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活動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09〕 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文聯,各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各全國產業文聯,有關中央企業: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唱響“安全發展”主旋律,推動“安全生產年”各項任務的落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文化水平,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決定共同舉辦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組織群眾性的文化活動,宣傳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社會風尚和輿論氛圍;大力弘揚和傳播安全理念、安全文化,使全社會進一步認識到安全生產關系到勞動者的根本利益,關系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安康,關系到國家的穩定和發展;通過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形式,宣傳教育群眾。
二、組織機構
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活動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共同主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中國煤礦文聯承辦;有關產業文聯協辦。
承辦單位負責本次活動的宣傳、組織、協調等具體事宜。協辦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企業、文藝團體、組織和個人參加,指導節目創作、演出以及負責節目報送事宜。
為保證此項活動的順利進行,由主辦、協辦單位有關人員成立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辦公室,具體負責節目征集、組織評選、頒獎晚會和相關配合活動的組織實施等。辦公室設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三、活動內容、方式和時間安排
本次活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總工會和有關產業工會、產業文聯、中央企業組織,部門、企業、專業和非專業文藝團體、組織、個人均可參加,將身邊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編排成具有教育意義和感染力的節目,在基層演出。在各地區、各行業巡回演出的基礎上組織評選,推薦出優秀節目報送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出獲獎節目參加全國匯演。
時間安排:
4月-5月進行專題創作;
6月-8月在基層單位及生產一線演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行業、中央企業進行文藝匯演和評選;
8月30日前推薦優秀節目至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辦公室;
9月由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選,確定全國匯演的節目;
10月在北京匯演并頒獎。
四、節目具體要求
各類節目要緊緊圍繞“關愛生命,安全發展”這一主題,宣傳安全生產政策措施、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傳播安全生產知識,弘揚“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要求節目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觀賞性。
1. 聲樂:分民族、美聲、通俗三種唱法(獨唱、重唱、小合唱均可),參評歌手演唱一首歌曲。
2. 舞蹈:近年來新創作獨舞、雙人舞、集體舞(不超過16人),時間限在5分鐘之內。
3. 曲藝:包括各類說唱藝術,時間限在8分鐘之內。
4. 語言類作品:小品、短劇、朗誦、戲曲小戲等,時間限在10分鐘之內。
曲藝、語言類節目原則上要求少用方言。
五、評獎及獎勵辦法
為鼓勵創作,體現群眾性,推出優秀作品和人才,本次活動評獎辦法遵照專業與業余分開評獎的原則,設金獎、銀獎、銅獎、優秀作品獎、創作獎、優秀組織獎,對獲金獎、銀獎、銅獎、創作獎節目頒發證書、獎金、獎牌,對優秀作品獎、優秀組織獎頒發證書、獎牌。
六、報送節目時間和要求
各單位在進行安全生產文藝演出的基礎上選拔報送優秀節目(所報送的必須是在基層公開演出過的節目)。節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總工會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報送,各產業工會、產業文聯負責本行業節目報送,中央管理的大型企業直接報送或通過產業工會、產業文聯報送。原則上各單位報送每類節目不超過5個,大型企業報送節目數不超過3個。要求報送大1/2錄象帶或VCD光盤,填寫節目報送表和創作獎、組織獎推薦材料。報送節目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30日。
報送地點: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
郵編:100013
聯系人:袁麗慧
電話:(010)64272836、64463640(傳真)
附件:全國職工安全文藝匯演節目報送表(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