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采取有效措施,盡快限制事故的發展,減少財產損失,快速恢復生產。
2.2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2.3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及現場壞境的保護工作。
2.4采取應急措施、改變運行方式,努力保證通風機、主副井、中央泵房等一類用戶的供電。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3.2.1.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機電礦長
副總指揮:機電副總
成 員:各安全生產副總及生產技術部、安監處、機運辦、通防工區、機運工區、等單位負責人
3.2.1.2職責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決定成立搶險救災現場總指揮部;
。3)批準或調整現場搶救方案;
。4)根據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請求救助;
(5)協調物資、設備、醫療、通信、后勤等工作。
3.2.2 指揮部下設搶險救援小組
3.2.2.1 現場搶險指揮組
設在事故附近安全地點,由調度室、安監處、機運工區、機運辦、救護隊等人員組成,機運一(二)區區長任組長。(如新源井發生停電事故,則由機運二區任組長)
職責:
。1) 24小時跟班督察搶險救災工作落實;
(2) 保證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 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匯報現場進展情況;
3.2.2.2 搶險調度組
設在礦調度室,由調度室、生產技術部、安監處、機運一(二)區、機運綜合組救護隊等人員組成,由機電礦長任組長。
職責:
。1)根據指揮部安排編制、發布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和調整方案;
。2)制定并發布搶險救援各項制度;
(3)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命令,通知搶險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協調各專業組、各成員的搶險救援工作;
。5)調度現場搶險工作工作進展情況;
(6)及時統計匯總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3.2.2.3 搶險技術組
設在礦調度會議室,由安監處、機運一(二)區、機運綜合組、生產技術部等部門的技術人員組成,由總工程師任組長。
職責:
(1)負責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查找事故根源、發生的具體地點,分析事故的發展狀況;
。2)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批準,及時進行災情預測;
(3)對照圖紙和現場分析查找搶險路線;
。4)對照圖紙和現場分析查找人員可能遇難地點.
3.2.2.4 搶險物資供應組
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所需材料和設備的儲備,為井下搶險救援提供應急材料和設備,并提供運輸保障;
。2)按命令負責將材料和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
。3)根據需要向集團公司兄弟單位協調借用搶險材料和設備。
3.2.2.5 現場搶險救援執行組
設在事故附近安全地點,由安監處、調度室、機運一(二)區、發生事故的區隊區長、分管副區長、技術員、維修工等相關人員組成,由發生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領導任組長。
職責:
(1)偵查事故現場災情,完成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搶險工作;
。2)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救援指令,并及時匯報現場搶險進度,做好相關記錄;
。3)負責及時上報現場發生的意外情況,并迅速調整救援措施;
。4)監督搶險救援人員的防護措施執行情況,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5)救援結束,負責清理施工現場,清點人數,待一切恢復正常后方可離開。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加強對值班人員及維修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提升他們的業務技能、判斷事故的能力及事故發生后減少事故范圍、配合搶修的主動意識;加強維修人員及管理人員對設備的巡檢力度,提前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
4.2 預警行動
事故狀態下,應急搶修人員到達前,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處置方案及時進行事故搶修。
本單位值班領導接事故報警后,了解現場情況,確定事故性質,按照規定程序啟動本專項應急預案或匯報上級領導,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系統。
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送電,可能造成礦井瓦斯積聚、涌水增加、人員被困井下以及其它的重大危險情況的,要立即匯報并申請礦領導安排援助。
5 信息報告程序
當發生提升事故時,區隊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匯報,并向機電分管領導匯報,簡要說明事故時間、地點、事故性質、影響范圍。
區隊值班人員負責詳細記錄事故時間、地點、影響范圍等詳細情況,并立即匯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6.2.1一般事故:出現停電事故但未造成人員傷害的,由機運一(二)區匯報機電礦長后啟動本預案,并組織處理。
6.2.2特大事故:出現大面積停電事故、危及人員、生產安全且影響時間較長的,由機電礦長負責組織啟動本預案。
6.2 響應程序
變電所(配電點)出現電器事故時,搶修人員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以最快的速度恢復供電。如現場不能處理,要立刻匯報區隊值班領導,說明需用材料、配件數量,在現場創造好條件后等候區隊派人搶修。
6.2.1 井下發生一小時以上的電氣事故時值班領導必須到現場指揮搶修,并匯報有關領導。地面發生半小時以上的電氣事故時值班領導必須到現場指揮搶修,并匯報有關領導。
6.2.2 需要調動人員時,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值班人員的調度,按時按要求參加搶修,不接電話或推諉者嚴肅處理。
6.2.3 現場不能恢復正常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先恢復供電,然后申請停電時間處理。
6.2.5 電氣事故搶修處理時必須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嚴禁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
6.2.6 值班領導在接到事故通知時,要詳細了解事故地點、事故性質、影響范圍、損壞情況,以便準備材料配件和搶修人員。
6.2.7 值班領導離開值班室搶修事故時,應通知電氣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組長來區隊指揮,或找同級別人員代替值班。
6.3 處置措施
6.3.1正常運行方式為留新一路進線使用,留新線二路熱備用,井下水平聯絡開關處于斷開位置,兩個水平電源分列運行。若故障停電,執行《事故處理規程》。
6.3.2若主供線路故障停電,應按照下列送電程序恢復供電,并優先保障礦井的排水、通風、提升保安電源。
6.3.2.1留新線一路53#
(1)聯系供電工程處人員恢留新一路;
(2)留新一路不能恢復時,聯系由留新二路供電;
。3)故障線恢復,并網運行正常15分鐘后再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6.3.2.2留新線二路54#
。1)聯系供電工程處人員恢復留新二路;
(2)留新二路不能恢復時,聯系由留新一路供電;
。3)故障線恢復,并網運行正常15分鐘后再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6.3.2.3下井一、二、三、四路故障
(1)下井一、二路有一路跳閘時,查明原因、恢復供電,短時不能恢復時,安排-100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停下跳閘開關,合母聯601#,恢復各路負荷,匯報機運一區值班人員并做好記錄;
。2)下井三、四路有一路跳閘時,查明原因、恢復供電,短時不能恢復時,安排-300泵房值班人員應停下跳閘開關,合母聯601#,恢復各路負荷,匯報機運一區值班人員并做好記錄;
。3)下井三、四路都跳閘且短時不能恢復時,-300泵房值班人員應停下跳閘開關,聯系地面35KV變電所值班人員,盡快修復,恢復排水用電。
6.3.2.4采區停電事故
6.3.2.7全礦井停電事故且短時間不能恢復事故
7搶修物資儲備表
7.地面變電所、區隊值班搶修櫥要配備齊全搶修用材料、配件、儀表、工具,明確專人管理,以滿足搶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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