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近日兩起危險化學品較大事故的通報
2015-12-17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收藏
發表評論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近日兩起危險化學品較大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三﹝2015﹞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11月27日,黑龍江省鶴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租用該公司設備進行乙嘧酚工業化試驗的安達市勝益化工有限公司3名員工死亡。經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乙嘧酚工業化合成試驗過程中,因冬季氣溫低,致使尾氣負壓系統管道凍堵,尾氣吸收系統失效,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甲硫醇氣體外泄,導致中毒事故發生。
11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龍港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經初步分析,該公司2#液氨儲罐備用進料管線上一加有盲板的法蘭(有8條螺栓)在2條螺栓已斷裂(事故前已發現)的情況下,同側第3條螺栓又發生斷裂,法蘭裂開導致液氨泄漏。
目前,上述兩起事故正在調查中。這兩起事故暴露出一些企業違法出租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備設施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等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格依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嚴格依法生產經營,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危險化學品工業化生產裝置進行試驗性生產。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承包方、承租方及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切實加強設備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要求,開展設備完整性管理,建立并不斷完善設備管理制度,強化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特別是要高度重視液氯、液氨、液化氣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儲罐區安全閥、金屬軟管、盲板、閥門管件等設施的管理,建立日常檢維修制度,存在問題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安全。
三、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03號)要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制,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積極引導鼓勵崗位員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實現隱患排查常態化;要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機制,對已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治理,短期內不能治理的,要確保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切實到位。
四、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冬季氣溫較低,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較多,歷來是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季節,有關企業要針對冬季安全生產特點,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凍、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靜電等工作,確保生產安全。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做好冬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