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的第6.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GB16385-1996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
在接觸鉈的職業活動中,可發生急性鉈中毒。為保護接觸者身體健康,有效的防治急性鉈中毒,曾發布GB16385-1996。
本標準突出了鉈對神經系統的損害,并依據其損害程度進行了診斷分級。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江西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起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江西省上高縣衛生防疫站參加起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職業性急性鉈中毒是在職業活動中,短期內吸入較大量含鉈煙塵、蒸氣或可溶性鉈鹽,經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吸收引起的以神經系統損害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鉈中毒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急性鉈中毒的診斷及處理,非職業性急性鉈中毒亦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Z76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3診斷原則
根據確切職業接觸史,結合臨床癥狀、體征以及現場衛生學調查資料,綜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類似疾病方可診斷。尿鉈含量增高,可作為接觸指標。
4觀察對象
接觸后出現頭暈、頭痛、乏力、惡心、嘔吐、腹痛、咽部燒灼感等癥狀,尿鉈含量增高。
5診斷及分級標準
5.1輕度中毒
除具有頭暈、頭痛、乏力、食欲減退、下肢沉重癥狀外,同時具備以下任何一項者:
a)四肢遠端特別是下肢麻木、痛覺過敏、痛覺、觸覺減退呈手套、襪套分布或跟腱反射減弱;
b)神經-肌電圖顯示有神經源性損害。檢查方法及判斷基準見GBZ6-2002《職業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診斷標準》中附錄A(資料性附錄);
5.2重度中毒
上述癥狀加重,并具備下列一項表現者:
a)中毒性腦病或中毒性精神病;
b)四肢遠端明顯肌肉萎縮并影響運動功能,或多發性腦神經損害;
c)肌電圖顯示神經源性損害并有較多自發性失神經電位;
d)伴有明顯心、肝或腎損害。
6處理原則
6.1治療原則
6.1.1立即脫離現場,皮膚或眼受污染者應立即用清水徹底沖洗。
6.1.2觀察對象需臥床休息,密切觀察至少48h,并給予必要的檢查及處理。
6.1.3對癥處理支持療法
強營養,使用B族維生素。對重度中毒者需使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經口中毒者,洗胃后便用普魯士藍。一般用量250mg/(kg•d),分四次口服,每次需溶入15%甘露醇5OmL中。也可采用導瀉、利尿促使鉈的排出,重度中毒可考慮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等治療。
6.2其他處理
6.2.1輕度中毒治療后經短期休息,健康恢復后可安排工作。
6.2.2重度中毒應調離原工作,并根據病情恢復情況,決定休息或安排工作。
7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說明
A.1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接觸各種鈍化合物引起的急性中毒。非職業性急性鉈中毒也可參照執行,但因中毒途徑不同,如經口服中毒者首發癥狀以消化道癥狀為突出。
A.2診斷原則
鉈屬于高毒類,但鉈中毒從毒物攝入到癥狀出現有一段潛伏期。急性中毒臨床表現,特別是早期無特異性癥狀和體征,因此診斷時必須根據確切的職業接觸史和能引起中毒的勞動環境條件,結合臨床表現以及特殊化驗檢查綜合診斷,并注意與相應疾病鑒別。
A.3診斷及分級標準。
急性鉈中毒主要臨床表現在消化道、神經系統、毛發脫落等。周圍神經損害癥狀通常在中毒后2~5天出現。診斷輕度中毒以周圍神經系統損害為主要依據,重度中毒周圍神經系統受損加重,或出現中樞神經和多發性腦神經損害。診斷分級參見GBZ76。毛發脫落是鉈中毒特異性體征之一,一般在中毒后2~3周出現,頭發呈一束束脫落,嚴重者一個月內可脫光;胡須、腋毛、陰毛和眉毛亦可脫落或易拔下,但眉毛內1/3不受累。也有中毒患者不發生脫發。本標準提出尿鉈化驗,可作為接觸指標也可作為診斷時參考。其他指標神經一肌電圖檢查提示神經源性損害。
A.4治療
主要以對癥支持治療為主,大量B族維生素,保護肝、腎、心等臟器。關于絡合劑應用問題,曾試用依地酸鈉鈣、二巰基丙碳酸鈉、琉乙胺等,但均無肯定的解毒效果,故不主張使用?山o予口服普魯土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