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調研督導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推動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深入開展,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定于2月下旬至3月下旬,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調研督導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督導內容
1.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制定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全面落實“三深化”、“三推進”,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等情況;制定和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度、措施情況。
2.全國“兩會”期間及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和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情況;督促節后復產復工企業落實安全措施,嚴格復產、復工驗收情況。
3.圍繞建立和完善“六大體系”,著力提高“六個能力”開展調研,總結各地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和新經驗。
二、調研督導地點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8個調研督導組,分別赴河北、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15個省(區、市)開展調研督導。
請各省級安委會立即分別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安全生產調研督導活動。
三、調研督導時間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的調研督導2月20日至3月10日進行,各組具體抵達時間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1.請各地區高度重視此次安全生產調研督導工作,在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調研督導活動的同時,積極配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調研督導組做好相關工作。
2.各調研督導組要深入基層一線,嚴肅認真地開展調研督導活動,及時發現和指出各地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認真總結各地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
3.各調研督導組要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