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試行)》以及有關規定,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健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事故風險的能力,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以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搶險有序,快速高效,協調有力為方針,以保護人員生命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損害擴大為原則,盡最大努力降低事故的損害后果。
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全司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資金。
3、決定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調查事故原因,確定相關人員責任。
5、成立事故現場搶險指揮中心。
(二)領導小組成員。
1、由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經營后勤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公司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成員。
2、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3、設立現場救援指揮中心,由董事長或指定負責人任總
揮。
(三)領導小組下設現場綜合協調搶險組、救援支持組、后
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
1、現場綜合協調搶險組。
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部負責人、事故承辦人、被分派到的相關人員工作職責:
(1)完成現場救援任務,協助現場總指揮對各到達現場小組成員的工作分派。
(2)迅速組織車輛、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展開施救工作。
(3)施救以先重傷后輕傷為原則,積極配合聯系醫療單位,盡量減少傷亡人數。
(4)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人員擁擠踩壓、汽車失火、過路車輛傷人等新的災害發生。等待公安、交通、安監、政府及其他部門人員進入現場。
(5)協助交警的現場勘驗工作。
(6)對事故現場進行錄影攝像,取得第一手現場資料。
(7)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2、救援支持組。
組長: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
成員:生產經營部負責人、事故單位相關人員、被分派的其他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
(1)根據災害情況,組織車輛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送傷員。
(2)協助現場救援組維持維護現場秩序。
(3)對勘驗后的現場遺留物進行清理登記。
(4)負責對事故失蹤人員的尋找。
(5)對事故車輛進行施救。
(6)聯系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進行登記。
(7)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3、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
成員:財務、行辦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
(l)負責救援善后資金籌措。
(2)負責人、物、設備的調用組織。
(3)按現場指揮中心的要求協調各工作小組。
(4)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及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的安撫、慰問工作。
(5)負責事故處理人員及其他人員的生活、住宿。
(6)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4、事故調查組。
組長:公司法人代表
副組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監事會負責人
成員:公司安委會成員及相關人員
工作職責:
(1)客觀公正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2)負責事故發生前后的衛星定位監控系統保存的運行數據、圖像、現場獲取的音像、照片、談話資料、事故車輛發車手續等資料的收集整理。
(3)結合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確定相關人員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交安委會討論決定。
(4)文字記錄做到字跡清楚,敘述完整,簽章齊全、真實有效合法。
(5)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三、事故報告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所在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傳真、電腦、快報表等手段上報文字資料。
2、事故上報應按《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格式準確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3、公司接報后在規定時間按規定要求上報市交通局、市運管處。
四、事故救援程序和組織
1、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按以下程序馬上啟動。
接警—確認—應急預案啟動—救援展開—處置—應急結束
公司職能部門接到報告后,迅速核實事故發生單位、發生地點、傷亡情況報總經理確認,董事長根據確認情況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重特大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即行成立,并由組長主持召開就近的副組長、小組成員參加的緊急會議,布置事故搶險工作。如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董事長指定工作性質相近的其他成員接替,但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崗位開展工作。各職責小組按既定的職責和分配的工作任務到達指定崗位,開展救援工作。
2、凡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到達現場組織搶險,并形成現場救援指揮中心,由董事長、總經理親自擔任或指定負責人擔任總指揮組織施救。
3、到達現場后立即將現場情況和應急措施報告市交通局或市政府,接受上級指令。
4、全司所有的人、車、物無條件接受和服從現場總指揮的調遣。
5、在家領導和工作人員在全力配合搶險的同時,要特別保證公司生產、生活秩序穩定,防止不穩定的因素發生。
6、如發生較大事故,根據事故的傷亡程度、影響大小等災害情況,董事長可決定啟動本緊急救援預案。
五、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配備
1、應急保障車輛。
公司和城區友鄰單位公務用車。
2、應急輸送車輛。
由現場總指揮就地征用事故發生地所在單位車輛或租用當地貨運車輛。
3、應急救援吊車。
按事故車輛救援需要租用合適的拖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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