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鍋局壓力管道安全監察處
。1996年7月)
一、制定目的和過程
管道輸送是與鐵路、公路、水運、航運并列的五大運輸行業之一,它作為一種特殊設備越來越廣泛用于石油、化工、冶金、電力行業及城市燃氣和供熱系統中。隨著經濟的發展,管道數量在不斷增加,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在有長輸管道263條,約17000公里;集輸管道約200000公里;城市內燃氣管道分別為35000公里、5700公里;工廠的工業管道就更多了。
隨著管道數量的增多和運行時間的增加,管道設計、制造、安裝及運行管理中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致使管道事故時有發生,據極不完全的統計,1994年3月至1995年3月,僅吉林、遼寧、河北三省的5起事故,就死亡57人,傷149人,其中可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達3533多萬元。沈陽市1993年僅煤氣泄漏事故就發生214起?梢妷毫艿腊踩蝿菔菄谰。據對統計歷年來的200起各種壓力管道事故原因的分析:管理問題占32.6%,管子、管件、閥門質量問題占27.3%,安裝問題占18%(其中焊接問題占88.6%),設計問題占11%,腐蝕問題占10.6%,竣工試驗和盲板問題占0.5%。從上述統計數字可知,設計、制造、安裝和使用等環節出問題都可造成壓力管道事故,為了減少全國壓力管道事故,必須抓好這幾個環節,但由于目前壓力管道歸屬各有關主管部門管理,沒有一個綜合部門進行綜合管理與監察檢查,致使上述環節中的許多與壓力管道安全有關的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與壓力管道有關的標準不統一、不齊全,甚至有矛盾。迫切要求有一個歸口單位統一管理、協調壓力管道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二是許多管子、管件、閥件的產品安全質量低劣,大量偽劣產品進入流通市場,給投入運行的壓力管道埋下了事故隱患,主管部門、設計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對此反映強烈。由于上述產品生產企業分屬不同主管部門或無主管部門,所以目前這個綜合性較強的安全問題難以解決。
三是壓力管道安裝隊伍混亂、管理不嚴,致使很多壓力管道工程因質量差留下了大量事故隱患。
四是全國壓力管道事故統計報告工作沒有單位牽頭,致使現在沒有完整的壓力管道事故統計資料,不利于事故的分析和防范。
由此可見,任何一個主管部門是無法解決上述問題的。因此,主管部門對壓力管道進行安全管理,企業對壓力管道安全運行負責與勞動行政部門對壓力管道進行安全監察,是今天減少壓力管道事故的需要。
要對壓力管道進行安全管理與監察,就必須有相應的法規,勞動法已為制定壓力管道安全監察法規提供了依據。因此,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將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的要求和做法固定下來,形成《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這對貫徹勞動法和規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為此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與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以下簡稱職鍋局)于1994年3月組織遼寧省勞動廳、遼陽市勞動局和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檢測研究中心起草《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以上簡稱《規定》),該規定第一稿于1994年底在遼寧省范圍內征求過意見。1995年3月職鍋局邀請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化工部、電力部、建設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冶金部(因公事未出席)、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廊坊管道局、北京勞動局、遼寧省勞動廳、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中心、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遼陽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所等單位共計19人,研討了壓力管道安全監察思路。在《規定》第一稿和思路研討會的基礎上,職鍋局于1995年6月召開了由參加思路研討會單位(有些單位因公未出席)參加的起草工作會議,并成立由會議參加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規定》編寫組。會后編寫組根據工作會議的意見形成了《規定》的第二稿。此稿經局、部領導閱審后形成《規定》征求意見稿,在吸收大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規定》報批稿。此《規定》歷時25個月,前后21次修改和兩次部長辦公會審查,最后于1996年4月23日由李伯勇部長審簽頒發(勞部發[1996]140號)。
二、 制定的原則
根據我國目前壓力管道的現狀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準則,《規定》在制定過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
。ㄒ唬┴瀼亍鞍踩谝,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在制造和安裝兩個環節強化了國家安全監察,規定了資格審查和監督檢驗辦法,強調要把住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的安全質量關,使管道“優生”;在使用環節上,加強了企業的責任,提出了使用單位要有機構或人員,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要進行定期檢驗等要求,以預防事故。
(二)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準則進行安全監察。《規定》設立了中介組織—評審機構,并規定對評審機構只進行資格認可,不授權、平等競爭、雙向選擇;《規定》要求制造、安裝環節的檢驗單位必須具備第三方地位;要求檢驗工作引入賠償機制;強調加大依法監察的力度,對違反本《規定》要進行行政、經濟等方式的處罰。
(三)按壓力管道的特點進行分類監察。針對長輸管道、城市公用管道和工廠內工業管道的不同特點,提出了各自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環節的監察要求。工業管道被視為鍋爐、壓力容器的延伸,參照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辦法進行監察;城市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尊重部門和地方現有規定,增加勞動部門的監察要求,長輸管道由勞動部直接進行安全監察。
。ㄋ模┏浞职l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尊重主管部門的現有規定。為此,《規定》專設安全管理一章,將主管部門的職責寫進去了。建國40多年來,各主管部門對壓力管道的管理是有成績的。根據當前壓力管道安全形勢的需要,勞動部門要從綜合管理和安全監察角度與主管部門一道,為進一步減少事故而共同工作,為此,我們必須尊重主管部門行之有效的工作,使之形成合力。如在設計單位的資格審批上,《規定》只要求取得資格的單位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在制造、安裝環節上,《規定》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要與主管部門一道認可制造、安裝單位資格的評審機構;在使用環節上,《規定》要求在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管理基礎上,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使用單位的執法情況!
三、有關條款解析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本條說明了制定《規定》的目的與依據。
壓力管道是一種承壓設備,除可導致本身爆破外,還會因介質泄漏引起爆炸、火災、中毒等惡性事故。世界上主要的經濟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德國)都把壓力管道與鍋爐壓力容器并列為特種設備,實行國家安全監察。近年來,我國壓力管道事故頻繁發生,且呈上升趨勢,這些事故給人民帶來巨大的損失,還由于我國目前壓力管道的行業條塊式的安全管理模式,使有些綜合性的壓力管道安全問題得不到解決,因此,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按《規定》要求,要充分發揮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的作用,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齊心協力為進一步減少事故而搞好安全工作。
勞動法的第九條、第六章、第十一章和第九十二條是制定本《規定》的具體依據。其理由如下:
1.勞動法的第六章規定要采取各種措施“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此勞動行政部門必須對勞動者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監察。早已在全國開展的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進行安全監察,就屬于對“設備不安全因素進行監察”,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均屬于不安全因素較多的特種設備。所以我們說勞動行政部門對包括壓力管道在內的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是勞動法的要求,或者說開展壓力管道安全監察是勞動法的要求,或者說開展壓力管道安全監察的依據是勞動法。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中的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客運架空索道、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未進行定期檢驗或安全認證的,應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边@說明勞動法內涵了對壓力管道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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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中“有關法律、法規”是指勞動法之外其他有關的法規。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從安全角度講的,是沿襲壓力容器的叫法。它指的是那些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輸送可能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等危險性介質的管道,如輸送原油、燃氣、各類工藝物料、有毒氣體、有害氣體等介質的管道。
為便于對我國壓力管道的管理。我們將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于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的工業管道;城市或鄉鎮范圍內的用于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的公用管道;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于輸送商品介質的長輸管道,具體講就是:
跨越地、市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跨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附屬設施:
。ㄒ唬┹斔虶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ㄋ模┳罡吖ぷ鲏毫Υ笥诘扔0.l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ㄎ澹┣八捻椧幎ǖ墓艿赖母綄僭O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本條規定了《規定》適用的范圍。
本條沒有考慮壓力管道直徑大小和管道由何種材料制成,也就是說,屬于本條規定的壓力管道,無論其直徑大小、由何種材料制成都應進行安全監察。
本條(一)款中為什么規定“輸送GB5044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為安全監察范圍?
主要理由是:
1.人體接觸或吸入這些極度危害介質后,易發生急性中毒,后果嚴重;
2.發生慢性中毒后,即使是脫離接觸,病情也將繼續發展或不能治愈;
3.這些極度危害介質的致癌性強;
4.這些極度危害介質的最高允許濃度低于0.1mg/m3,這就是說,這種極度危害介質即使有微量的泄漏,其對人體的危害也將是極大的。
所以對輸送這些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不管它們的壓力是多少,都屬于本規定的監察范圍。
GB5044標準中列舉的這些極度危害的介質有:汞、苯、砷化氫、氯乙烯、對硫磷、羰基鎳、八氟異丁烯、氯甲醚、氰化氫。
本條(二)款中為什么要規定對“輸送GB50160及GBJ16中規定的火災危險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進行安全監察?
前款(一)是針對輸送介質泄漏對人體中毒患病的危害來講的;本款(二)是針對輸送介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來講的。
按GB50160標準的規定:
1.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2.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GB50160標準只涉及到與石油化工有關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介質。還有另外一些屬于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如氧化劑,油燃氣和生產過程中的物料等在GB50160標準中是沒有的。因此,還需要引用GBJ16標準。
按GBJ16標準的規定:
。ㄈ┛钪幸幎,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均屬于監察范圍。本款中的汽體,主要是指水蒸氣。本款中所規定的0.1MPa與《容規》要求相一致。
為什么本款對氣(汽)體的性能沒有提出限制的要求?理由是氣體體積壓縮比大,因而被壓縮后氣體貯存的能量大,泄漏時有一定的危險性。
。ㄋ模┛钪幸幎ㄗ罡吖ぷ鲏毫Υ笥诘扔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管道屬于監察范圍。顯然本款將自來水管道排除在監察范圍之外,熱力點之前的熱力管道劃為監察范圍。
其中“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的液體”等名詞含義如下:
1.可燃液體:是指閃點高于45℃的液體。如-35號輕柴油、重柴油、變壓器油、甘油等。
閃點:是指液體揮發的蒸氣與空氣混合物可被點燃(閃燃)的最低溫度。如乙醚(-45℃),石油(-7~-32℃),石腦油(35~-38℃)。
2.易燃液體-:是指閃點低于45℃的液體。如液化石油氣、原油、汽油、乙醚、煤油等。
3.易爆液體:是指閃點低于環境溫度的液體。
4.有毒液體:是指經過呼吸道、皮膚或口腔進入人體而對健康產生危害的液體或蒸氣。如苯、甲醛、汞、汽油、乙醚、氨水等。
5.有腐蝕液體: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管道材料造成損害的液體。如硝酸、硫酸等。
從以上的介紹可知,本條的前兩款(一)與(二)是將在任意工作壓力下輸送極度危害與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列入監察范圍。本條的后兩款(三)與(四)是將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的輸送其他氣體與有害液體的管道列入監察范圍作了規定;(五)款中所指附屬設施,主要指用于壓力管道的管道用設備、支吊架、陰極保護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指超溫、超壓控制裝置和報警等裝置。
第四條 本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管道
。ㄒ唬┰O備本體所屬管道;
(二)軍事裝備、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ㄈ┹斔蜔o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
。ㄋ模┤霊簦ň用駱、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后的熱力管道;
第四條規定了《規定》不適用的管道。
(一)款中規定的理由是:設備本體所屬管道的要求均勻設備設計制造時考慮,并按設計制造的要求專門管理。如危險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就是如此。
。ǘ┛钪幸幎ǖ睦碛膳c前款類似,該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按有關規定執行。
。ㄈ┛钪械囊幎ㄊ菍⑽kU性相對較小的輸送空氣、惰性氣體(氬、氖、氦、氙、氡)等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列為本規定不適用的管道。
。ㄋ模┛钪幸幎ǖ睦碛墒侨霊艉笈瘹庠O備、給水設備、燃氣設備應屬房屋業主及租用者負責,也符合國際慣例。所以入戶之后燃氣管道列為不敢當不適用的管道。
第五條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主管部門是指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的企業主管部門。
第六條 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全國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本條明確地規定了全國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省(含。┮韵驴h(含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減少事故,充分發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作用。本規定專設安全管理一章,明確了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 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瀼貓绦杏嘘P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ǘ┌从嘘P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工程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并組織竣工驗收;
。ㄈ┲贫ū静块T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計劃,組織并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ㄋ模┌从嘘P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M織研究并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ㄆ撸╅_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ò耍┌从嘘P規定應負責的其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一)款中,“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勞動法等!敖、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目的是要結合本行業特點,按本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適合本行業特點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幫助、督促企業實現安全生產。
。ǘ┛钪小鞍从嘘P規定”是指本規定等有關文件。由建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工程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組織竣工驗收。
。ㄈ┛钪刑貏e強調“組織并幫助”的職責,這就是說對本部門有關單位的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工作,主管部門負有“組織幫助”的責任。
。ㄋ模┛钪小鞍从嘘P規定”是指《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1989年3月9日國務院令第34號)、《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1989年3月29日國務院令第75號)和《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事故報告辦法》等文件。按上述文件的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款中的“安全檢查、評比、考核、表彰和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是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的必要手段,這些組織工作是主管部門職責之一。
。┛钪小皦毫艿老冗M的安全科學技術”是指先進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預防性檢測技術、調控技術和安全評估技術等。主管部門的職責是要組織研究并推廣這些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和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ㄆ撸┛钪忻鞔_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負責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ò耍┛钜幎ㄟ應負責以上(一)至(七)款未盡而有關規定有要求的其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瀼貓绦杏嘘P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ㄈ〾毫艿兰捌浒踩O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ㄋ模┙⒓夹g檔案,并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贫▔毫艿蓝ㄆ跈z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檢驗和檢修工作;
。ㄆ撸⿲κ鹿孰[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下同)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ㄊ┌从嘘P規定應負責的其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本條規定了使用單位對本單位壓力管道進行安全管理的十項職責,這十項職責的內容也是勞動行政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對使用單位壓力管道進行安全監察的內容。
(一)款中規定使用單位有責任從壓力管道使用角度去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程和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包括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培訓、遵章守紀、巡線檢查、定期檢驗和附屬設備校驗等制度。
(二)款的規定是因為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技術性強,壓力管道事故中,32%事故的原因是安全管理問題,其中因管理人員缺乏專業知識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約為40%。故本款將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使用單位應履行的職責之一。
。ㄈ┛钍菑娬{要把住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的安全質量關,使用單位有權拒絕驗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
(四)款指出建立技術檔案是管好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的基礎,所以本款規定建立技術檔案是使用單位的職責。技術檔案的內容可以因使用單位而易,其基本內容應有設計圖與竣工圖、竣工驗收資料、檢驗與維修資料、事故記錄與分析資料等,對于在用無資料的壓力管道,應繪制分布圖并標出管子材質、直徑、介質、工作壓力和溫度等。
在用壓力管道由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登記的要求,其目的是便于安全監察工作。登記材料可以是表格形式,其基本內容應包括:使用單位名稱、地址、管道名稱(或編號)、管子材質、直徑、長度、介質、最高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敷設方式和投入運行日期等,新建壓力管道還應增加監督檢驗證書。
(五)款規定使用單位應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由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考核與發證。因為19%的事故是由于上述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造成的,通過上述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壓力管道事故。培訓主要內容應包括有關的工藝和安全技術基本知識、操作規程、有關規章制度、事故預防與處理等。
。┛钜幎ㄊ褂脝挝灰贫▔毫艿蓝ㄆ跈z驗計劃和安排其他附屬設施的定期檢驗和檢修工作。其中對于國家和部門沒有規定檢驗周期和檢驗項目的壓力管道,由使用單位根據壓力管道的使用情況確定檢驗周期和檢驗項目。
(七)款規定使用單位對本單位重大管道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本款的重大事故隱患是《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322號)中所指重大事故隱患。這種重大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則損失或影響很大,又由于這種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往往不是一個單位能解決的,所以使用單位有責任以書面形式上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款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提出了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的要求。這里說的有毒介質是指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與高度危害介質,這里說的可燃、易爆介質是指《規定》第三條(二)款所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甲、乙類介質。對輸送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和火災危險性為甲類介質管道,要根據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建立搶險隊伍。
。ň牛┛钪械摹坝嘘P規定”是指《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1989年3月29日國務院第34號)、《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75號)和《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事故報告辦法》。事故發生的使用單位一定要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和沒有采取整改措施不放過等三個不放過,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款規定上述(一)至(九)款未作規定的,但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的應負責的其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 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本條是要求使用單位的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要遵章守紀。因為由于安全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中,約有41%的事故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
第三章 安全監察
從勞動安全監察角度說,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減少事故,勞動行政部門的職責是什么?應該做哪些工作,在安全監察工作中如何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檢驗等單位的要求是什么,以及如何針對三種管道的共性與個性提出不同的要求。為明確上述問題,《規定》專設了第三章-安全監察。第一節一般規定就是針對三種管道的共性而設的,該節的規定適用于對三種管道的安全監察,第二、三、四節要求分別適用于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的要求。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條 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并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本條明確了對三種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的管理辦法。取得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設計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取得部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設計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到勞動部備案。
未經備案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不準從事壓力管道設計工作,備案資料必須包括:壓力管道設計資格證書的副本、反映設計單位基本情況及壓力管道設計歷史的書面材料等,接受備案后,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設計資格編號并發經備案標記印模,該印模應蓋在設計總圖上,設計資格編號的辦法和印模的格式在有關法規中統一規定。
本條還規定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其含義一是要求設計單位對所從事的壓力管道設計工作認真負責,二是如果因設計問題而出現事故,則設計單位要對此承擔行政的、經濟的或法律的責任。
第十一條 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注冊。
安全注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準,并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是保證其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制造壓力管道元件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2.能滿足所申請級別壓力管道元件制造所要求的技術力量、工裝設備、檢測手段、工藝文件以及質量管理制度等;
3.有所申請范圍內的壓力管道元件生產歷史;
4.按有關規定接受有資格的監檢單位對其生產的產品實行監檢。
本規定明確了對制造單位的管理辦法。申請安全注冊的程序是:
1.由制造單位按有關規定向規定的勞動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報告;
2.勞動行政部門受理后,由受理的勞動行政部門委托有資格的評審機構對制造單位進行評審;
3.評審機構接受委托,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評審,并委托有資格的型式試驗單位進行型式試驗。上述工作結束后,出具檢驗報告;
4.評審合格的制造單位,持評審報告到申請受理的勞動行政部門辦理注冊手續;
5.審查合格后,由受理安全注冊的勞動行政部門向制造單位頒發《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證書》,并授予“安全標記鋼印”。安全注冊證書和安全標記鋼印的格式由勞動部統一規定。取得安全注冊證書的制造單位,必須在產品上標注安全標記。無安全標記的產品,使用單位不能使用。對取得安全注冊的制造單位及其產品制造過程應進行抽查。從而控制假冒偽劣產品進入使用環節。
評審機構是獨立于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和修理改造等單位的非政府機構。能申請成為評審機構的應是與壓力管道工作有關的協會、科研機構以及檢驗單位。對評審機構和從事評審工作的評審員也要進行審查、批準。審查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委代表組成的認證委員會組織實施。評審機構和評審員的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對制造過程進行監督與實行安全標記的管理辦法與國際通用的作法是一致的。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當因制造安全質量問題而造成事故時,制造單位應對此承擔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責任。
第十二條 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持有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據有關資料統計,在壓力管道的事故中,因安裝質量差而引起的事故占壓力管道總事故數的18%,有些使用單位對以前安裝的在用壓力管道進行檢驗,焊縫合格率最高為60%,一般的合格率僅為20%左右,有些管道由于焊縫合格率太低無法修理、只能整條管道更換掉。安裝質量問題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安裝單位的資格管道問題。因此,為了提高安裝安全質量,使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優生”,本條規定壓力管道安裝單位必須持有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對安裝環節的管道力度是很大的,其原因:一是目前我國的設計、制造管理較混亂,預計在短期內不會得到解決,強化安裝這一環節可以控制一些未經審批的設計圖樣及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安裝環節。二是由于壓力管道(特別是城市燃氣管道和長輸管道)有很多是隱蔽工程,檢驗難度大且耗資巨大,如果保證了安裝的質量,則既保證了管道運行的安全性,又省去了許多檢驗費。壓力管道安全許可證要按管道的危險程度分成若干個級別,長輸管道和最高級別工業、公用管道的安裝許可證由勞動部頒發,其余級別的安裝許可證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安裝許可證級別的具體劃分方法由其他文件明確。
取得壓力管道安全許可證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2.能滿足所申請級別壓力管道安裝所要求的技術力量、工裝設備、檢測手段、技術工文件以及質量管理制度等。
3.有所申請范圍內的壓力管道安裝歷史;
4.按有關規定接受有資格的單位實行監督檢驗。
長輸管道和最高級別工業、公用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代表組成的資格認證委員會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其余級別安裝單位資格的評審工作,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省級有關主管部門代表組成的資格認證委員會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程序是:
1.申請長輸管道和最高級別工業、公用管道安裝資格的安裝單位,向勞動部提交申請報告。
申請其他級別工業、公用管道安裝資格的安裝單位,向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報告;
2.由受理申請的勞動部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分別委托相應的有資格的評審機構對安裝單位進行評審;
3.評審機構接受委托后,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報告;
4.經評審合格的安裝單位,持評審報告到受理申請的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領取安裝許可證手續;
5.審查合格后,由受理申請的勞動行政部門向壓力管道安裝單位頒發《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
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當因安裝安全質量總是而造成事故時,安裝單位對此應承擔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責任。
第十三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本條規定對壓力管道安裝必須進行監督檢驗,其理由是:如果只對安裝單位的資格進行認可發安裝許可證,沒有對安裝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檢驗,實際上是難以保障安裝方式質量的,這是已被實踐所證明的事實。這種監督檢驗是由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的,它是屬于法定檢驗。這種法定監督檢驗不同于安裝單位內部的檢驗,也不同于屬于企業行為的監理工作,法定監督檢驗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為目的的強制性檢測檢驗,它是在安裝單位內部檢驗與監理工作的基礎上進行的,上述三種檢驗工作的性質雖然不同,但在具體的監督檢驗工作中要處理好工作關系。本條同時出規定,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這方面要強調的有兩點,一是一定要進行定期檢驗。二是進行定期檢驗的單位一定要具備本規定要求的檢驗資格。
對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的有資格檢驗單位與對在用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有資格檢驗單位的要求是不完全相同的,其不同點在《規定》的第三十一條中規定。
第十四條 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本條規定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壓力管道的小修小改工作比較多,大修大改的工作也有,因此修理改造單位的規模和性質也就較復雜。在這里本條作了一個規定:從事重大改造的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其應具備的條件與對第十二條中規定的要求相同。其他從事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的條件是:能滿足所修理改造壓力管道所要求的技術力量、工裝設備、檢測手段及質量管理。
重大改造是指改動后影響管道運行的安全。如提高壓縮機、調控及測量裝置的最高工作壓力;長于500米管道的更換;改變管道公稱直徑;改變輸送介質的物理、化學性能;擴大調控裝置等。對某些部件及部分管道的更換不屬于重大改造。
第十五條 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中資格證書。
從事管道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和檢驗工作的焊工和無損檢測人員應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當前,焊工和檢測人員的資格認可暫按《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和《鍋爐壓力容器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考核規則》進行。今后將對這兩個規則進行修改,要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有關壓力管道焊接和無損檢測的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 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的重點和方式。對危害程度高的壓力管道應加強預防性的安全監察。
本條進一條明確安全行政部門要對壓力管道設計等6個環節進行安全監察,要根據本地區的事故和壓力管道的安全狀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的重點和方式。對安全狀況差的壓力管道應特別注意加強預防性的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 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壓力管道事故統計、報告和處理工作,是勞動行政部門一件很重要的工作。“有關規定”是指《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1989年3月29日國務院令第34號)、《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75號)和《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事故報告辦法》。
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其中“處理”的含義是:
1.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以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勞動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
2.根據國務院令第75號規定,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執行該國務院令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對事故責任者是否處理,是否按期結案,企業是否接受了教訓,是否采取了整改措施等。
第二節 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 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本條規定,對工業管道實行分級實施安全監察,首先是將壓力管道進行分級,如GBJ235將管道分為5級。這種分級將會有利于對設計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檢驗單位、修理改造單位等實施分級安全監察。可以說對管道進行分級是實施科學安全監察的前提。
第十九條 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的新建、改建、擴建和修理改造工程,有簡單的小工程項目,也有復雜的大工程項目,使用單位的規模與設計能力也不盡相同,為了發揮使用單位的積極性和便于管道的建設,本條規定允許有設計能力的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但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化工部就是這樣規定的),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備案基本材料應有: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反映設計部門(或單位)基本情況及壓力管道設計歷史的書面材料。
第二十條 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對自行設計的要求是“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本條對自行安裝的要求是“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顯然對自行安裝的要求較嚴。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的基本材料應有:省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能滿足安裝該級別壓力管道的技術力量、工裝設備、檢測手段以及質量管理等的書面材料。
第三節 公用管道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 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則、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同意。
城市規則、消防與公用管道建設的安全是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但城市規劃、消防方面的要求還是由它們的主管部門去管。勞動行政部門將通過選線、設計、安裝和竣工等環節的安全監察工作使公用管道的建設符合安全要求。
在選線審查工作中,主要審查管道經過的地方是否有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和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的管道、貯罐、生產廠、住宅、道路等,其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條 公用管道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勞動行政部門參加公用管道工程設計審查原主要內容應包括:設計單位是否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和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證明、設計圖樣上是否有備案印模、設計所依據的技術標準是否適用、設計圖樣的審核與批準是否符合要求等。
勞動行政部門參加公用管道工程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竣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有無按本規定要求的有資格檢驗單位監督檢驗證書等。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
在城市燃氣和熱力管道附近進行施工時,施工單位須征得有關管理和使用單位同意,并經雙方商定,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城市公用管道事故中很大一部分事故是由于違章施工造成的,為此,本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是不允許的,是非法的,同時還規定在城市公用管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征得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單位和燃氣、熱力公司同意,并經雙方商定,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施工。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對上述兩項規定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節 長輸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四條 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長輸管道監察員均由勞動部負責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以體現垂直領導。
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的理由是:
1.長輸管道一般要跨省或跨地區,如果長輸管道由地方管,則長輸管道管理部門為管理一條長輸管道,要和許多地區交涉,這將給管理造成許多困難。
2.國家實行垂直勞動安全監察體制是最理想的,為了逐步向這個方向過渡,這次先對長輸管道實行由勞動部負責,進行垂直安全監察試點。
在目前情況下,勞動部負責長輸管道安全監察的主要方法是授權與協調,以后將逐步完善勞動部負責長輸管道安全監察的方法。
第二十五條 長輸管道的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長輸管道檢驗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能滿足所檢驗級別壓力管道所要求的技術力量、檢驗手段、檢驗方法及以檢驗質量管理制度等;
3.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
對從事定期檢驗的檢驗單位只需具備第二個條件,對從事安裝施工監督檢驗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則需具備上述三個基本條件。 長輸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單位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的理由是:
1.長輸管道的主管部門有好幾個,如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地質礦產部、部隊、地方政府部門等,勞動部是安全綜合管理與監察部門,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所以勞動部頒發資格證書是使用合適的;
2.考慮到為適應今后檢驗體制的轉變,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今后將逐步把現在的檢驗體制轉變成接受行政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指導、從事旨在保障勞動安全社會公益事業、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檢驗行業協會管理模式的檢驗體制。由勞動部頒發檢驗單位資格證書為檢驗體制轉變打下了基礎。
第二十六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方式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方式前,要求建設單位向勞動部備案,這種備案不具有審查性質,備案的目的是讓勞動部知道有這樣的一項工程要施工,便于安全監察工作。備案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前三個月書面報告勞動部,報告的內容:建設單位名稱,管道鋪設的起止地點、長度、直徑、介質、壓力、溫度、施工單位名稱、監理單位名稱、預計投資等。
勞動部參加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與第二十二條相同。
第四章 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 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遙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并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檢驗單位的基本條件及對從事定期檢驗的檢驗單位和對從事安裝方式監督檢驗、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備的條件相同。
第二十八條 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審查。
省級以下有關部門和企業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審查。
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本條第一款“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指的是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工業、公用管道檢驗單位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部隊所屬的工業、公用管道檢驗單位,其檢驗資格,由勞動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進行審查,其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對省級勞動部行政部門所屬的工業、公用管道檢驗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勞動部要會同有關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本條第二款“省級以下有關部門和企業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審查”,指的是地(市)級、縣級所屬、省級主管部門所屬、企業所屬的工業、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審查并發證,在審查省級主管部門所屬檢驗單位資格時,應會同有關的省級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 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檢驗員資格的基本要求是:
1.具有與所承擔檢驗工作相適應的技術水平;
2.熟悉并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技術條件;
3.能熟練使用常用檢測工具、儀器;
4.能發現和辨別缺陷,并能提出處理意見。
由于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員的考核已有成熟的程序,故可直接用其鑒定考核辦法。以后條件成熟時,再增添有關壓力管道檢驗員的考核內容。
第三十條 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其意是,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所從事的各類檢驗屬抽查性的檢驗,檢驗結果是在各項抽查檢驗基礎上作出的評估與評價。因此,檢驗單位應對所選用的檢驗設備,采用的檢驗工藝以及所抽查部位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 承擔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以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本條中提出的“公正的第三方地位”,是指檢驗單位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獨立法人資格;
2.檢驗單位必須在行政、財務和技術管理上獨立于壓力管道的制造、安裝、使用和銷售單位之外;
3.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 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予以限制范圍的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商業秘密包括生產技巧、化學配方、工藝流程、技術秘訣、設計圖紙、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等。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一個單位生產經營方面的秘密至關重要。因此,商業秘密作為知識產權而受到法律保護已在世界各國達成共識。
第三十三條 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驗和業務指導。
本條中的“監督檢驗”,是指依法監督檢查,不能干涉檢驗單位與檢驗人員依法所從事的業務工作。
本條中的“業務指導”,主要是指技術政策和工作規劃與計劃的指導。
第三十四條 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本條表明,檢驗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是有償服務的,被檢驗單位應按有關收費辦法交費。
收費辦法仍按財政部、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由省級財政、物價、勞動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的收費辦法。
第五章 罰 則
本章所規定的處罰指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行使的行政處罰。所謂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對違反行政規定義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實施的法律制裁。其目的在于維護行政管理秩序,促進行政管理目的的實現。
處罰通過對違法者的權利和利益造成損害來達到懲治目的,以防止此類違法事件在違法人身上或他人身上再度發生而采取的一種強制性行為。這種行為是維護法律、法規嚴肅性,保證其有效執行,以及自覺遵守的一個必不可少的行政手段,但它的行使會造成被懲治人心理上或和經濟上的損失或損傷,所以必須正確行使。
第三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ㄒ唬┪瓷贽k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ǘ┪瓷贽k安全注冊手續的制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
。ㄈ┪瓷贽k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ㄋ模┬陆、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運行的;
。ㄎ澹┪崔k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慈〉脡毫艿罊z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ㄆ撸┦褂脝挝晃窗从嘘P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本條中規定的責令改正應屬于行政強制措施。以往在處理此事時,往往進行通報批評,所以我們暫且將它歸在警告里,警告是行政處罰程度最輕的一種處罰方式,且使用得最多,也應首先使用。警告應以書面形式下達,要使用法規中規定的法律文書。由于壓力管道目前還沒有專項法規,也沒有規定書面警告文書樣式,可暫借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意見書!
本條的(一)至(六)款規定了應取得相應資格而未取,但從事與壓力管道有關的工作,也包括雖取得相應資格,但越出允許范圍從事相應工作時,這兩種情況也均應按本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六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ㄒ唬o證上崗的;
。ǘ┏鲑Y格證書允許范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本條款針對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而定。這些人是工作在第一線的特種人員,壓力管道的安全直接靠這些人的工作質量及工作態度。所以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與管理。當發生違法行為時,除要追究違法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領導者責任。當違法人不知是違法或在上級領導脅迫下違法時,應從輕處罰。
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這一手段在以往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工作中曾使用過,但行政處罰中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要求聽證的應組織聽證…。”若當事人要求聽證而行政機關未組織聽證時,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
第三十七條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他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捎趬毫艿涝O計、制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ǘ┯捎趬毫艿罊z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發生事故的;
。ㄈ┮蚴褂脝挝还芾聿簧浦率箟毫艿腊l生事故的。
本條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而定的。其中“給使用單位或其他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嚴格講不屬于行政處罰的范疇,是否進行經濟賠償不應影響行政處罰決定。
款(二)中的“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是針對壓力管道技術規范,以及檢驗大綱中規定的項目、判據而言。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低于我國有關規定。
本條規定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這一要求與《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是一致的。
本條還規定: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低于我國有關規定。這也是國際慣例!坝嘘P規定”將在有關壓力管道安全技術規程中作規定,這個規程未出臺前,可采用目前國內已有的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部頒規范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二條 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的生活用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規定》第四條已將入戶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生活用燃氣管道列為本規程不適用的管道。今后將在適當的時候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一個入戶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監察規定。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定》只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工作做了原則性的規定。《規定》的實施還必須有配套的實施辦法。這項工作已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急用的一些辦法,在1997年初可以出臺以下幾項:
1.《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評審結構認可辦法》;
2.《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評審員考核鑒定辦法》;
3.《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辦法》;
4.《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辦法》;
5.《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辦法》;
6.《在用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辦法》;
在上述有關規定出臺之前,可以進行以下工作:
1.宣傳貫徹《規定》,進行監察員、檢驗員的壓力管道專業知識培訓工作。開展全方位的壓力管道安全宣傳工作。
2.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調查,督促結案工作。要求壓力管道發生事故后,地市級勞動部門監察員要達到事故現場;發生死亡的要有省級勞動部門代表到達事故現場;死亡3人以上的要有勞動部派員到達事故現場。
3.按《規定》的第八、九條要求開展在用壓力管道現場監察工作,重點應是使用單位的現場監察。
4.積極同主管部門協調,向他們宣傳《規定》的精神。近期要同有關主管部門一道做好在用壓力管道普查登記建檔工作。
5.參考試點單位經濟,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的監督檢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