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我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和應用,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fā)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和應用,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采用視頻圖像采集技術和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區(qū)域進行圖像信息采集、傳輸、顯示、存儲的系統。
第三條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guī)劃、建設、管理和應用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
發(fā)展和改革、財政、規(guī)劃、城鄉(xiāng)建設、經濟和信息化、電子政務、應急等部門和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各行業(yè)、各系統監(jiān)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業(yè)、本系統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guī)劃、建設、管理和應用進行指導、檢查。
第四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應當遵循統一規(guī)劃、統籌建設、資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則。
第五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yè)秘密,不得侵犯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二章規(guī)劃與建設
第六條公安機關應當會同發(fā)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應急等有關部門,根據本行政區(qū)域公共安全的需要,編制本行政區(qū)域內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規(guī)劃,按照管理權限報當地政府批準后實施。
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guī)劃和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第七條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區(qū)域應當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廣播電臺、電視臺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橋梁、隧道;
(三)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四)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五)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六)博物館、檔案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教育、科研、醫(yī)療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七)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場所和區(qū)域。
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的市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確定其他應當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區(qū)域,報市政府批準。
第八條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橋梁、隧道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區(qū)域,由市、區(qū)(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建設。
前款規(guī)定外應當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區(qū)域,由管理、使用單位組織建設。
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第九條禁止在下列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qū)域內部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設備:
(一)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辦公室;
(二)醫(yī)院、療養(yǎng)院等醫(yī)療機構的病房;
(三)旅館客房;
(四)員工和學生宿舍;
(五)公共化妝間、試衣間、休息室;
(六)公共浴室、更衣室;
(七)公共衛(wèi)生間;
(八)居民住宅樓道、窗口;
(九)涉及個人隱私的其他場所和區(qū)域。
對應當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區(qū)域,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設備有可能侵犯個人隱私的,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侵犯個人隱私。
第十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合格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和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公安機關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指定產品的品牌和銷售單位,不得指定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
第十二條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技術規(guī)范。
第十三條建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預留與報警接收中心和應急指揮平臺聯通的接口。重大公共安全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應急管理機構、公安機關可以接入。
政府投資建設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安全等級進行管理,分級、分權限接入市、區(qū)(市)應急指揮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分級權限的具體規(guī)定由市應急管理機構會同市公安、經濟和信息化、電子政務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計、施工、維護單位應當具備法定條件。
第十五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竣工后,應當通過法定檢驗機構檢驗。
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的竣工驗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第十六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圖紙等資料向所在區(qū)(市)公安機關備案。
拆除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有關設施、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自拆除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區(qū)(市)公安機關備案。
備案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
第十七條在公共場所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設備的,應當按照要求設置明顯標識。
第十八條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遮擋依法設置的視頻圖像采集設備。
第三章管理與應用
第十九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建設值班監(jiān)看、運行維護、安全檢查、信息資料存儲管理、資料調取登記等制度;
(二)對監(jiān)看和管理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和保密知識培訓;
(三)保持圖面畫面清晰,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四)禁止與監(jiān)看工作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監(jiān)看場所;
(五)發(fā)現危害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和主管部門報告;
(六)信息資料存儲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七)信息資料存儲時間不得少于15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及其監(jiān)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改變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
(二)采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信息;
(三)刪改、隱匿、毀壞存儲期限內的信息資料原始記錄;
(四)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使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及其信息資料;
(五)擅自向本辦法規(guī)定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信息資料;
(六)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使用單位委托其他單位運營、維護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雙方應當明確保證系統安全運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影響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行為;不得買賣、非法復制、傳播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因執(zhí)法工作需要,查閱、復制或者調取有關信息資料的,應當經市、區(qū)(市)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因執(zhí)法工作需要,查閱、復制或者調取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應當與所在地區(qū)(市)公安機關進行協調。
發(fā)生社會治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等突發(fā)公共事件時,具有突發(fā)公共事件調查、處置權的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查閱、復制或者調取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有關單位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條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查閱、復制或者調取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不少于兩人;
(二)出示工作證件和批準文件;
(三)履行登記手續(xù);
(四)遵守信息資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對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給予指導,對日常使用、維護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指導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制定工作規(guī)范,對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計、施工、維護、使用單位及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對行業(yè)、系統有監(jiān)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本行業(yè)、本系統設立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日常使用、維護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而未安裝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三款、第九條規(guī)定,擅自安裝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對用于經營行為的,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用于非經營行為的,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guī)定向所在地區(qū)(市)公安機關備案的;
(二)未按要求設置明顯標識的;
(三)遮擋依法設置的視頻圖像采集設備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對用于經營行為的,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用于非經營行為的,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guī)定,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查閱、復制或者調取視頻圖像信息資料時違反相關管理制度的,由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使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信息資料時,侵犯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三款和第九條規(guī)定設置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由管理、使用單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照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其他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設置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由管理、使用單位向所在地區(qū)(市)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