和外部各方求救。
救援開始:當接到應急救援命令時,各組織成員應迅速到達指定崗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始參與救援。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其他相關人員替補。
現場處置:現場處置應遵循“確保人員安全”的原則進行,根據事故的類別、原因和事態,按照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進行處置。
結束緊急狀態:當事故觸電人員已經得到營救、救護,并已轉移或撤離現場安置妥善時,應由現場救援總指揮下達結束緊急狀態命令,結束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5、 救援器材、設備
(1) 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絕緣手套等絕緣工具;
(2) 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3) 照明器材:手電筒;
(4) 通訊器材:電話、手機;
(5) 交通工具:車輛三部;
各種自備救援器材、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保管、維護和保養,不能自備的應就近做好外協調和聯系工作。
6、 應急知識培訓
項目監理部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受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知識培訓。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同時,組長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培訓內容:各種傷員急救常識、各類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保證各成員在事故發生時能較熟練地履行各自的搶救職責。
7、 通訊聯絡
項目監理部必須將110、120、當地衛生部門的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明顯位置。項目監理部應急組織成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組長:邱偉堅 13611660099
組員:金仁興 13555226644
顧京京 137610501614
長寧區醫院:62504020 62504222
8、 事故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后,除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并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報告及做好善后工作:
急性中毒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死亡1~2人的事故:項目監理部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不超過1小時)報告公司,公司應于接到項目監理部報告后1小時內報告設計院、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等;
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項目監理部立即報告公司,公司接到項目監理部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設計院、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會組織等;
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以書面形式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組織項目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向項目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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