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公司現有2臺新型鍋殼式鏈條鍋爐,主要用于冬季取暖。由于鍋爐是一種承受高溫高壓、具有爆炸危險的特殊設備,如果發生緊急情況,特別是鍋爐爆炸、爆管和缺水等緊急情況,不知道怎樣應急,將發生重大惡性事故,直接危及著員工們的生命安全,并會造成公司財產的巨大損失。為杜絕和降低鍋爐爆炸事故發生所產生的嚴重后果,特制定本方案。
鍋爐是一種密閉的壓力容器,在高溫和高壓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險。一旦發生爆炸,將摧毀設備和建筑物,造成人身傷亡,破壞性非常驚人;鍋爐運行必須非常可靠,一旦發生故障,將造成設備損壞,其損失將是非常嚴重;鍋爐在運行中受高溫、壓力和腐蝕的影響,容易造成事故。
1.鍋爐水位過低會引起嚴重缺水事故;鍋爐水位過高會引起滿水事故,長時間高水位運行,還容易使壓力表管口結垢而堵塞,使壓力表失靈而導致鍋爐超壓事故。
2.水質管理不善。鍋爐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會使受熱面水側積存泥垢和水垢,熱阻增大,而使受熱面金屬燒壞;給水中帶有油質或給水呈酸性,會使金屬壁過熱或腐蝕;堿性過高,會使鋼板產生苛性脆化。
3.水循環被破壞。結垢會造成水循環被破環,如鍋爐堿度過高,鍋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騰易使水循環遭到破壞。水循環被破壞,鍋內的水況紊亂,有的受熱面管子將發生倒流或停滯,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滯水流的管子內產生泥垢和水垢堵塞,從而燒壞受熱面管子或發生爆炸事故。
4.超溫運行。由于煙氣流差或燃燒工史不穩定等原因,使鍋爐出口汽溫過高,使受熱面溫度過高,造成金屬燒損或發生爆管事故。
5.超壓運行。如安全閥失靈,或者在水循環系統發生故障,都將造成鍋爐超壓運行,嚴重時會發生鍋爐爆炸。
6.鍋爐工誤操作、錯誤的檢修方法和對鍋爐不定期檢查等都將導致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 鍋爐事故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鍋爐爆炸事故,減少職工傷亡和企業財產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重、特大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為保障電廠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當發生重大蒸汽鍋爐爆炸事故時,工作現場人員應以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責任心,采取緊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設立重、特大事故鍋爐爆炸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重、特大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于傳利,副總指揮:劉士金、郭洪瑞、李成銀、張興玉,成員:盛立、孔慶偉、張純洪、靳光峰、張慶伍、劉磊和基層單位負責人。
下設五個救援小組:
現場處理組:由劉士金、張慶伍負責處置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事故及險情。
搶險救援組:由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人員組成,負責實施搶險救災和安全技術措施。
技術組:由生產技術部組成,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措施及解決事故及險情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物資供應組:由副總經理郭洪瑞負責,公司辦公室、倉庫負責人員組成,保證搶險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事故調查組:由總經理于傳利、總工程師李成銀負責,對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分析。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當電廠發生重大事故時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總支書記、總工程師、營銷副總、經營副總。
成 員:部門分管負責人以及基層單位負責人。
(一)指揮協調處理組:
組 長:總支書記
副組長:經營副總
成 員:部門分管負責人以及基層單位負責人。具體職責:
1、分析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并制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員工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以及應急措施。
3、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自救處置程度,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成立現場應急自救指揮中心,批準現場處置方案。
6、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處置情況。
(二)技術支持組
組 長:生產技術部主任
成 員:部門分管負責人。
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制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3、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型,確定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4、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5、提供事故現場的各種圖紙、資料。
6、識別各險種狀況,事故現場分析,確定危險的最大極限,危險的處理程序以及是否采用新技術。
7、確定事故現場的危險區、緩沖區和安全區,確保未經培訓人員不能參加現場事故處置。
8、收集資料及事故現場相關數據。
9、定期培訓保證每個職工都接受過業務培訓。
(三)后勤保障組
組長:物資供銷部主任
副組長:經管副總
成員:辦公室主任、倉庫保管員。
具體職責:
1、負責組織搶救事故受傷人員。
2、負責組織搶險救災所需各種物資、人員和資金。
3、負責安排搶險救災人員生活保障。
4、負責保障通訊的正常使用,及時組織維修障礙線路。
(四)治安保衛組:
組長:護衛隊隊長
副組長:副隊長
成員:全體公安干警。
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和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事故地點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閑逛,防止產生混亂,對搶救事故造成不良影響。治安保障部警力不足時,可臨時抽調部分部室人員或區隊職工協助。
(五)善后處理組:
組長:總支書記
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a.負責做好事故發生后相關外部關系來訪的接待工作。上級及地方關系、相關職工家屬來訪,做好妥善安排。
b.負責為事故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
c.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善后處理工作,安撫傷亡人員的家屬,做好思想穩定工作,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負責撫恤賠償。
(六)事故調查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總支書記、總工程師、安監部主任
成員:部門分管負責人。
具體職責:
1.負責現場保護和圖紙繪制.
2.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3.配合上級監察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負責事故上報工作。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重大危險源鍋爐安全運行事故的發生,切實抓好重大危險源(鍋爐)的監控管理,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防止爐外管道爆破:
1)加強對爐外管道的巡視,對管系振動、水擊等現象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當爐外管道有漏水現象,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與系統隔離進行處理時,應立即停爐。
2)加強對導汽管、汽聯絡管、水聯絡管、下降管等爐外管道以及彎管、彎頭、聯箱封頭等的檢查工作,發現缺陷(如表面裂紋、沖刷減薄或材質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3)加強對汽水系統中的排污管道的管座焊縫、內壁沖刷和外表腐蝕現象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4)對過熱蒸汽管道、彎管、彎頭、閥門、三通等大口徑部件及其相關焊縫進行定期檢查。
2、防止省煤器磨損爆管:
1)檢修中全面檢查省煤器管,重點檢查彎頭部位。
2)全面檢查管子的局部缺陷,發現超過質量標準的應進行處理。
3、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燒調整應保證水冷壁不結焦,防止發生高溫腐蝕,在保證完全燃燒的情況下盡量減小過量空氣系數。
2) 嚴防鍋爐缺水運行,當鍋爐水位低到超過規定的極限值時,要立即滅火停爐;定期校對水位和試驗高低水位報警;運行中嚴防鍋爐超壓。
3)鍋爐嚴禁在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4)運行人員要對承壓部件經常檢查,發現水冷壁管泄漏時應及時匯報和處理,防止泄漏擴大損壞其它管段。
5、防止鍋爐缺、滿水事故
1)正常運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動,當鍋爐水位低至-45mm時,應停爐處理;當鍋爐水位高至+45mm時,應立即停爐。
2)定期進行汽包水位高、低報警試驗。
二、預警行動:
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要立即通知所在單位,撤出人員,并立即匯報調度室,采取措施處理。
三、信息報告:聯系電話附后。
第五章: 信息報告程序
一、響應分級:
針對鍋爐房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劃分為三級: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本公司解決不了,需集團公司協助解決的為Ⅰ類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在一至三人,本公司解決不了,需翟鎮煤礦解決本為Ⅱ類重大事故;死亡人數在一人以下,各部室解決不了,需公司解決為Ⅲ重大事故。
二、響應程序:
1、事故或險情發生后,立即成立救援指揮部。指揮部統一領導和具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必須遵守統一指揮的原則,當主要領導人不在時,由分管領導或值班領導任臨時總指揮,任何部門和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并設立專線指揮電話,保持暢通。
2、險情發生后,各車間、部門人員應在相關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使用現場滅火器材、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搶救,并組織遇險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沿安全通道撤離,防止事故擴大。
3、指揮部派專人負責清點人數,作傷亡統計。
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積極采取措施,在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及時搶救傷員的同時,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事故。
5、重、特大事故除了為防止事故擴大和搶救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在公司及礦安全監察機構人員沒有到達前,不得清理現場,并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詳細記錄,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6、對在搶險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公司給予立功獎勵,對玩忽職守,推諉扯皮而造成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7、及時上報各種材料,總結經驗教訓,健全各種檔案,收集必需材料歸檔備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應受到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三、處置措施:
1、蒸汽鍋爐發生事故,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為防止事故擴大,可以在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如下工作:①在供電沒受影響的情況下,加快放渣速度,快速把渣火出,同時邊用濕爐渣、砂土等滅爐火,并打開所有爐門降溫。②若供電受影響,爐渣不能放盡,則用濕爐渣、砂土等滅爐火,并打開所有爐門降溫。③關閉該爐在分汽包上的閥門。④關閉給水泵上閥門,并停掉給水泵電源,防止給水遇爐火產生蒸汽造成爐墻進一步受損。
2、分汽包出現破裂事故,蒸汽鍋爐按緊急停爐處理。
3、對爐火、油火災用砂土、濕爐渣或滅火器滅火;對電氣火災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普通火災用消防水龍帶滅火。
4、因事故影響到供電時,禁止盲目送電,應與供電部門聯系配合,電工查找原因,處理完好后恢復送電。
第六章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物資:
1、立業公司倉庫負責儲備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建立物資明細臺帳并在生產技術部存檔備查。
2、根據事故及險情的具體情況,聽從指揮部隨時調集所需物資。
3、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應急物資管理工作,保證搶救設備、器材、設施齊全。若事故重大,公司應急救援物資不足時,請求礦及上級有關部門支援。
1)公司應急救援中心由總經理、副經理以上領導及生產技術部、華興物業、經營管理部、辦公室等部門領導組成。
2)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是應急救援全過程的全權指揮,下達指令,組織本公司可動用力量參與救援,向礦上及集團公司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協調消防、救護、醫療機構參加救援。
3)指揮部其他成員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成員工作的有序進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職責,確保救援任務的順利完成。
4)現場總指揮由中心指揮委派,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
二、裝備保障:
公司成立了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各分管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防火委員會,并成立了義務消防隊。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培訓計劃,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培訓,并定期進行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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