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召開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0〕19號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煤礦安全基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類煤礦事故,經研究,定于6月30日在北京召開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座談會。屆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領導將出席會議并講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
2.聽取中央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10〕1號)精神,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四查”和整改落實情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開展自查、組織檢查、隱患整改、掛牌督辦、處罰等情況);
3.聽取各中央企業上半年煤礦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年”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座談交流中央企業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以及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加強中央企業所屬煤礦監管監察工作的有效做法;
4.研究建立中央涉煤企業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研究探討如何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中央企業總部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溝通協調機制,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二、參加會議人員
有關省(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人;有關中央企業總部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及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相關業務部室負責人各1名;國家煤礦安監局各司室負責人。邀請國務院國資委有關司局負責人出席會議。有關省局和中央企業代表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三、會議時間、地點
時間:6月29日報到,6月30日~7月1日開會。會期兩天。
地點:春暉園度假村(地址:北京市順義區高麗營鎮于莊村,總機:010-69454433)。
在京單位參加會議的代表請自行前往;京外單位與會代表請于6月29日14:30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樓前,統一乘車前往。
四、其他事項
1.請各有關中央企業按照會議內容準備匯報材料一式40份帶到會上。
2.請參加會議的有關省(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圍繞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所屬煤礦監管監察工作的有效做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中央企業總部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溝通協調機制的意見和建議等內容,準備書面發言材料,一式40份帶到會上。
3.請各單位按分配名額派員參加會議,并于6月24日15:00前將與會人員名單傳真至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
聯系人:王素鋒,肖同社
電話:010-64464017、64464294(帶傳真)
2.會議代表回執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