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培訓〔2011〕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確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順利開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寫了高壓電工作業等41個操作項目《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試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另行發布),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地區應按照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要求,進一步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聯系人及電話:王群興、高泉,010-64463082〈帶傳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