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電力系統電纜按用途分為動力電纜和信息傳輸電纜,分別是傳輸能量和信息的重要通道。動力電纜著火,可能造成設備停電,直接影響機組安全生產,對動力南廠的正常運行造成嚴重的威脅;信息傳輸電纜著火,將使設備失去控制,處理不當可導致事故擴大,造成重要用戶供電、供汽中斷、供汽管網大面積停供,甚至導致人身傷亡事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事故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事故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核心,以全力保證人身、供熱、電網和設備安全為目標,以建立事故的長效管埋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為基本原則。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見圖9—1。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組 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副書記
職 責:發生電纜著火事故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組織開展事故應急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主 任:運行副廠長
成 員:各部部長
職 責:負責溝通情況和匯總信息,并及時向動力南廠應急指揮部或動力南廠領導匯報。
3.2.2 現場設備隔離組
組長:檢修部部長
成員:當班運行值長、各專業工程師
職責:熟悉電纜著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對應的相關設備、系統;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準確隔離電纜著火事故所涉設備、系統和其動力源。
3.2.3 引導疏散組
組長:技術部部長
成員:專業工程師、設備員
職責:熟悉電纜著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根據事故現場人員分布情況,開辟安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人員至安全地點。
3.2.4 安全保衛警戒組
組長:動力南廠專職安全員
成員:當值兼職安全員、檢修部成員
職責:熟悉電纜著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所涉位置相關道路和周邊環境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現場通道,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統計進入事故現場施救人員人數,采集事故現場信息、辨識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次生事故源,及時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
3.2.5 現場施救組
組長:運行部部長
成員:值長、專工、義務消防隊員等
職責:熟悉電纜著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各類設備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況;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聽從指揮,不盲目行動,有序展開施救行動。
3.2.6 救護后勤保障組
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工資員、打字員等
職責:熟悉電纜著火應急預案的內容以及應急后備物資的存放地點;應急預案啟動時迅速向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集結,設立現場臨時救護站,置備應急車輛,聯絡專業救治資源,開辟人員救治綠色通道;記錄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和過程。
3.2.7 應急值班室
動力南廠設立電纜著火事故應急值班室,值班地點為主控室,值班人員為值長,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二十五項反事故措施》、《電力工業技術管埋法規》、《電氣設備裝置規范》、《火力發動力南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二1996)、《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動力南廠與變電所部分)》、《動力南廠電氣系統運行操作規程》等規定,并按照要求檢查、整改,不斷完善動力南廠管理制度。
4.1.1 電纜的運行技術管理
(1)按照電纜正常運行時的最高允許負荷,以及允許過負荷電流和過負荷時間控制標準進行運行管理。
(2)建立健全電纜維護、檢查制度。
(3)建立電纜的預防性試驗制度,按規定進行預防性試驗,并加強電纜的試驗記錄管理。
(4)完善電纜的火災報警系統,加強系統維護,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4.1.2 電纜的運行監視
(1)電纜運行時的溫度監視:定期開展電纜的紅外線測溫檢測工作,重點對電纜接頭處進行監測,尤其在高溫大負荷期間加強檢測,發觀問題及時處理
(2)電纜運行負荷監視:生產運行人員應加強電纜負荷監視,如超過電流表的控制紅線時,應立即向值班負責人報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4.1.3 電纜檢查實行定期巡回檢查制度
對電纜中間接頭定期測溫。對電纜終端頭、電纜溝。隧道、電纜井、電纜架、敷設在地下的電纜線路等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采取對策消除缺陷。
4.1.4 電纜的試驗及更換
電纜的試驗項目和周期按《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所規定項目和周期進行,當發觀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4.1.5 新安裝電纜的注意事項
(1)新、擴建工程申的電纜選擇與敷設應按《火力發動力南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CB50229一1996》和 《火力發動力南廠設計技術規程》中的有關部分進行設計,并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完成各項電纜防火措施。
(2)嚴格按正確的設計圖紙施工,做到布線整齊,各類電纜按規定分層布置,電纜的彎曲半徑應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夠的人行通道。
(3)擴建工程敷設電纜時,應加強與運行單位密切配合,對貫穿在役機組產生的電纜孔洞和損傷的阻火墻,應及時恢復防火封堵。
(4)應盡量減少電纜中間接頭的數量。如需要,應按工藝要求制作安裝電纜頭,經質量驗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將其封閉。
4.2 預警行動
4.2.1 預警
動力南廠內電纜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為本預案的預警條件,發觀人應及時就近撥打廠內火警和119報警,并向運行當班班長和值長報告。
火災事故報警要點:火災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和大約數量、火災現場人員受困情況、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4.2.2 接警
運行當班值長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立即發出“廠用警報”,啟用呼叫系統通報火災地點,并向運行分場主任報告。
倘若火災事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運行當班值長還應立即向廠領導報告。
接警的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應趕赴火災現場,辨析火勢情況決定啟動何級應急預案,并通知召集各應急小組進行應急準備。
接警的夜間或休息日廠部值班人員應立即召集廠內其他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協同運行當班值長進行應急處置。
5 信息報告程序
動力南廠發生火災事故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向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門報告的,動力南廠應當及時向上述部門報告。
應急值班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或動力南廠主管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
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報告后,根據應急指揮部指示,動力南廠各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一旦出現事故報告且經查實,要立即向集團公司進行上報,且對事故可能涉及的生產區域以及周邊的人員進行緊急通報,說明事故性質、采取的防護措施以及疏散撤離方案。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按照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造成廠區發電、供熱系統完全癱瘓,且火災撲救超出動力南廠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電纜火災事故。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造成重點區域大面積供電供熱停止,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且火災撲救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電纜火災事故。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且火災撲救超出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災難。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6.2 響應程序
事故單位電纜著火由現場指揮部指揮救援,并通過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視頻會議、傳真等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啟動相應級的響應。制定滅火方案,并安排、聯系相關消防隊配備防毒面具和防護服進入救援滅火。
電纜著火應急管理機構必須備有電纜溝走向圖和電纜著火應急處理流程圖。
根據現場位置和情況,以保人身、保供熱、保電網、保設備為原則,決定停電的范圍,采取措施切斷著火部位電源。在切斷電纜電源時,因小部位的電源可能未切除,消防人員在迸人電纜溝時應與電纜架保持一定距離,預防觸電。
6.3 處置措施
6.3.1 事故報警和初期處置
電纜火災事故發生,發現人一旦發現火情,事故現場設有火災報警裝置或固定滅火裝置的,應立即啟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并臨近撥打火災報警電話和向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根據火情進行滅火撲救或采取控制火勢的措施;當火勢猛烈,當事人勢單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緊急避險。
火災事故所涉地點管轄范圍負責人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立即組織對火災所涉設備、系統迅速、準確隔離,并切斷相關動力源;組織人力啟用事故現場消防設施,盡力撲滅初起火災;當火勢擴大,可能殃及人員集中區域,除留守必要人員以外,組織其他人員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并派員引領人員至火災現場。
6.3.2 火災事故的應急展開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臨近設立指揮場所,設立明顯標志,宣布啟動火災事故地點的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的應急行動。
各應急小組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應立即向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集結、報到,并統計人數;有條件的應讓人員佩戴明顯的識別標志。
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應根據火災現場火勢、人員受困、設備、物資情況,下達疏散人員、滅火施救、轉移物資等指令,有組織地指揮各應急小組展開行動。
火災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傷亡、危險化學品燃燒或泄漏等事故,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應急中,根據火勢、人身傷亡等情況及時請求動力南廠所在地消防、醫療、民防等專業機構增援,為幫助實施行動提供專業支持。
滅火后,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并進行廠房抽排風,確保人員恢復生產中的安全。
制定恢復試驗方案,先逐步恢復未受損壞的部分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以全部主設備恢復正常運行為結束點,電纜著火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下達解除應急狀態的命令。
7 應急保障
根據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可以采取物資聯儲等方式對事故備件進行儲備,保證在事故情況下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提供事故備件。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使用的對講機頻道、有關人員的電話號碼見附錄A。
7.2 應急隊伍及裝備保障
應急隊伍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值班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外部救援部門人員。應急裝備包括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塵面具、對講機、水帶、防噪耳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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