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冶金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辦法(試行)及安全管理煉鐵煉鋼考評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08〕27號)的有關規定,經考評,決定核準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等2個煉鐵煉鋼單元為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第三批),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根據《機械制造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的有關規定,經考評,決定核準沈陽航天三菱汽車發動機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為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機械制造企業(第六批),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3年。
現予公告。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