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調整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規格和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為解決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IC卡)容量小、證件信息不規范等問題,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規格進行調整,F將調整后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規格和要求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實行全國統一式樣和技術規格,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二、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自2008年1月1日起啟用,此前已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期滿后如符合要求的,統一換發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
三、各地區如果需要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可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IC卡管理辦公室訂購,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直接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IC卡管理辦公室申領。
四、有關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具體事宜,可咨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IC卡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10-64463870、64463015)。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