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編制說明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只對泥石流、觸電、起重吊裝、高處墜落等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描述,在實際施工過程編制安全與環境應急預案時應全面考慮。
本預案是項目級應急預案,當啟動本預案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啟動上一級預案(公司級)或當地政府的應急救援預案。
1.場景
1.1工程概況
陳-新 110KV 輸電線路全長 58.5Km,位于河南省南陽市陳莊至新野縣境內,為桿塔混合結構,我公司所承擔路段導線型號為 LGJ—185,地線為 GJ—35,包含從 J7-J13 段共 6 個耐張段,距離為22.17 Km,其中干子型鐵塔 2 基,ZH 直線桿 75 組,J30º 轉角桿 4 組。N5º 耐張桿 2 基,ZX13加高桿 7基。 施工程序為先進行地下,后進行地面,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路徑復測分坑、材料運輸、基礎施工、地線安裝、排桿焊桿、桿塔組裝、桿塔組立、拉線緊線等主要工藝過程。
1.2技術工藝特點
該外電架空線路是新野縣 2004—2005 年度重點工程項目,線路較長,野外作業, 現場施工條件艱苦;主要技術工藝特點是線路長達 60 公里,材料運輸困難,高空作業多容易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線路采用FXB-35/100復合絕緣子,要求泄漏比距不小于 2.5cm/kV,跳線加重錘片 2 片。耐張、交跨 10kV線路及跨越河流采用雙串絕緣子,按反措要求,對采用雙串懸垂絕緣子的設兩處獨立懸掛點,基礎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時方可分解組塔,導地線架設主要施工方案采用機械牽引敷設方法,先沿線展放鋼絲繩,再用鋼絲繩牽引導地線。承力塔組立時,基礎有預偏,應在基礎柱頂墊平,使得鐵塔豎立組裝,有利于承力塔的安裝和受力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有可能造成基坑坍塌、高空墜落、機械傷害、倒桿、觸電等各種危害事故。
1.3質量和工期要求
該工程質量業主方要求達到優良標準,工期要求在 4 個月內施工完畢并輸電運行,工期較短 ,本工程進度計劃對基礎、立塔、架線等關鍵工序考慮比較緊,架線結束后驗收時間也較為緊張,要求在施工中保證工程質量,加強中間驗收,提高一次驗收合格率。另外其它因素對工期影響也比較大,必須進行適當的考慮,如與供導、地線廠家協商,按耐張段長度繞線成盤,用四副放線架同時展放,縮短架線時間 。
1.5施工條件和環境
該 110KV架空線路位于河南省南陽市陳莊至新野縣境內,中途經過一座高約 1000M 的山巒,地形十分陡峭,泥沙、石塊等堆積物較多,樹木很少。 少部分為平原地帶,有部分農田,現場距醫院較遠,達到 20 公里,地處山路,車程需40 分鐘,發生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會影響到車輛的進出,所以發生緊急情況后,應首先立足于項目自救,然后才可能有外部支援。
項目經理部有專人負責收集氣象信息,可以查到一周內本地區的氣象,在重大天氣變化來臨之前提前做好現場布置。
項目經理部與周邊社區物業、居委會、應急物資設備供應單位及電力公司、電訊、煤氣和供水公司等其它相關單位達成協議,協助項目經理部搞好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與項目經理部應急互動,為項目經理部的應急行動提供援助。
1.6現場人員配置
項目管理層設項目經理一人,項目付經理二人,主任工程師一人,質量經理一人,材料主管一人,材料員二人,質安主管一人,財務主管一人,勞資主管一人,安全負責人一人。
項目操作層設有:電工:30 人,起重工:6 人,架子工:20 人,電焊工:4 人,其它工種:12 人,力工:60 人。
1.7施工季節
(1)冬季施工,該工程所處的氣象環境是冬暖春早,夏熱秋雨,陰多晴少;年最高氣溫41℃,最低氣溫 3℃,最大風力 5 級,無臺風預報。
(b)年最大降雨量1300mm,年降雨天數可達 140 天以上。暴雨多發生在 6 至9 月,洪水與暴雨同步 ,極易發生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現象。
1.8主要施工機具
測量分坑:工具車2 輛、光學經緯儀、塔尺各 1 個。
基礎施工 :農用拖拉機 2 輛、大型貨車 1 輛、工具車 2 輛、光學經緯儀 1 桿塔施工: 75 馬力推土機 1 臺、25 噸吊車 1 臺、交流弧焊機組 3 臺、工具車 2 輛、5 噸貨車 1 輛 放線、架線、卡線、接地:75 馬力推土機 1 臺、8 噸吊車 1 臺、工具車 2輛、 5噸貨車1 輛、 拖拉機 2 輛、 放線滑車 30 輛其它工器具和維修設設備 。
1.9文化背景情況
項目部施工及生活區域內及其周邊地區均無少數民族居住和活動,亦無其它宗教信仰或特殊習俗。
1.10 社會應急組織情況
內部、外部通訊聯絡均采用移動通信聯系,所有應急救援組織成員 24 小時開機,電話號碼公開公布,并張貼在相關場所。
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10.1 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的措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1.10.2 講清楚事故發生的具體地方和位置, 及附近的標志性建筑或特征 。
1.10.3 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2、突發情況
2.1 觸電
引發觸電事故的因素主要有:
2.1.1 移動電箱的電纜隨地拖拉,攜帶電焊軟橡膠電纜登高作業。
2.1.2 掛接地線或拆接地線操作人員不使用絕緣棒、絕緣鞋或絕緣手套 。
2.1.3 在帶電線路上方的導線上測量間隔棒距離時,不使用防潮絕緣繩等因素造成觸電事故
2.1.4 高壓帶電作業,各類電氣插座、插頭老化 。
2.1.5 電焊機的電纜在地面拖拉或使用裸露導線 。
2.1.6 電器設備遮雨措施不嚴,引起漏電觸電事故;
2.1.7 電線線路老化,造成線路漏電觸電事故的發生;
2.1.8 工人私自接拉電線、電器 ;
2.1.9 工人在宿舍內亂接亂拉,并將插座板或其它用電設備放在床上, ;
2.1.10 搶救被觸電者時,方法不斷,導致自身也被觸電;
2.1.11 遭遇電擊。
2.2高空墜落
由于該工程從基礎開挖、電桿桿塔組立、架線緊線及附件安裝等過程
都不同程度存在登高作業,極易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引起高空墜落的主要因素有:
2.2.1 高空作業沒掛安全帶或沒按要求掛 。
2.2.2 登桿沒有佩戴安全繩、踩板或腳扣拖拉 。
2.2.3 登桿作業安全帶低掛使用 。
2.2.4 地面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準確
2.2.5 登桿作業安全帶低掛使用
2.2.6 登桿作業在雨雪天不穿防滑鞋
2.2.7 登桿沒有佩戴安全繩、踩板或腳扣
2.2.8 登桿人員沒有穿膠底鞋
2.2.9 基坑邊不設防護欄
2.3起重吊裝事故
桿塔組立過程主要包括吊裝索具的選擇、 鐵塔各段的吊裝和起重牽引設備的監測和使用,在此作業過程中,很容易引發吊物墜落、起重索具受損引發的事故。主要危害因素有:
2.3.1 地面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準確 。
2.3.2 安裝附件時,作業點垂直下方站人 。
2.3.3 被吊物未按規定綁扎或綁扎不牢固 。
2.3.4 吊裝工具或吊點選擇不當 。
2.3.5 無吊裝方案或有失誤、未按方案實施到位造成墜落或倒塌事故。
2.3.6 吊繩或錨具未固定牢,吊裝設備安全裝置失靈 。
2.3.7 起重作業人無證操作、吊裝時違章指揮等導致起重設備大梁滑落、折斷、吊桿折斷、起吊物墜地傷人、桿塔傾覆等人員傷亡事故。
2.3.8 吊裝用的鋼絲繩索有缺陷.
2.4泥石流
泥石流的出現將引發下列情況:
2.4.1 由于泥土的大量沉積致使交通中斷
2.4.2.導致材料掩埋。
2.4.3.各種機械無法運作進行施工。
2.4.4.致使食物無法進行采購,工人以及管理人員無法進行正常生活。
2.4.5.由于食物的積壓導致食物中毒。
2.4.6.可能導致人員的失蹤。
2.4.7.現場電桿、桿塔的傾倒。
3 目標、指標
整體目標:及時開展自救與互救,有效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事故對周邊環境和相關方的影響,避免救援人員傷害和二次傷害,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觸電應急目標:一旦發生觸電事故,能迅速關掉電源,搶救觸電者,使觸電者能及時脫離帶電體,得到有效的治療;在搶救觸電者的過程中避免發生救援人員二次觸電;
3.2 高處墜落應急目標:能及時搶救傷員,避免救援人員傷害和二次傷害;及時消除員工心理影響,修理工程受損部位或物資設備,恢復生產;
3.3 起重吊裝應急目標:及時搶救傷員,避免救援人員傷害和二次傷害;對墜落的對象及時進行清除,以防再次傷人;
3.4 泥石流災害應急目標:將泥石流所帶來的影響降低至最低,避免因搶救物資或人員的二次傷害,實現人員零傷害。
4.應急準備
4.1應急小組責任及組織機構圖
4.1.1 項目經理是事故應急小組第一負責人,負責事故的救援指揮工作。
4.1.2 安全總監是事故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具體負責救援組織工作和事故調查工作。
4.1.3 事故應急組織機構圖
4.2應急設備及物資資源準備
為準備應急,合理組織現有資源和排除危險,需對施工現場及其周圍或本地區及鄰近區域的資源進行詳細的分析, 資源分析應分人力資源及應急設備設施兩大類,人力資源分析包括: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質量安全人員、醫療人員、消防保衛、外援等人員 ,設備設施分析應包括:通訊聯絡設施、醫療、監測、個人防護、消防、交通、事故控制等。
4.3 專業配合(明確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協調;搶險與現場救護、外送就醫搶救的協調;) 當突發緊急情況時,由突發事件所在施工區域值班領導統一指揮 。預計該區搶險力量不足時,應及時向項目值班負責人報告請求支持;
其它作業區 應按照項目值班負責人的安排攜帶所需器具緊急增援,并負責完成總指揮分配的救援任務;
惡劣天氣施工期間,項目值班負責人應安排挖掘機1 臺、裝載機 2 臺、吊車 1 臺、自卸汽車 5 臺、載人汽車 2~5 臺、救護車 1 臺等搶險、救護設備開至指定地點隨時待命;現場值班負責人在啟動緊急情況時統一調度指揮。
5. 實施
5.1啟動各應急預案時間
5.1.1 觸 電:當在現場出現電纜裸露、帶電作業不穿絕緣鞋、線路老化等因素發生觸電事故時,立即啟動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1.2 起重吊裝事故:當在桿塔組立過程中出現吊裝索具、繩索斷裂 、吊裝物墜落、物體拋落傷人等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1.3 高處墜落:出現操作人員高處墜落后應立即啟動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1.4 泥石流:當連續兩天以上本地區出現暴雨天氣時,項目經理部要派專人在河道上游進行值班, 當出現發現河(溝)床中正常流水突然斷流或洪水突然增大并夾有較多的柴草、樹木,都可確認河(溝)上游已形成泥石流時、或聽到有從深谷或溝內傳來的類似火車轟鳴聲或悶雷式的聲音,認定泥石流正在形成時、溝谷深處變得昏暗并伴有轟鳴聲或輕微的振動感,確定溝谷上游已發生泥石流時要迅速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召開緊急會議,宣布進入泥石流應急準備階段。啟動泥石流應急預案。
5.2 觸電
5.2.1 觸電應急程序
現場發現觸電危險源→召開會議、啟動觸電應急預案→ 進行預觸電準備工作(如物資采購、生活用品采購等)→檢查觸電應急救援物資完成情況→ 實施→ 事故過后現場安全檢查→總結觸電預案、完善預案
5.2.2、應急措施
當在登桿焊接或架線緊線和臨時用電作業過程中,由于移動電箱的電纜隨地拖拉,攜帶電焊軟橡膠電纜登高作業、掛接地線或拆接地線操作人員不使用絕緣棒、絕緣鞋或絕緣手套 、在帶電線路上方的導線上測量間隔棒距離時, 不使用防潮絕緣繩 、 高壓帶電作業, 各類電氣插座、 插頭老化 、電焊機的電纜在地面拖拉或使用裸露導線 、電器設備遮雨措施不嚴,引起漏電、電線線路老化,工人私自接拉電線、電器 、搶救被觸電者時,方法不斷,導致自身也被觸電等因素導致發生觸電事故時:
(一)呼救
1)救人第一原則,發生觸電事故,首要任務是救人,目擊者應一邊救人一邊大聲呼叫,呼叫內容要明確,說清地點或部位發生的情況,并將信息準確傳出。
2)現場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情況報告給與其最近的項目管理人員、搶救小組成員,使消息迅速報告項目應急救援指揮部。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通知項目各應急響應小組,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4)搶救過程中要注意避免二次傷害,搶救過程中要及時清理危險物。
5)為了救治工作的順利進行,治安保衛組實施警戒工作保證搶險道路暢通。
(二) 、報警
在排桿焊接、登桿作業,臨時用電過程中,如果有施工操作人員發生觸電或雷電侵害應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并將工程所在位置、工程名稱、聯系人、事故種類、傷害情況等通知醫務人員前來救護,同時必須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標志建筑物,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斷方位使受傷人員得到及時的醫治。
(三)自救
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體,搶救人員必須首先保證自己不被傷害。如在附近有電源開關,應首先采用切斷電源的方法;如附近無電源開關,應尋找干燥木方、木板等絕緣材料,挑開帶電體;如沒有可利用的絕緣體,可以采用干燥的衣服、皮鞋等挑開帶電體;也可以迅速呼喚到周圍電工,電工可利用本人絕緣手套、絕緣鞋齊全的條件,迅速使觸電者擺脫帶電部分。 觸電者擺脫帶電體后,應立即就地對其進行急救,除非周圍狹窄、潮濕,不具備搶救條件,可將其轉移到另外的地方。
使觸電者仰面平躺,檢查有無呼吸和心臟跳動,如觸電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無明顯呼吸起伏,立即給其做口對口人工呼吸;如觸電者脈搏微弱,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心臟按摩,在心臟部位不斷按壓、松開,頻率為 60次/分鐘,幫助觸電者復蘇心臟跳動。
因觸電的不良影響,不是一下子表現出來的,因此,即使觸電者自我感覺良好,也不得繼續工作,應使其平躺,保持安靜,同時保證周圍空氣流通,由醫生來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
如果是遭受雷電后引起衣服著火,切勿因驚惶而奔跑,應馬上讓傷者躺下,以使火焰不致燒傷面部,并往傷者身上潑水,可在地上翻滾以撲滅火焰,或趴在有水的洼地、池中熄滅火焰或者用厚外衣、毯子等把傷者裹住隔絕空氣,以撲滅火焰。
如果架線和安裝附件時遇到雷電,應馬上離開,如果來不及離開,應該找些干燥的絕緣物放在地下,坐在上面,采用下尊的避雷姿勢,注意雙腳并攏。雙手合攏切勿放在地上。
遠離鐵欄及其它金屬物體,并非直接的電擊才足以致命。閃電擊中導電體后,電能是在瞬間釋放出來的,向兩旁射出的電弧遠達好幾米。此外,熾熱的電光使四周空氣急劇膨脹,產生沖擊潑。這些沖擊潑發出的聲音就是雷聲,若在近處聽到,強大的聲潑可能震傷肺部,嚴重時可把人震死。
(四)保護現場
(1) 應急指揮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 應派人保護現場, 防止事情擴大 。
(2)治安保衛響應小組在現場維持秩序,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范圍,勸阻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其它相關事件的發生。
(3)在醫護人員來到后, 應急指揮人員應協助救治傷員并派專人隨救護車前往醫院(提供受困人員方位、協助搶救) ,項目經理及其它施工管理人員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對象的應當由專人負責,做出標志、繪出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并按規定移交有關人員處理) 。
(4)項目值班負責人接到內部報警后,組織安全員、機械管理人員、作業工長、電工班長對作業區域的配電線路、供電設施、漏電保護和接地接零設施、配電箱的狀況檢查或試驗一次;檢查或試驗中發現不符合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電保護或漏電保護器失效或電氣設備絕緣電阻超標或照明電壓高于36伏或電工防護用品不到位或用電作業現場無防護用品或電焊機電纜線裸露或老化等安全隱患由電工班在作業前整改到位,險情全部消除; 對損壞的配電線路和照明燈具,項目生產副經理安排至少 2 名電工按原臨電設計方案恢復,并經安全總監驗收后,才能恢復供電。
觸電事故后產生的安全險情已全部消除;損壞的電氣線路和設施已按臨時用電方案恢復,并經監驗收合格;災后形成的廢棄物已按規定分類處理, 事故的原因已查清,責任人已按規定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已落實 ;應急情況中負傷人員已分別在現場醫療站或縣醫院妥善救冶,需組織現場人員輸血或其它支持期已過,并經項目經理自檢合格,安全總監、救護負責人確認后,由項目經理批準應急情況可解除,恢復正常工作。
5.2高空墜落
5.2.1 高空墜落應急程序
現場發現高空墜落危險源→召開會議、啟動觸電應急預案→ 進行高空墜落準備工作(如搬運物資、清理場地、物資采購、生活用品采購等)→檢查高空墜落應急救援物資完成情況→ 實施救援→ 事故過后現場安全檢查→總結高空墜落預案、完善預案
5.2.2 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人員從桿塔或跨越架、操作平臺等高處墜落造成對人員傷害時,目擊者或現場安全員發現后,立即大聲呼喊或用對講機報警,報告墜落地點、墜落人員數量、 現場險情狀況;項目值班負責人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現場搶險隊和救護隊乘車火速趕到出事地點,實施救護 ,同時下令所涉及的作業隊暫停正常施工,進入局部應急狀態。
救護人員接到內部報警后,根據報告墜落人員數量安排適宜的救護隊員(至少2人), 帶上急救藥品、 器材等乘救護車火速趕到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后,救護負責人對救護隊員進行分工,作好搶救準備; 救護負責人首先對高空墜落人員進行觀察、檢查、救護或經診斷現場不能處理的傷員送地方醫院搶救,同時用手機向地方醫院報警,作好搶救準備,避免搶救不當或延誤搶救時間造成對負傷人員的再次傷害。
經救護負責人觀察、檢查、診斷后,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只有簡單碰傷或拉傷或少量出血的外傷時,由護士按搶救醫生的診斷意見,進行消毒、止血、包扎后,送回住地休息; 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創傷面較大、流血較多、能走動時,由搶救醫生和護士將負傷人員護上救護車,由護士配合外科醫生在車內消毒、止血、縫針, 護士負責上消炎藥棉紗、包扎、打防破傷風針、喂藥后,醫生和護士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現場救護站進一步觀察治療;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 手臂或小腿發生閉合性或開放性骨折;如有開放性傷口和出血,搶救醫生應先止血和包扎傷口,再用夾板對骨折部位進行固定;用救護車送到縣醫院診治; 固定時操作者動作要輕快,最好不要隨意移動傷肢或翻動傷員,以免加重損傷,增加疼痛;如斷骨伸出傷口外,不要把刺出的斷骨送回傷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經,加重傷情; 抬運傷員上車時操作者要輕、穩、快,避免震蕩或碰到負傷部位; 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有盧腦內出血時, 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搶救; 同時向縣醫院報告傷員負傷狀況情況 。
經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處于婚迷狀態,有可能發生頸椎、胸椎、腰椎骨折時,搶救人員不能翻動傷員,4 人將婚迷傷員用手抬到木板上,抬運時,搶救者必須有一人雙手托住傷者腰部,切不可單獨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搶救傷者,避免把受傷者的脊柱神經拉斷,造成下肢永久性癱瘓的嚴重后果;;醫生和護士用木板將傷員抬上救護車后,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診治,同時用手機向縣醫院報告傷員情況以便提前做好搶救準備,避免延誤時機加重傷情; 經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處于昏迷狀態,有盧腦內出血時,醫生和護士立即將傷員抬上救護車,,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搶救; 同時用手機向縣醫院報告傷員負傷情況以便提前做好搶救準備 。
如醫院實施搶救血漿告急時, 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用班車送到縣醫院獻血,以保證手術的正常進行;如縣醫院能力有限,項目經理應配合縣醫院從地區或省中心醫院求援,接專家參加搶救,避免搶救人員能力有限危及人的生命;醫院搶救結束后,留下1名護士照顧,以便能及時與項目溝通。
治安保衛組首先安排搶險隊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界, 配合醫生和護士將傷員轉移至現場臨時救地實施搶救; 技術、質量安全組在事故原因調查清楚后,開始清理事故現場,消除不安全因素:
(1)事故原因確認是高處焊接工作平臺沒有設置防護欄桿或防護欄桿不符合規定的,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質量安全組、技術組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 高處焊接平臺作一次檢查,發現平臺無防護的,由架子工用腳手桿、扣件逐一搭設,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 ,項目經理已按事故調查報告對全部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2)事故原因確認操作平臺搭設不穩定的, 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安排安全員、技術員、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內操作平臺檢查 1 遍,不符合要求的進行重新搭設或采用焊接鋼筋固定或用腳手桿、 扣件固定防護攔加固, 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 , 項目經理已按事故調查報告對全部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3) 事故原因確認臨邊防護有遺漏, 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安排安全員、技術員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內臨邊防護情況檢查1 遍,發現臨邊防護有缺陷或遺漏處,由作業隊負責用現場直徑>10mm 短鋼筋焊接成>1200mm 高臨時護攔或用腳手桿、扣件防護,逐一消除險情,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驗收 。
(4)事故原因確認安全網不合格, 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安排安全員、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內高空安全網質量狀況、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安全許可證或破壞性試驗報告等內容檢查或審核或試驗 1 次,發現不合格安全網批次, 由物資組用合格安全網更換確認的不合格安全網 ,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項目經理已按事故調查報告對全部責任人員進行處理;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意見確認安全網之間連接不合格, 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安排安全員、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內高空安全網之間連接質量狀況逐一檢查 1 次,發現安全網連接不合格處, 對安全網重新連接 ,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 。
(5)事故原因確認作業人員使用安全帶不合格, 項目生產副經理立即安排安全員、現場值班工長對作業區內使用的安全帶質量狀況、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安全許可證或破壞性試驗報告等內容檢查或審核或試驗 1 次,發現不合格安全帶批次,由 安全員監督作業人員用合格安全帶更換確認的不合格安全帶, 檢查確認合格 ,項目經理已按事故調查報告對全部責任人員進行處理;事故調查確認作業人員未發安全帶, 由 安全員對該區域高空作業人員領用和使用安全帶的狀況逐一檢查1 次,發現未發安全帶或已發未使用時, 由施工班長 監督高空作業人員領用合格安全帶, 如果是由于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佩帶安全帶時,由安全員現場作一次安全培訓,分別講述登桿作業、架線過程、附件安裝過程安全帶的正確掛法,達到高處作業人員完全掌握規范要求。
危險因素排除,事故的原因已查清,責任人已按規定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已落實,由項目經理批準應急情況可解除,恢復正常工作。
5.3起重吊裝事故
5.3.1 起重吊裝事故應急程序
現場發現 構件吊裝 危險源→召開會議、啟動應急預案→ 進行準備工作(如搬運物資、清理場地、物資采購、生活用品采購等)→檢查應急救援物資完成情況→ 實施救援→ 事故過后現場安全檢查→總結預案、 完善預案
5.3.2 應急措施
在桿塔組立過程中,突發生大梁滑落或折斷墜地或吊桿折斷或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傷害緊急情況時,目測者或設備操作者或值班安全員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發動機停止作業,同時大聲呼喊或用對講機或手機向值班工長報警,報告出事地點、傷害人員數量、現場狀況;值班工長或值班安全員直接通知醫療救護組快速乘車趕到出事地點,值班工長向涉及的作業區域下達暫停施工命令,局部范圍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救護隊接到內部報警后,根據報告砸傷人員數量安排適宜的救護隊員(至少 2 人), 帶上急救護藥品、 器材等乘救護車火速趕到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后,救護負責人對救護隊員進行分工,作好搶救準備; 救護負責人首先對砸傷人員進行觀察、檢查、救護或經診斷現場不能處理的傷員快速用救護車送地方醫院搶救,同時用手機向地方醫院報警,作好搶救準備。
經救護負責人觀察、診斷后,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只有簡單砸傷或少量出血的外傷時,由護士按搶救醫生的診斷意見,進行消毒、止血、包扎后,送回住地休息; 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砸傷面較大、 流血較多、能走動時,由搶救醫生和護士將負傷人員護上救護車,由護士配合外科醫生在車內消毒、止血、縫針, 護士負責上消炎藥棉紗、包扎、打防破傷風針、喂藥后,醫生和護士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現場救護站進一步觀察治療;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 手臂或小腿發生閉合性或開放性骨折;如有開放性傷口和出血,搶救醫生應先止血和包扎傷口,再用夾板對骨折部位進行固定;用救護車送到縣醫院診治; 固定時操作者動作要輕快,最好不要隨意移動傷肢或翻動傷員,以免加重損傷,增加疼痛;如斷骨伸出傷口外,不要把刺出的斷骨送回傷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經,加重傷情; 抬運傷員上車時操作者要輕、穩、快,避免震蕩或碰到負傷部位; 醫生和護士將傷員抬上救護車后,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診治; 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有盧腦內出血時,醫生和護士立即將傷員抬上救護車,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搶救;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發現有斷手或斷肢要應立即拾起,用干凈的手絹、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沒有裂縫的塑料袋或膠皮帶內,不要在斷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它消毒液,避免組織細胞變質;扎緊袋口(在夏季應在口袋周圍放冰塊雪糕等降溫)后, 醫生和護士將傷員抬上救護車后,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地區中心醫院斷手或斷肢再植和搶救。
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如發現眼進異物時,醫生翻開眼皮用干凈紗布將異物撥出;如發現嚴重眼傷時,可讓傷者仰躺,醫生用枕頭支撐其頭部,使其保持靜止不動,立即用救護車將傷員送縣醫院服眼科取出插入眼中的異物;如發現眼球鼓出或從眼球脫出的東西,醫生立即用消毒紗布輕輕蓋上,再纏上紗布條,立即用救護車將傷員送縣醫院眼科救冶;纏紗布條時不可用力,以不壓及傷眼為原則,不可把眼球鼓出或從眼球脫出的東西推回眼內,避免處理不當可能會把能恢復的傷眼弄壞;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神志清醒,發現鐵件或鋼筋從的身體穿破時,醫生不得將以鐵件或鋼筋從的身體上取出, 醫生和護士立即將傷員抬上救護車,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搶救, 醫生不得將以鐵件或鋼筋從的身體上取出,避免處理不當危及人員生命。
經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處于昏迷狀態,有可能發生頸椎、胸椎、腰椎骨折時,搶救人員不能翻動傷員,4人將昏迷傷員用手抬到木板上,抬運時,搶救者必須有一人雙手托住傷者腰部,切不可單獨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搶救傷者,避免把受傷者的脊柱神經拉斷,造成下肢永久性癱瘓的嚴重后果; 醫生和護士用木板將傷員抬上救護車后,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診治; 經救護負責人判定負傷人員處于昏迷狀態,有有盧腦內出血時,醫生和護士立即將傷員抬上救護車,隨救護車將負傷人員送到縣醫院搶救。
現場醫生不能有效救治的傷員,在用救護車送醫院的同時救護負責人用手機向縣醫院或地區中心醫院報告傷員負傷狀況情況以便提前做好斷手或
斷肢再植和搶救準備;如醫院實施搶救血漿告急時,項目經理接到電話后,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用班車送到縣醫院獻血,以保證手術的正常進行;如縣醫院能力有限,項目經理應配合縣醫院從地區或省中心醫院求援,接專家參加搶救,避免搶救人員能力有限危及人的生命;醫院搶救結束后,留下 1 名護士照顧,以便能及時與項目溝通,保證發生意外時能順利實施救治或搶救,避免因溝通不到位延誤診治, 加重或加劇傷情,危及人的生命。
搶險隊到達現場后,搶險隊長首先安排搶險隊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界,一邊安排人員清除壓在負傷人員的鐵件、附件;當壓在負傷人員的鐵件、配件用人工難以清除時, 立即安排現場吊車吊走,避免對傷員的繼續傷害。 搶險隊配合醫生救護傷員后,搶險隊長在事故原因調查清楚后,在事故調查組長同意后開始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安全險情:
搶險隊員在隊長的統一安排指揮下,用人工或機械設備清理墜落下的所有構件、 損壞的機具及垃圾分類運放到指定位置存放,恢復現場原貌;同時用挖掘機或鋼纖等工具清理懸浮不穩的機具和材料,消除安全隱患;在的項目值班負責人安排維修人員將損壞的設備拉到現場維修車間檢修到完好狀態。
事故現場清理后,查找事故原因及整改措施
(1)事故原因確認吊裝方案不完善時, 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修改完善吊裝方案報監理審批后實施;
(2)事故原因確認吊裝設備安全裝置失效,由項目安全總監、設備負責人監督作業隊更換有效的安全裝置并經確認合格后才準使用;
(3)事故原因確認起重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項目經理按事故調查報告處理責任人員,并由項目人事負責人、安全員監督作業隊更換責任心強、持有效操作證的人員上崗;
(4)事故原因確認現場指揮員指揮有誤,項目經理按事故調查報告處理責任人員,并由項目生產副經理人事負責人、安全總監監督是施工作業班組更換責任心強、有豐富吊裝經驗的人員擔任現場吊裝總指揮;
(5)事故原因確認鋼絲繩或吊具不合格, 項目經理按事故調查報告處理責任人員,并由項目值班工長、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對吊裝所使用的鋼絲繩或吊具的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現場質量狀況等內容逐一檢查、審核或試驗 1 次,發現不合格的不準使用,并由作業隊全部更換合格品,并經安全員檢查確認合格驗收。
吊裝方案已按事故調查報告要求完善并審批,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已確認有效,吊裝所使用的鋼絲繩和吊具、錨具均滿足安全要求,設備操作人員和吊裝指揮人員已按要求更換滿足施工安全需要;事故所產生的安全隱患已消除,形成的廢棄物已按規定處理;事故的原因已查清, 責任人已按規定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已落實,由項目經理批準應急情況可解除,恢復正常工作。
5.4泥石流
5.4.1 泥石流應急程序
收到泥石流信息 →召開動員會議、啟動泥石流應急預案→根據會議通知,進行預防泥石流準備工作(如加固、整理堆放扎堆、覆蓋、物資采購、生活用品采購等)→檢查防泥石流急救物資完成情況→泥泥石流到來→泥石流過后工地現場安全檢查→總結防泥石流缺陷、更新防泥石流應急計劃。
5.4.2 應急措施
泥石流到來前:
1、從接收到有泥石流消息后,密切監視天氣發展情況和地方政府的通知,面對具體情況做出正確的選擇:
(1)、如果預報泥石流還未到達本地,降雨量明顯減小,可解除防泥石流緊急警報。同時進行如下工作:
a、此時需檢查應急物資的準備情況,人員的配置情況,并對電桿、桿塔跨越架、操作平臺、架線緊線系統、防護網、電焊機等部位和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如需加固的操作平臺增設斜撐;防護網用鐵絲加密綁扎等。
b、電路的檢查,線路有破損或是固定不穩定的,更換線路或是對電桿底部焊接 Φ16的螺紋鋼筋斜向鋼筋進行加固或是對電桿加密即在原來電桿與電桿之間增設一根或二根電桿。桿塔加固增設臨時拉線,拉線采用Φ12。5 的鋼繩,拉線下端串接 30KN或 50KN 級雙鉤。
c、宿舍、辦公室、會議室、廚房四周用 ф16鋼筋打地錨、ф12 鋼筋花蘭螺栓加固;對屋蓋用 8 井鐵絲每隔 1000mm 捆一道、捆緊捆牢;對不能轉移的材料用用防雨蓬布遮蓋,再用 8 井鐵絲上下、左右每隔 500mm 捆以防損壞或沖走 。
d、各部門負責人配合工區負責人清點電桿、桿塔主材、吊裝設備、架空線、附件等材料的數量以及存放地點,外露的材料采用塑料布或是帆布進行覆蓋四周并用細鐵絲與埋入地下鋼筋連接固定。對現場不能轉移的設備、設施,應用 ф16 鋼筋打地錨、ф12 鋼筋螺栓加固或用防雨蓬布遮蓋,再用8 井鐵絲上下、左右每隔500mm捆一道、捆緊捆牢以防損壞或沖走。
e、選擇附近安全的地帶修建臨時避險棚。如較高的基巖臺地,低緩山梁上等,切忌建在溝床岸邊、較低的階地、臺地及坡腳、河道拐彎的凹岸或凸岸的下游端邊緣。
f、后勤管理人員對工人、以及項目部管理人員以及每個人附近朋友、親戚聯系方式進行統計,并將并通知其不能隨便外出。一些小型設備將其搬運到臨時材料庫房內,泥石流結束后進行領取。
2、接到泥石流即將來臨信息、并確認無誤后,項目經理應召開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班組長)會議,啟動泥石流預案,布署防泥石流工作、加強各部門協調工作,在經泥石流來臨和正式撤退以前,完成下列準備工作:
(1)、3 天的生活物資轉移到××鎮××號的預訂安全地帶,值班人員各到值班崗位;
(2)房屋在迎水面用沙包堆高 50cm 加固房基,各種可移動的機械用車運走;
(3)現場的室外架電桿底部,用沙包堆集1M,確保線路安全;
(4)現場的各種待裝桿件堆在一起,用 8mm 鋼筋綁扎,兩端彎到地面的錨固件上;
(5)各種散料集中堆放在做好的散料池中;
(6)將在現場封存的各類低于 2M 的材料池及設備,在旁打入 2M 的直徑 25 的鋼筋,做好標識;
(7)小型機械設備轉運到安全地方或在室外進行原地加固;
(8)集結項目所有人員,利用現場車輛,撤離現場;
(9)在撤離現場前,關閉現場電源和水源,并在水源和電源處做好鋼筋標識;
(10)安排好現場在××山上的高處值班觀察人員,密切注意現場情況,及時和項目部領導溝通。
(11)清點集結地點的人員,如果發現有人未歸應立即展開調查(是否外出探親) ,了解其所在位置,及時通知其到指定地點。
3、向上級部門匯報泥石流應急準備情況;
4、及時傳達上級指示,按上級有關指示做好有關具體工作; 泥石流到來時
1、泥石流到來時,所有人員必須呆在指定地點,嚴禁外出。如有人外出應采取如下措施:
(1)、通過電話聯系其人,要求其立即說明其所處位置、周圍是否有隱蔽場所 、周圍道路交通狀況,并要求其立即按指定路線沿泥石流垂直方向向山坡上跑,跑的越高越好。
(2)、如其離隱蔽場所較遠時,要求其按指定路線前進,項目部派車進行接應;
(3)、如果聯系不到其人時,項目部應派車沿指定路線進行搜索;
(4) 如果人員處于泥石流區時,告訴他不能沿溝向下或向上跑,而應向兩側山坡上跑,離開溝道、河谷地帶
2、加強對人員所在地點房屋安全監測。
泥石流過后
1、在二十四小時內保持應急狀態,二十四小時過后,方可解除緊急應急,但要保持應急準備;
2、人員搜救:泥石流停止后,醫療救護組進行尋找解救工作:組織搶險隊員攜帶推土機、挖掘機、裝栽機、自卸汽車、鐵鍬等設備和工具在可能失蹤地沿線尋找失蹤人員; 用細木桿每隔 300mm 縱橫試插一遍后,確認沒有被掩埋人員后才允許用機械作業;發現被掩埋或擠壓人員后,應多人用手快速清掏被掩埋人員身上的堆積物,解救被掩埋人員, 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先清理頭部的土物和口、鼻中的以保持呼吸暢通,解救時應至少 3 人將傷員抬出被掩埋處,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被掩理人員。
3、清理道路:在確認泥石流已停止后, 應對泥石流后形成的堆積物沿線勘查,核實清理、挖運工作量后,調集推土機、裝載機、自卸汽車等設備清理、挖運泥石流后形成的堆積物;在清理、挖運中先應將施工道路、生活區內的通道上堆積物清運干凈恢復原狀,避免再次傷人
4、現場恢復:泥石流停止后,恢復損壞的房屋或搭建新的房屋,以保證人員居住和辦公;對損壞的配電設施,項目生產副經理安排所有電工和一部分搶險隊員按原臨電設計方案恢復;對損壞的設備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排現場維修人員清理損壞設備,檢修損壞的設備,使之盡快恢復工作狀態。對被泥石流所污染的設施由設施負責人員自行清理干凈。
5、對被泥石流損壞的設備、房屋、供電線路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排人員清理、維修、恢復或安裝全部到位, 恢復原始工作狀態;
6、道路已暢通,災后產生的險情已完全排除,形成的廢棄物已按規定處理;事故的原因已查清,失職者已按規定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已落實, ;應急情況中負傷人員已分別在現場醫療站或縣醫院妥善救冶, 并經項目經理自檢合格,安全負責人和救護負責人確認后,由項目經理批準應急情況可解除,恢復正常工作。
5.5 應急活動人體工效要求和心理引導
3. 搶險人員要求:身體強壯、動作靈活、協調性好,能夠在搶險時迅速進行救護、搬運物資和背負傷者等工作。搶險人員還要求頭腦反應快、視力和聽力好, 能夠隨時觀察現場情況的變化, 及時作出反應, 避免受傷。搶險人員的心理素質要好,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沉著冷靜,聽從指揮,正確執行搶險和救助任務。
4. 安全管理人員緊急情況發生后,應及時對被困者、傷者進行心理安撫,盡可能保持當事人的情緒穩定,以便設法自救和較好地配合救援工作。
5. 應急管理人員應對救援搶險人員進行行動前的心理引導, 有效消除救援人員的驚慌、緊張情緒,使其能夠正確的執行救援指令,避免在救援過程中受傷和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
6、監測要求
6.1 監測內容
應急準備措施的到位率;
滅火器的配備、消防栓的配備、藥箱、擔架等的配備;
報警設施的完好情況;
緊急通道的設置和暢通情況;
應急過程中人員疏散的次序和及時性;
人員搶救中的方法是否正確;
人員搶救中預防二次傷害的措施是否到位;
事故現場的保護是否及時有效。
6.2監測方法
目測和儀器監測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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