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的第5.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GB11502-1989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
職業性白內障是由職業性化學、物理等有害因素引起的以眼晶狀體混濁為主的疾病,可造成接觸者的不同程度的視力障礙。為能及早診斷和正確處理,以保護作業者的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附錄B、C、D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負責起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參加起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職業性白內障是由職業性化學、物理等有害因素引起的以眼晶狀體混濁為主的疾病。可與全身疾病不平行。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白內障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白內障的診斷及處理。
2診斷原則
有明確的化學、物理等職業性有害因素接觸史,以眼晶狀體混濁為主要臨床表現,參考作業環境調查和空氣中化學物質濃度測定及輻射劑量的測量資料,綜合分析,排除其他非職業因素所致眼晶狀體改變,方可診斷。
3觀察對象
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a)徹照法檢查,晶狀體周邊或后極部有點狀暗影;
b)裂隙燈顯微鏡檢查,晶狀體周邊或后極部有點狀混濁,皮質尚透明;或晶狀體后極出現水疤樣改變。
一般無視力障礙。
4診斷及分級標準
4.1一期白內障
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a.徹照法檢查,晶狀體周邊部暗影構成環形,其最大環寬不超過晶狀體半徑的1/3;或裂隙燈顯微鏡檢查見晶狀體周邊有灰黃色點狀混濁;
b.晶狀體后極后囊下皮質呈盤狀混濁,前極前囊下皮質內也可出現細點狀混濁。
一般不影響視力。
4.2二期白內障
有程度不等的視力障礙,并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a.周邊部環狀混濁最大環寬超過晶狀體半徑的1/3但不到2/3者。有時也可在中央部出現環狀混濁,其范圍相當于瞳孔直徑大小;
b.后囊下皮質呈蜂窩狀混濁,前囊下皮質混濁加重。
4.3三期白內障
晶狀體周邊部混濁超過晶狀體半徑的2/3;或中央部有致密點狀、盤狀混濁;或晶狀體全部混濁,有明顯視功能障礙。
5處理原則
5.1治療原則
按白內障常規治療處理。如晶狀體完全混濁,可施行白內障摘除術,術后酌情配矯正眼鏡,有條件者可行人工晶狀體移植術。
5.2其他處理
職業性白內障晶狀體混濁為不可逆性損害,并可影響視功能(中心視力、視野)。凡對視力發生確切影響者,應脫離接觸。
5.2.1已有晶狀體混濁,而無明顯視功能損害者,也應酌情調換其他工作。
5.2.2晶狀體混濁,視力或視野明顯受損,應適當安排休息,或從事輕工作。
6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附錄B、C、D(規范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職業性白內障致病因素主要為化學、物理因素兩大類,臨床表現共同點為眼晶狀體不同程度、不同部位及不同形態的混濁。職業性白內障常見的臨床類型及主要致病原因如下:
a.中毒性白內障,參見附錄C(規范性附錄);
b.非電離輻射性白內障,主要有微波白內障、紅外線白內障和紫外線白內障。微波白內障是指電磁波中300MHz-30OGHz頻率范圍或1m-1mm:波長輻射所致眼晶狀體損傷;紅外線白內障是高溫作業環境下熱輻射,即波長短于3x1O-6m紅外線輻射所致晶狀體損傷;接觸紫外線也可引起白內障;
c.電離輻射性白內障分放射性白內障和電擊性白內障。電擊性白內障主要指檢修帶電電路、電器,或因電器絕緣性能降低所致漏電等電流接觸體表后發生的電擊而造成的眼晶狀體混濁。
A.2職業性白內障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眼晶狀體混濁形態、特征、分布及職業因素的判斷。在職業接觸史方面,化學因素所致白內障應注意作業環境毒物的濃度;物理因素所致白內障則要注意各種輻射因素的輻射劑量,必要時要模擬現場進行測量。
A.3目前最常見的為三硝基甲苯中毒性白內障。其特點是在晶狀體前后皮質內有多數大小不等的灰黃色細小點狀混濁,重者在中央部出現與瞳孔直徑大小相等的環形或盤狀混濁,徹照法檢查時可見晶狀體周邊部由多數楔狀混濁連接而成的環狀暗影。
A.4電離輻射所致白內障在防護、診斷與處理上有特殊性,單獨設立診斷標準。
A.5非電離輻射所致白內障問題,有待進一步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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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
(規范性附錄)
眼科檢查要求與臨床觀察
B.1徹照法檢查:在除外青光眼的條件下,以5%新福林或復方托品酸胺充分散大瞳孔后,用直接檢眼鏡進行徹照法檢查。重點觀察晶狀體,同時注意玻璃體及眼底病變。
B.2裂隙燈檢查:在徹照法檢查之后,用裂隙燈顯微鏡對晶狀體改變進行詳細觀察記錄(彌散光及光切面檢查),并按下列格式標示病變部位及范圍。
B.3眼科一般要求:詳細詢問病史,常規外眼檢查。視力檢查包括遠、近視力以及矯正視力。
B.4晶狀體周邊部混濁(以三硝基甲苯白內障為例)。
B.4.1晶狀體周邊部環狀暗影為多數楔形混濁連接而成,楔底向周邊,尖端指向中心。周邊部與環形暗影間有一透明帶。裂隙燈檢查周邊部混濁位于前后皮質和成人核內。
B.4.2中央部環狀混濁和盤狀混濁為晶狀體前皮質內的細小灰黃色顆粒狀混濁,位瞳孔區,其直徑可與瞳孔大小相等。
B.4.3隨著晶狀體周邊部混濁的加重,晶狀體皮質的透明度可降低。
B.5晶狀體后囊下皮質混濁(以放射性白內障為例)。
B.5.1晶狀體后囊下皮質混濁為細點狀混濁,排列成環形,并逐漸形成盤狀。也可向皮質深層擴展,形成寶塔狀外觀。重者呈蜂窩狀混濁。
B.5.2在盤狀混濁的周圍可出現不規則的條紋狀混濁,向赤道部伸延。前、后囊下皮質混濁常伴有空泡。
B.6視力障礙
B.6.1晶狀體周邊部混濁對視力一般無明顯影響。
B.6.2晶狀體前中央環或盤狀混濁,后極部盤狀混濁或蜂窩狀混濁,隨著混濁致密度的增加及范圍的擴大,可導致不同程度的視力障礙。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中毒性白內障
C.1職業性中毒性白內障主要是由于長期接觸三硝基甲苯、萘、鉈、二硝基酚等所引起的以眼晶狀體混濁改變為主要表現的眼部疾病。以三硝基甲苯白內障最為常見。晶狀體混濁程度與接觸時間及接觸量有相關關系。
C.2三硝基甲苯中毒性白內障晶狀體混濁形態、分布具有明顯的特征,參照本標準4.1.a、4.2.a、4.3等條款及附錄B(規范性附錄)。
附錄D
(規范性附錄)
電離輻射性白內障
D.1電離輻射性白內障包括放射性白內障和電擊性白內障。
D.2放射性白內障為接觸X射線(如醫用X射線)、γ射線、中子射線等引起的雙眼或單眼晶狀體電離輻射性損害。其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參照GBZ9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