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革皮勞動保護手套的檢驗方式,抽樣方案,技術要求和檢驗程序。
本標準適用于出口豬、牛、羊革制做的勞動保護手套(包括革皮與其他材料制成的手套)。
本標準也適用于國外來樣加工的勞保手套,如合同規定有技術條件的按合同規定檢驗,合同無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按本規程檢驗。
2檢驗方式
2.1出口檢驗。
2.2預先檢驗。
3抽樣方案
3.1數量:
1~10箱,抽1箱,
11~20箱,抽2箱,
21~50箱,抽3箱,
50箱以上每增加20箱增抽1箱,不足20箱以20箱計。
3.2根據品質情況,可酌情增減抽樣數量。
3.3方法:對成箱的勞保手套,根據堆放部位,隨機抽取。
4原料和輔料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正面革
a.革身柔軟、豐滿、有彈性、厚薄基本均勻。
b.革面粗細基本均勻、清潔、染色牢固。
c.不得有嚴重的血腺、色花、刀傷、虱叮等。
4.1.2絨面革
a.革身柔軟、豐滿、有彈性,厚薄基本均勻。
b.絨頭粗細、長短基本一致。
c.不得有嚴重的粗絨、色花、刀傷等。
4.1.3二層革
革身較柔軟、厚薄基本均勻、無明顯透毛孔。
4.1.4厚度
厚度見表1。
4.2輔料要求
4.2.1松緊帶、子母扣松緊適宜,金屬配件須光亮無銹斑,涂層不脫落。
4.2.2帆布和其他布料不得有水跡、油污等影響美觀的疵點存在。
4.2.3里料顏色與面料顏色協調,用線顏色要相隨(特殊情況除外)。
[NextPage]
5技術要求
5.1外形
同雙手套大小、顏色、粒面粗細、絨頭基本一致。手套的款式應符合樣品或紙樣。
5.2部位劃分
5.2.1第一部位:手心(包括五指面)。
5.2.2第二部位:手背(包括五指背)、統口。
5.2.3第三部位:嵌條。
5.3缺陷掌握
缺陷掌握見表2。
5.4針碼要求
明線:每厘米3—4針,
暗線:每厘米4—5針。
5.5縫制要求
5.5.1線縫順直平伏、針碼勻稱、清晰,無漏針、跳線等。
5.5.2手型要正,手指順直、平伏,彎度適宜,指尖圓順。
5.5.3商標,尺碼帶要訂正,不得倒訂。訂商標用線顏色應與商標顏色相隨。
6檢驗
6.1工具
工作臺、軟尺、直尺、鋼卷尺和測厚儀。
6.2條件
驗貨場地要求光線適宜,避免陽光直射。
6.3步驟
先看手套外形,再看原輔料及制做工藝。結合缺陷,綜合評定。
6.4方法
6.4.1看手套的款式(型號、貨號)、規格、顏色、原輔料是否符合要求。
6.4.2手分別把同雙的二只手套托起,驗看革皮的顏色、粒面粗細、絨頭大小是否基本一致,再把手套的掌心相對重疊,看手套大小、五指長短是否基本一致,再看每只手套線縫是否順直,有無漏針、暗洞及其他影響質量的傷殘。然后將筒口翻開,看里料是否符合要求。最后將手伸人手套內,感覺有無異常,手指能否伸到手指尖部位。
7包裝檢驗
7.1包裝箱清潔、牢固、于燥,適用于長途運輸。不得有發霉、霉斑、油跡。
7.2包裝箱大小必須與所裝實物大小相適宜。
7.3品名、規格、數量必須與實物相符,嘜頭標記清晰。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振、章鶴祥、肖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