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現將福建省建設廳《關于省外建筑企業進閩承包工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的通知》(閩建筑[2003]55號)轉發給你們(附件1),為結合我市實際,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已領取我市備案證明書的省外建筑業企業
(一)、所有已領取我市備案證明書的省外建筑業企業,需到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在廈分支機構營業執照。
(二)、各省外建筑企業駐我市分支機構,需填報《2002年1月至今在閩承攬工程項目匯總表》(附件2)、《省外建筑企業在閩分支機構備案登記申請表》(附件3),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廈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與復印件)及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于七月二十六日或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一并送交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四樓服務大廳,待統一集中后,報送省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三)、聯系人:褚惠容、李為基,聯系電話:2230053、2201634。
二、關于新申報進廈承接工程的省外建筑業企業
新申報進廈承接工程的省外建筑業企業必須設立分支機構,并填報《省外建筑企業在閩分支機構備案登記申請表》(附件3),經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自行報送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聯系電話:0591—7674698 網址:http://www.fjjs.gov.cn)。有關事宜及具體要求詳見省建設廳《關于省外建筑企業進閩承包工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的通知》(附件1)。
三、關于單項工程備案
(一)、所有外地建筑業企業(包括本省其它地區企業)在廈承接工程,均實行單項工程備案。
(二)、外地建筑業企業進廈承接工程,應遵守我市的各項法規,自覺接受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遵守《廈門市建筑業行業公約》、《廈門市建筑業行業企業自律行規》。
(三)、單項工程備案時應交驗的材料:
1、建設單位應交驗的材料:
(1)中標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2、建筑業企業應交驗的資料:
(1)省建設廳出具的《省外建筑業企業在閩分支機構登記備案書》;
(2)填報《外地企業進廈單項工程備案表》(附件4);
(3)項目負責人的法人代表委托書(附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技術、經濟負責人的任命書;
(四)單項工程備案辦理時間、地點:
時間:每周一、三、五上午
地點: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四樓服務大廳。
附件:
1.《關于省外建筑企業進閩承包工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的通知》
2.2002年1月至今在閩承攬工程項目匯總表
3.省外建筑企業在閩分機構備案登記申請表
4.外地企業進廈單項工程備案表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題詞:建筑業 外地企業 登記備案 通知
抄送:省建設廳、市各區建設局、招投標辦、交易中心、本局
各相關處室、站。 存檔(2) (共印30份)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 2003年7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