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從事有毒、有窒息危險作業的人員,應接受防中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2.工作環境(設備,容器,井下,地溝等)氧含量必須達到20%以上,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時,方能進行工作。
3.在有毒場所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并有人監護。
4.進入缺氧或有毒氣體設備內作業時,應將與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絕。
5.對有毒或有窒息危險的工作場所,應制定急救措施、并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有毒有害場所的有害物濃度,應定期檢測,使之符合國家標準。
7.對各類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8.涉及和監測毒害物質的設備、儀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
9.發生人員中毒、窒息時,處理及救護應及時、正確。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質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長期達不到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停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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