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EC61310-2:1995《機械安全——指示、標志和操作——第2部分:標志要求》。
本標準在總標題《機械安全 指示、標志和操作》下,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第1部分:關于視覺、聽覺和觸覺信號的要求
第2部分:標志要求
第3部分:操作件位置和操作的要求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工業機械電氣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機床研究所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麟、黎興華。
IEC前言
1) 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是由各國家電工委員會(IEC國家委員會)組成的世界標準化組織。IEC的宗旨是促進電氣和電子領域有關標準化所有問題的國際合作。為此目的和其他活動的需要,IEC出版國際標準。標準的制定委托給技術委員會,任何IEC國家委員會如對所涉及題目感興趣均可參加其制定工作。與IEC有聯系的國際、政府和非組織也可參加標準的制定工作。IEC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按照兩個組織商定的條件密切合作。
2) IEC關于技術問題的決定或協議,是由特別關心這些問題的所有國家委員會代表出席的技術委員會所制定,對所述及的問題盡可能表達國際的一致意見。
3) 文件以推薦的方式供國際使用,以標準、技術報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這種意義上為各國家委員會所接受。
4) 為了促進國際統一,IEC國家委員會有責任將IEC國際標準最大限度地應用于他們的國家和地區標準。IEC標準與其相應的國家或地區標準間的任何差異均應在國家標準或地區標準中明確指出。
5) IEC對任何聲稱符合IEC標準的設備不提供表示批準的標志方法也不對其負責。
國際標準IEC61310-2原作為EN50099-2由CENELEC(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44X技術委員會與CEN(歐洲標準化委員會)114技術委員會合作制定并已采用,由IEC/TC44;機械安全――電工技術領域,按照“快速跟蹤程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有橫向標準地位并可以使用。,例如在ISO和IEC技術委員會制定機械產品系列標準或專用產品標準作為引用標準。沒有產品系列標準或專用產品標準的機械,機械供應商也可以采用本標準的技術要求。凡有產品系列標準或專用產品標準的,則優先采用。
本標準正文基于如下文件:
有關本標準獲準的全部信息可從上表所示的表決報告中查出。
IEC61310冠總標題“機械安全——指示、標志和操作”,在總標題下由如下部分組成:
——第1部分:關于視覺、聽覺和觸覺信號的要求
——第2部分:標志要求
——第3部分:操作件位置和操作的要求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有關機械標志的要求。
本標準對機械識別標志、機械和電氣危險相關的安全標志,為避免由于不正確連接造成危險用的標志做出一般規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100-1993 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eqv ISO1000:1992)
GB3101-1993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eqv ISO31-0:1992)
GB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eqv IEC60529:1989)
GB/T5226.1-1996 工業機械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通用技術條件
(eqv IEC60204-1:1992)
GB/T5465.2-1996 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idt IEC60417:1973)
GB/T12501-1990 電工電子設備防觸電保護分類 (neq IEC60536:1976)
GB/T13394-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 旋轉電機量的符號(eqv IEC60027-4:1985)
GB/T15706.1-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方法學(eqv ISO12100-1:1992)
GB/T15706.2-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與規范(eqv ISO12100-2:1992)
GB18209.1-2000 機械安全 指示、標志和操作 第1部分;關于視覺、聽覺和觸覺信號的要求
IEC60027-1: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第1部分:通則
IEC60027-2: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第2部分:電信與電子學
IEC60027-3:1992 電工技術用字母符號——第3部分:對數量和單位
IEC60079-0:198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0部分:一般要求
ISO7000:1989 設備用圖形符號——索引和一覽表
3 定義
除GB18209.1采用的定義外,本標準還采用如下定義。
3.1額定值 rated value
通常為制造廠指定的量值,用于規定無器件、裝置、設備或機械的工作條件。(IEV151-04-03修改過)
3.2定額 rating
設定無器件、裝置、設備或機械的額定值和工作條件。(IEV151-04-04修改過)
3.3標志 marking
在產品或包裝上加標志,主要用于識別產品和產品的某些特點,為了安全使用。
4 識別標志和安全標志
4.1 通則
按照GB/T15706。2-1995中的5.4的規定,機械必須具有所需的以下各種標志:
——用于機械的明確識別;
——用于機械的安全使用;
并適當給出補充信息:
——永久在機械上;
——在隨機文件如說明書、手冊中;
——在包裝上。
4.2整機標志
應提供如下信息:
——產品標志包括供應廠商名稱、地址、系列名稱或型號、系列編號和建造年份;
——指明額定值;
表明符合指令如歐盟CE合格標志的要求。
4.3安全標志
4.3.1通則
為基本安全使用,4.3.2,4.3.3和4.3.4列出有關的額定值和特性。
4.3.2有關機械危險的標志
標志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a) 輸入/輸出功率;
b) 旋轉部件的最高速度;
c) (運動部件等的)質量;
d) 欲裝卡工具的最大直徑;
e) 運動方向;
f) 最大負載;
g) 冷卻/發熱條件;
h) 容許的環境條件,如壓力、沖擊、振動、溫度;
i) 機械穩定性;
j) 工作方式;
k) 防護裝置調整數據;
l) 穿戴防護設備的必要性;
m) 檢測和維修次數;
n) 起重設備定額。
4.3.3有關液動危險的標志
除4.3.2所列標志外,還包括但不限于下面所列:
a) 設計工作壓力;
b) 最大安全工作壓力;
c) 檢驗壓力;
d) 流率1);
采用說明:
1)d流率,IEC61310-2英文為 flow rate。
*ISO/TC131范圍內。
e) 安全工作溫度。
有關液動系統和部件(液壓、氣動)的安全要求正在考慮中*。
閥操作件及功能應明確并永久使用與線路圖相同符號表示。
4.3.4有關電氣危險的標志
除4.3.2所列標志外,還包括但不限于下面所列:
a) 額定電壓、電流、頻率;
b) 相數;
c) 防止電擊保護分類符號(見附錄A);
d) 由于危險電壓而產生危險的警告(見附錄A);
e) IP代碼標志(見GB4208);
f) 有殘余電壓的警告(GB/T5226.1-1996中的6.2.3);
g) 用于爆炸環境的防護型指示符號(見IEC60079-0)
5 標志應用
5.1通則
機械以及安裝或重裝會引起風險的機械部件應該用定額牌、銘牌、標牌、標簽、印戳、雕刻和顏色標記。機械整體零件交貨應考慮這類標志。設備上任何標志要與隨機文件一致以避免混亂。
標志、符號和文字信息要容易理解和明確無誤,尤其對機械相關的零件或功能。
圖形符號一類標志的使用應優先于文字信息,盡量從標準GB/T5465.2-1996或ISO7000(見附錄A)中選取。
文字信息應采用使用該機器的國家語言,如用戶有要求,可用操作者和暴露人員容易理解的語言。
機械和設備包括消耗品倘若其上沒有書寫清楚字跡或加標志的足夠空間,在分發物品的包裝上至少要提供規定的信息。
機械按照制造商規定的方法安裝時,標志應清晰可見,若做不到,則應靠近機械放置附加標志或寫警告,通過這種方式使暴露人員看得見。
機械“壽命”的所有各個階段標志是永久性的并始終保持字跡清楚(見GB/T15706.1-1995中的3.11)。也見條款7。
所有設備的包裝應以運輸期間保持設備標志的方式進行。
注
1 IEC60750確定設備信息結構的一般原則。在任何系統中,依照這些原則給出指導,用于離散目標項目代號的組成和使用。
指明不同類型文件項目和實現安裝目的相關信息。為便于維護,在設備中可以把項目代號的全部或部分表示在該項目上或其附近。
2 ISO/IEC指南37提供用戶關心的產品使用說明書信息。
5.2額定值表示
應該使用GB3101提出的國際單位制(SI)。更詳盡的應用指導見IEC60027-1,IEC60027-2,IEC60027-3,IEC60027-4和GB3100。
機械應標注有關安全使用特性的額定值,例如:
——輸入或輸出功率,以瓦特為單位;
——工作壓力,以帕斯卡為單位;
——電源電壓,以伏特為單位;
——最高轉速以轉數/每分鐘為單位。
各額定值標志由特性數值及其后的單位符號組成。
適用于2個以上離散額定值的機械應標注:
——額定值以遞減順序用斜杠隔開;
——單位用符號表示。
例如:3000r/min/1500r/min/750r/min
10MPa/5MPa/2MPa
適用于額定值范圍內的機械應標注:
——極限值以遞增順序用三個點隔開;
——單位用符號表示。
例如:1000r/min~1500r/min
-20℃~+20℃
100Hz~400Hz
200Pa~50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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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連接標志
6.1通則
所有連接器需有標志以使設備正確連接。
能快速分開和更換的連接器、使用錯接會引起危險的連接器的型號及結構,不論是選擇還是配置要確保正確連接。若達不到,要使用能區分的標志,顏色編碼僅作為輔助方法。
6.2機械連接
有時難以防止機械零部件錯誤連接,則在這些零部件上加標志以說明正確的連接方法。
機械安裝和拆卸過程中需識別吊環和對中標記時,這些標記的含義要在隨機文件中說明。
6.3液壓系統連接
連接通路、功率輸出器(測試連接、引流點)和排出口(如容器出口)有清楚的區分標志。標志與線路圖上的數據相對應。如果使用顏色編碼,顏色含義由隨機文件給出。
6.4電氣連接
電氣連接的標志如下:
——裸導體和絕緣體,按照GB5226.1-1996中的15.2的規定;
——端子,按照GB5226.1-1996中的5.1,5.2和15.1.1的規定;
——插頭和插座連接,按照GB5226.1-1996中的15.4.5的規定。
7 標志及其連接的耐久性
標志在整個機械壽命內應保持:
a) 連接牢固;
b) 字跡清楚;
c) 色彩久不褪色;
d) 抗環境因素(如液體、氣體、氣候、鹽霧、溫度、光)引起的損壞;
e) 耐磨損;
f) 尺寸穩定。
上述要求的測試方法應按照相關產品系列和/或專用產品標準(GB/T15706.1所述的機械安全C類標準)的規定。
附錄A
(提示的附錄)
圖形符號
A1 引用文獻
ISO3864:1984安全色和安全標志(見GB2893-1982、GB2894-1996)。
文獻
IEC60050(151):1978 國際電工詞匯(IEV),第151章:電、磁器件
ISO/IEC指南37:1983 用戶關心的產品使用說明書
IEC60750:1983 電工技術中的項目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