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落實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職責分工方案的通知
安監總廳科技〔2012〕142號
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有關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落實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職責分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2年10月15日
落實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職責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工作的決定》(安監總科技〔2012〕119號)精神,確保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取得實效,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科技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要求,對落實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的職責進行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劃科技司工作職責
(一)負責綜合協調,統籌研究推動措施和辦法,并積極配合相關司局做好推動工作。
(二)負責綜合復核《安全生產科研攻關課題任務書》、《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方案》、《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實施方案》和《安全生產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審核后按程序報送科技部。
(三)統一組織攻關課題中期評估和驗收。組織專家對攻關課題完成情況進行審查,并形成材料報科技部。
(四)負責項目跟蹤和進展情況材料匯總,并定期通報。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并及時報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科技工作領導小組。
(五)統一組織并適時發布新的攻關課題、可轉化的科技成果、推廣的先進適用技術和技術示范工程項目。
二、項目主管單位(詳見附件1)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所主管項目承擔單位編制《安全生產科研攻關課題任務書》、《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方案》、《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實施方案》和《安全生產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格式見附件),并進行初審。督促并落實項目承擔單位相關配套條件,明確項目承擔(實施)單位及人員責任。
(二)在項目執行中期,組織專家對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管理、預期前景等進行評估監督,形成中期評估報告,并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按照中期評估報告中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改進和完善。
(三)每年年底對項目承擔單位上報的執行情況報告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抄送規劃科技司。
(四)組織專家進行項目的初步驗收,形成驗收報告。
(五)負責統計匯總、落實安全科技“四個一批”項目驗收后的成果轉化、推廣、投入產出效果指標,形成工作報告,并抄送規劃科技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