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痕跡,廣泛收集物證;要做詳細記錄,進行拍照、畫圖和錄象;要及時了解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要組織計劃、物資、財會部門提出經濟損失的分析報告;根據需要,向有關部門索取與事故有關的生產、技術、設備的資料;組織技術鑒定和模擬試驗等等。
5 傷亡事故調查組職責
(1)查明傷亡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傷亡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對傷亡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處理依據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議;
(4)向派出調查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調查組成員簽名的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6 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的單位(包括單位名稱、所在地址、隸屬關系等)和與發生事故有關的單位及有關的人員;
(3)事故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
(4)事故的經過及事故原因分析;
(5)事故責任認定及對責任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建議;
(6)整頓和防范措施;
(7)調查組負責人及調查組成員名單(簽名),必要時在事故調查報告書中還應附相應的科學鑒定資料。
7 事故處理
(1)在處理事故時,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分清事故的責任,對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2)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應當追究有關領導和管理者的責任:
①安全工作無人負責,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
②沒有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人未經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③不按規定提取、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
⑤在推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沒有勞動安全衛生內容要求和相應措施;
⑥設備超過檢修、檢驗、使用期,超負荷以及帶病運轉;
⑦不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⑧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主要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
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②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
③發現有發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既不報告又不采取措施;
④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
⑤不按規定穿戴、使用防護服裝和用具;
⑥設計、施工錯誤。
(4)發生下列情況時,應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事故發生后,有意破壞事故現場,或對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
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或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③事故發生后,不積極組織搶救和搶救不力,以至增加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④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
⑤事故發生后,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⑥非法制造、安裝、檢修特種設備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5)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在事故查處過程中,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情節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進行教育和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要認真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根據國家的政策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在精神上給予安慰,在經濟上給予幫助。
8 應當歸檔的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材料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證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12)注明參加事故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13)事故處理批復機關的批復意見
(14)有關事故的資料,除了文字資料外,還包括照(圖)片、磁盤及縮微膠片等
3.5.14 工程搶險、搶修
當本單位工程發生險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工程的搶險搶修,及時排除險情,要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3.5.15 現場醫療救護
1 應急電話
救護電話:120
2 常備物品
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冰袋、各種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輸液裝置。急救包、擔架、止血帶、氧氣袋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或石膏繃帶等。
3 各施工現場還應配備各種常用急救藥品及消毒用品。
4 施工現場急救概念和急救步驟
(1)現場急救概念
現場急救:就是應用急救知識和最簡單的急救技術進行現場初級救生,最大程度地穩定傷病員的傷、病情,減少并發癥,維持傷病員的最基本的生命體征。現場急救是否及時和正確,關系到傷病員生命和傷害的結果。
現場急救工作,還為下一步全面治療救治作了必要處理和準備。不少嚴重工傷和疾病,只有現場先進行正確的急救,及時做好傷病員轉送醫院的工作,途中給予必須的監護,并將傷病情,以及現場救治的經過,反映給接診醫生,保持急救的連續性,才可望提高一些危重傷員的生存率。傷病員才有生命的希望。如果坐等救護車或直接把傷病員送入醫院,則會由于浪費了最關鍵的搶救時間,而使傷病員的生命喪失。
(2)急救步驟
急救是對傷病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病員以最大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以下四個急救步驟:
①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對你,傷病員或其他人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尤其在施工現場,更是如此。
②初步檢查傷病員,判斷其神志、氣管、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病員保持呼吸道暢通,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定、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疼等措施。
③同步呼救。在施救的同時,另派人撥通120,通知救護人員和車輛,并繼續進行施救,一直要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此時還應反映傷病員的傷病情和簡單的救治過程。
④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的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的損傷、骨折和病變。這樣有利于現場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穩定病情,降低病發癥和傷殘率。
5 施工現場事故急救處理辦法
(1)止血
①壓迫止血法:先抬高傷肢,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再用繃帶或布條加壓包扎止血。
②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別采用指壓面動脈、頸總動脈、鎖骨下動脈、股動脈、脛前后動脈止血法。該方法簡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2)包扎、固定
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在肢體骨折時,又可借助繃帶包扎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
(3)搬運
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的搬運送醫院。
①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
②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若有脊椎損傷可能,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傷員。否則將造成嚴重的后果、甚至死亡。
3.5.16緊急安全疏散
施工現場應設立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走道、緩降器、救生袋、救生滑梯等,要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學會自救和求救的方法。發生安全事故時,一定要努力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寶貴生命。各級領導和救護組要組織好救護工作,要選擇現成的疏散通道和設施,做到盡快疏散人員和設備。如遇到不能處理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報警請求社會支援。
3.5.17社會支援
3.5.17.1社會支援國家聯絡體系圖見圖1。
圖1 社會支援連絡體系圖
3.5.17.2發生事故后,如遇到不能處理的緊急情況以及為了最快、最有效、最大限度的搶救、救護傷員,要立即報警和聯系社會組織機構請求社會支援。建立與公司本部和當地相關單位的社會支援連絡體系,保證在突發安全事故后能使傷員得到急時的搶救和治療,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
3.5.17.3社會支援電話: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救護電話:120
交通事故求救電話: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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