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的條件特殊,在水下進行電焊和氣割的危險性大,必須采取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
發生的工傷事故
(1)爆炸。由于被焊割的構件內存在有化學危險品、彈藥等,或焊割未經安全處理的燃料容器和管道,或氣割過程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等原因引起的爆炸事故。
(2)灼燙及窒息。熾熱金屬熔滴或回火造成的燒傷燙傷,以及由于燒壞供氣管、潛水服等潛水裝具造成的潛水病或窒息。
(3)電擊。由于絕緣損壞漏電或直接觸及電極等帶電體引起的觸電,或因觸電痙攣引起的溺水二次事故。
(4)物體打擊。水下結構物件的倒塌墜落發生擠傷、壓傷、碰傷和砸傷等機械性傷亡事故。
(5)其他。如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像風浪等)引起的溺水事故。
準備工作安全措施
(1)焊割炬在使用前應作絕緣、水密性和工藝性能的檢查,需先在水面進行實驗。
(2)水下焊割前應查明作業區的周圍環境,調查了解作業區域的水深、水文、氣象和被焊割物體的結構等情況。
(3)應當讓潛水焊割工有一個合適的工作位置,禁止在懸浮狀態下進行操作。
(4)潛水焊割工應備有話筒,以便隨時和水面上的支持人員取得聯系。不允許在沒有任何通訊聯絡的情況下進行水下焊割作業。
(5)在水下焊割開始操作前應仔細檢查整理供氣膠管、電纜、設備、工具和信號繩。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這些裝具和焊割工本身處于熔渣濺落和流動的路線上。
(6)水下焊割作業點所處的水流速度超過0.1~0.3m/s,水面風力超過6級時,禁止水下焊割作業。
預防爆炸安全措施
(1)水下焊割工作前,必須清除被焊割結構內部的可燃易爆物質。
(2)凡是在水下進行立割時,即無論氣體的上升是否有阻礙物,都應從上向下進行切割。
(3)進行密閉容器、儲油罐、油管和儲氣罐等水下焊割工程時,必須先按照燃料容器焊補的安全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包括置換、取樣分析化驗等),然后方可焊割。
(4)為了防止回火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供氣總管處安裝回火防止器外,還應在割炬柄與供氣管之間安裝防爆閥。防爆閥由逆止閥和火焰消除器組成。
預防觸電安全措施
(1)潛水焊割工在水下接觸的焊接設備和工具,都必須包敷可靠的絕緣護套,并應水密。
(2)電焊機必須接地,接地導線頭要磨光,所有觸點及接頭都應進行抗腐蝕處理,以防受腐蝕。
(3)電極應徹底絕緣和防水,以保證電接觸僅僅在形成電弧的地方出現。潛水焊割工進行水下焊割作業時必須戴干燥的絕緣手套或穿戴干式潛水服。
(4)在焊割作業時,電流一旦接通,切勿背向工件的接地點,把自身置于工作點與接地點之間,而應面向接地點,把工作點置于自身與接地點之間。
(5)當電極熔化需要更新或工作完畢時,必須先發出拉閘信號,確認電路已經切斷,方可去掉殘余的電極頭。
(6)水下濕法焊接與切割的電路中應安裝焊接專用的自動開關箱;水下干法或局部干法焊接電路控制系統中應安置事故報警系統和斷電系統。
(7)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利用油管、船體、纜索或海水等作為電焊機回路的導體。
預防灼燙安全措施
(1)割炬的點火器可在水面點燃帶入水下作業點,或帶點火器到水下點火。不得攜帶點燃的切割炬下水。
(2)潛水焊割工應避免在自己的頭頂上進行作業,仰焊和仰割操作容易被墜落的金屬熔滴燙傷及燒壞潛水裝具。
(3)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水下焊割工將割炬、割槍或電極對準自身和潛水裝具。
(4)在水下干法焊接(焊接艙內焊接),應穿戴特制的防火、耐高溫的防護服和手套。
(5)潛水焊割工應當細心謹慎地保護好供氣管和潛水服不被燒壞。不得將軟管夾在腋下或兩腿間,因為軟管可能因回火而發生爆炸,將會擊穿或燒壞潛水服。
預防物體打擊安全措施
(1)在水下進行裝配點焊時,必須查實點焊牢固而無塌落危險后,方可通知水面松開安裝吊索。
(2)焊接臨時吊耳和拉板,應采用與被焊構件相同或焊接性能相似的材料,并運用相應的焊接工藝,確保焊接質量。
(3)水下仰割或反手切割操作時,潛水切割工應給自身留出足夠的避讓位置,并且通知友鄰及在其底下操作的潛水員避讓后,才能最后割斷構件。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百科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