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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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關于開展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函〔2016〕7號
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區)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堅戰工作方案的函》(安委辦函〔2015〕17號)安排,現就開展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區)(以下簡稱重點縣)驗收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評估范圍
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
二、驗收評估組組成及驗收評估內容
(一)驗收評估組組長為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包片督導小組組長,成員為包片督導小組成員。
(二)驗收評估內容包括: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幅度是否超過全國煤礦平均降幅;落實政府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五真”(即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驗)、關閉淘汰小煤礦、嚴格準入、普查治理水害和瓦斯等重大災害、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煤礦機械化升級改造、勞動用工管理、打擊無證非法采煤和超層越界開采等9項規定動作是否達到標準。
三、工作安排
(一)3月底前完成驗收評估工作,并將驗收評估結果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
(二)對通過驗收評估的第二批煤礦安全重點縣,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從重點縣名單移出。未通過驗收評估的,由各地安委會負責督促、檢查和整改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驗收評估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驗收評估前要制定工作方案,對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幅度未超過全國煤礦平均降幅的重點縣,不予通過驗收評估。
(二)驗收評估工作結束后,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委會要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徐西春,010-64464787;電子郵箱:hgs@chinasafety.gov.cn)。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