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a) 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b) 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 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 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 向鄰近車間或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f) 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的同時,應急響應指揮部要對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并及早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9.2.2 應急響應的分組
應急響應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工作組,完成現場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員疏散安置、安全防護、社會動員、物資經費保障、應急通信、信息綜合、涉外處置、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
9.2.3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a)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b) 發布啟動應急預案的指令;
c) 協調各組、各車間部室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聯系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
d) 及時向市、縣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e) 組織事故發生區域人員的疏散或轉移;
f) 組織現場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
g) 組織對傷員的急救;
h) 組織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i) 組織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
j) 協調廠外醫療單位、消防警察參加應急處置行動;
k) 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
9.3 應急結束
9.3.1 應急結束的條件
9.3.1.1 發生事故后,當滿足下列條件時則可以停止應急救援工作。
a)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得到完全控制。
b) 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社會影響減少到最小。
c) 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得到消除。
d) 傷亡人員全部救出或轉移,設施設備處于正;蚴芸貭顟B。
e) 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指揮人員、相關專家等參與J眭急救援的人員完成救援任務并撤離現場、等待指令。
9.3.1.2 安全生產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總指揮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響應指揮部請示應急終止。應急結束后的工作如下。
a) 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廠生產部須形成事故報告,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人員及財產損失、事故波及范圍、已采取的措施、結束的時間等,并由有關領導向縣、市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b) 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1) 事故發生區域與事故發生有關的各種原始生產記錄
2) 生產部在進行事故調查時的調查記錄
3) 員工生產技能培訓及作業資質獲取的記錄
c)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生產部和電解車間共同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對應急響應各處置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過程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同時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完善意見,完成工作總結報告。
10 信息發布
10.1 信息發布的部門
信息的發布主要由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并由企管部向新聞媒體通報。
10.2 應急信息發布的原則
在信息發布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準確適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
10.3 應急信息發布的程序
企管部根據審定的信息發布材料組織信息發布會或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向媒體提供信息稿件等。
11 后期處置
發生事故后,對人員生命健康、環境、生產等造成的后果進行的處理主要如下:
11.1 污染物處理
應急結束后,電解車間和生產部要負責對現場及波及到的其他場所的酸液進行處理,酸液盡可能回歸生產流程,無法回歸生產流程的要轉移至污水處理站處理。
11.2 事故后果影響
應急結束后,綜合部、企管部要針對事故周圍環境和社會公眾造成的影響,分析總結,采取控制措施,如派遣專職人員對因事故而受到影響的公眾進行安撫工作。
11.3 恢復生產
設備部、經營部要配合電解車間對機械設備、工藝流程和廠房通道等進行全面檢查并修復;在確認各方面條件具備后,科技部、生產部要配合電解車間制定生產恢復計劃和方案,盡快恢復生產。
11.4 善后賠償
廠工會、綜合部要按照企業有關規定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及時辦理傷亡者待遇;做好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和人員安置、補償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人員,保證企業生產秩序穩定和正常。
11.5 應急預案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修訂
應急響應指揮部、生產部和電解車間應配合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材料,盡快查明事故起因。應急結束后,匯報總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成績和不足,完善和修訂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
12 保障措施
12.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2.1.1 要求應急響應指揮部成員和各應急小組組長的手機24 h開機,生產部24 h值班室應至少配置2部值班電話,并要求24 h有人值守。要求通信聯絡優先撥打值班電話,無響應后立即撥打手機。各值班電話或手機號碼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對通訊錄進行修改。
12.1.2 生產部要配備10套對講機,并負責其充電及保養,企管部負責其維護,確保狀態良好,以便應急響應時迅速用作現場通訊工具。若應急響應過程中對講機發生故障或缺電,無法使用,手機通訊為備用方案。
12.1.3 生產部要及時掌握、研究、發布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應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完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加強內部各單位之間及同行業之間的應急救援信息交流,做到信息資源共享。
12.2 應急隊伍保障
12.2.1 應急響應指揮部要根據安全監管工作的要求,及時調整和充實熟悉相關業務的監管人員,同時做好相關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使他們能了解生產工藝,掌握安全檢查方法和安全隱患及危險源辨識方法,擁有與監管工作相適應的業務知識,以滿足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12.2.2 應急響應指揮部要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建立相關組織保障、應急裝備使用、安全處置措施和獎懲等制度,并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并根據具體部門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裝備。
12.2.3 應急響應指揮部要及時根據生產規模的變化和人員的調動及時調整和補充各小組人員,以確保足夠的應急人力。各應急小組成員名單如下表1。
表1 各應急小組成員名單
應急小組 | 組 長 | 副組長 | 組 員 |
應急搶險組 | 尹朝暉 | 呂伯康 | 張超、竇鵬、韓海燕、王艦 |
消防保衛組 | 尹朝暉 | 呂伯康 | 張超、竇鵬、韓海燕、王艦 |
醫療救護組 | 代先飛 | 郭晉海 | 黃育平、葉新貴、張石妹 |
設備搶修組 | 鄭尚文 | 陳文績 | 曾憲修、陳鴻善、謝方勝 |
后勤保障組 | 徐光培 | 張俊峰 | 楊潤海、高文明、陳分明 |
信息聯絡組 | 鄧學廣 | 陽海燕 | 黃國生、王旭輝、周昱賢 |
事故調查組 | 謝大元 | 鄧立新 | 王川福、曾凡靈、梁海 |
12.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各級冶金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根據需要,確定應急物資的品種、規格、實物標準和儲備定額,并根據儲備和消耗情況,制定和報送各類物資的需求計劃,經廠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審核后,組織采購,確保應急所需物資保質保量第一時間供應。
12.3.1 經費保障
廠計財部應將突發緊急事故應急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和應急管理經費做出預算,經應急響應指揮部審定后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準備適量的應急資金,建立突發緊急事故應急資金使用制度,保證經費的有效使用。
12.3.2 其它保障
12.3.2.1 交通運輸保障:綜合部必須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運輸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必要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12.3.2.2 治安保障:綜合部必須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較大事故時,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揮和安排,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甚至請求公安部門援助,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12.3.2.3 技術保障:科技部、生產部要及時把冶金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冶金產業發展政策》和準入條件有機結合起來,通過產業發展政策引導、法律約束、技術示范等措施,及時改造不安全的生產工藝,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術裝備和生產工藝,整合優勢資源,推動安全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促進電解車間的安全技術升級,提高電解車間的安全生產水平。
12.3.2.4 醫療保障:廠工會、廠綜合部應與有關醫院協商,設立定點醫療機構,共同制定切實可行的醫療救護機制和方案,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13 培訓與演練
13.1 培訓
本預案確立后,按每半年一次的頻度組織車間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內容有:
a) 安全生產、防護基本知識
b) 各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學習
c) 事故報警方法和現場逃生、搶救的基本知識
13.2 演練
本預案確立之后,經過對員工進行有效的培訓后,按每年一次的頻度組織車間全體員工進行演練。每次演練結束,要及時做出總結,根據演練中存在的問題更新和完善本預案。
14 獎懲
14.1 獎勵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負責職守的相關人員進行獎勵,主要有:
a) 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丹霞冶煉廠給予表揚、獎勵。
b) 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企業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或減少損失突出的,由丹霞冶煉廠給予表揚、獎勵。
c)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由丹霞冶煉廠給予表揚、獎勵。
d)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由由丹霞冶煉廠下屬車間、部門給予表揚、獎勵。
14.2 處罰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存在隱患不及時采取治理措施、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員。
15 附則
15.1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應報備主管安全生產副廠長、企管部、生產部和電解車間
15.2 維護和更新
15.2.1 每次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習情況進行總結,并根據演習情況決定是否對本應急預案進行修改。
15.2.2 一旦發生緊急事故,啟動了緊急響應,響應結束后應對處置過程進行總結,分析經驗教訓,對預案進行修改。
15.2.3 每兩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根據新的法律法規或已發生的類似案例確定是否應對預案進行修改及如何修改。
15.2.4 應急預案中的通訊錄上的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要及時進行修改。
15.3 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丹霞冶煉廠電解車間和生產部共同負責制定和解釋。
15.4 應急預案實施
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立即開始實施。
16 附件
專項應急預案一:新廢液貯槽溶液泄漏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現場處置方案一:皮膚接觸酸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二:酸液入眼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三:燒傷燙傷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四:觸電事故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五:異物入眼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六:中暑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七:外傷骨折的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方案八:高空墜落的緊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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