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2016年2月6日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預防和減少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的發生,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1.2.2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2.3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危房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屬地為主。
1.2.4 科學決策,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緊急狀態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
1.4 事故分級
根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將貴陽市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
1.4.1 特別重大(Ⅰ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1.4.2重大(Ⅱ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1.4.3較大(Ⅲ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1.4.4一般(Ⅳ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老樓危樓突發事故。
2 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后,立即成立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任總指揮長,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常務副局長、副局長、區、縣(市)住建局局長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處室及局屬事業單位組成。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負責日常工作。
2.2 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2.2.1 統一協調指揮貴陽市各區、縣(市)住建局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
2.2.2 組織、指揮并實施突發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2.3 統一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資源。
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3.1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應急常態管理和日常應急值守工作。
2.3.2負責發生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后,統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2.3.3負責老樓危樓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送工作。
2.3.4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3.5負責專家的組織工作。
2.3.6負責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3.7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及時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4 各區、縣(市)住建局老樓危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為應急指揮部的分指揮部。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4.1負責指導、督促責任單位做好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2.4.2負責本轄區內C、D級老樓危樓提出“一戶一策、一棟一策”處置措施;
2.4.3負責統籌協調本轄區相關資源,開展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組織實施搶險、避險轉移、物資調運、群眾安置、安全維穩等工作。
2.4.4負責本轄區老樓危樓相關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工作,并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4.5負責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5 各專業處置組的建立和職責
根據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應急指揮部主要下設以下工作組進行現場處置:
2.5.1 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信息的匯總、分析和報告工作,及時傳達市委、市政府關于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調配處置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
2.5.2 應急救援組
組長單位:事發地住建局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報應急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災難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統一指揮施救隊伍,迅速開展現場應急,傷員轉運工作等。
2.5.3 后勤保障組:
組長單位:事發地住建局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及生活、醫藥等后勤保障。負責應急救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等。
2.5.4專家技術組:
組長單位: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等。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
3.1.1監測體系建設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老樓危樓安全隱患排查,編制老樓危樓安全隱患臺賬,建設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老樓危樓監測網絡。與氣象等部門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市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建立全市老樓危樓信息系統,及時傳送老樓危樓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老樓危樓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老樓危樓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老樓危樓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全市老樓危樓信息共享。
3.2重大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管理
3.2.1各區、縣(市)住建局應當加強對重大老樓危樓安全隱患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應進行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按有關規定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上報工作。
3.2.2各區、縣(市)住建局要對轄區內的重大老樓危樓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建立檔案;制定并完善本地區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做好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應急專業技術人員聯系制度,提供應急避難場所。
3.2.3為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各區、縣(市)住建局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老樓危樓安全隱患,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和社區村委會以及房屋安全責任人,要將涉及老樓危樓安全隱患內容的“危房通知書”發到房屋安全責任人手中。
3.3 預警行動
各區、縣(市)住建局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預防行動。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事態可能演化為較、重、特大事故時立即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市政府。
3.4預警級別和發布
預警級別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特別重大級別發布紅色預警信號,重大級別發布橙色預警信號,較大級別發布黃色預警信號,一般級別發布藍色預警信號。
橙色預警、紅色預警、黃色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經市政府同意后發布。
藍色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各區、縣(市)住建局應立即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啟動I級、Ⅱ級響應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及時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啟動I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發生一般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啟動Ⅳ級響應,并按照相關預案要求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當超出本級住建部門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報請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 響應啟動程序
4.2.1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發生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的報告后,視事故災難類型、性質及影響大小情況,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4.2.2 應急指揮部同意啟動本應急響應后,各工作組即刻到位,開展應急處置。
4.2.3 各區、市、縣應急指揮機構要接受應急指揮部的領導。
4.3 各區、縣(市)住建局響應程序
當各區、縣(市)住建局轄區內發生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后,各區、縣(市)住建局應首先啟動各區、縣(市)住建局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按規定進行上報。一旦事態擴大難以控制或達到Ⅲ級以上響應時,要在第一時間及時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 處置程序
5.1信息報告和處理
5.1.1各區、縣(市)住建局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預防行動。同時,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并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1.2報告時限要求。各區、縣(市)住建局當地出現老樓危樓突發事故后,應在1小時內速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市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5.1.3報告的內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縣(市)住建局應建立覆蓋全市的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網絡,建立信息聯絡員和信息報送制度。各區、縣(市)住建局在收集、整理、報送老樓危樓突發事故信息時,對重要信息應在1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門牌號)、傷亡人數、房屋面積、房屋朝向、房屋結構及破壞形式、房屋產權人、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及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5.2處置措施
事故災難發生后,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5.2.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5.2.2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5.2.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5.2.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2.5啟用本級住建部門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5.2.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5.2.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5.2.8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2.9其他必要措施。
5.3應急擴大
因事態發展,已超出應急指揮部的處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門和單位參與處置時,應急指揮部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報請市政府給予支援。
5.4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做到及時、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各信息發布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要及時、準確,嚴格按照貴陽市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5.5應急結束
當老樓危樓突發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災難隱患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住建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6.2事故調查及總結
各區、縣(市)住建局在進行應急處置的同時,牽頭組織或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在應急處置結束后2天內,將事故總結報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總整理后上報應急指揮部,并在1周內做出書面報告上報市政府。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災難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應急過程、搶救組織指揮、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應急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應急效果、遇到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經驗教訓和改進的措施和建議。
7 應急保障
7.1應急隊伍保障
市住建局和各區、縣(市)住建局應分別建立運行穩定、且滿足處置老樓危樓突發事故需要的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做好應急隊伍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企業做好物資儲備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時,以屬地區、縣(市)住建局應急搶險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了區、縣(市)住建局應急搶險隊伍的工作能力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調動市住建局搶險隊伍參與救援。必要時,應急指揮部可以報請市政府給予支援。
7.2后勤保障
由事故所在區、縣(市)住建局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為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提供相應的后勤準備,主要包括:現場指揮部場所、生活保障、車輛調配、通信設備、交通組織、物資準備、治安維穩等。在實施應急響應過程中,如需對群眾實施安全轉移避險,由區、縣(市)住建局負責提供必要安置條件。
8 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
8.1宣傳培訓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定期組織各區、縣(市)住建局,對本預案、老樓危樓應急等相關知識進行培訓。各區、縣(市)住建局應定期組織本轄區相關單位,開展以老樓危樓應急為主要內容的專業知識培訓。
8.2應急演練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和資源,開展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工作。各區、縣(市)住建局定期開展老樓危樓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原則至少每年開展一次,一般在每年汛期前進行。
9 附則
本應急預案由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其它特殊情況,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各區、縣(市)住建局應當參照本預案制定相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