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礦山事故及事故搶險工作的特點,礦山企業應做好以下4種危害性較大的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1、井下冒頂事故的應急處理
冒頂事故是礦井中最常見、最容易發生的事故。發生冒頂事故有些屬于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有限,而更多的則是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造成。其主要原因有思想不集中、麻痹大意,地質構造不清、地壓規律不明,支護質量不好、檢查不及時等。
(1)處理冒頂事故的要求
在搶救處理冒頂事故的過程中,始終要有專人觀察頂板變化,發現頂板出現有再次冒頂預兆時,首先應加強支護,有準備地做好安全退路。
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冒頂范圍和遇險人員的位置和人數等,與他們保持聯系,并鼓勵他們配合搶救。
如果遇難人員所在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若因冒頂遇難人員被堵在里面,應利用壓風管、水管及開掘巷道、打鉆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
在搶救處理過程中,必須時刻注意遇險人員的安全。
在處理冒頂時,應根據巖層冒落高度、冒落塊的大小、冒落位置和范圍以及圍巖地壓等情況,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
(2)處理冒頂事故的方法
首先是加固冒頂區兩端的支架,防止冒頂范圍的擴大。
在搶救遇險人員時,搶救人員首先應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聽器等辦法與其聯絡,來判定遇險人員的位置和人數。
搶救被埋壓的遇險人員時,在清理冒落矸石時,要小心地使用工具,在接近被埋壓人員時,只能用手扒、撿煤矸,以免傷害遇險人員。
對搶救出的遇險者,應立即抬到安全地點,根據傷情妥善救護。
頂板冒落范圍不大時,如果遇難人員被大塊巖石壓住,不許用爆破的方法來處理,應盡量搬開。如威脅遇險人員時,則可采用千斤頂等工具將大塊巖石頂起,將人迅速救出。
較大范圍頂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開巷道的方法繞過冒落區將人救出。
2、井下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礦井火災的特點是突然發生、來勢迅猛,發生的時間與地點出人意料。因此,在滅火行動上要果斷迅速,接到報警通知后,要按照《礦山事故應急計劃》及火災實情行事:實施緊急應變措施(停電撤人),立即如請救護隊,建立搶險指揮部,制定救人滅火對策。實踐證明,火災時風流調度正確與否,對滅火救災的效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處理礦井火災事故時,在弄清火災性質、發火位置、火勢大小、火災蔓延方向和速度、遇險人員的分布及其傷亡情況、災區風流(風量大小及其流向)等情況后,正確地選擇通風方法。
(1)處理礦井火災事故的要求
正確對待火情,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應保持鎮定情緒,首先設法弄清火情,并采用一切可能的辦法,力爭在火災初起之時就把它撲滅;及時向上級匯報,應盡快地將火情通知礦調度室,逐級向上匯報;發出火警信號,向危險地區發出火警信號,將受火災威脅的地區人員撤離危險區。
應急措施:積極組織力量搶救災區人員,同時將火勢擴大后受威脅的地區人員撤離險區,果斷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火勢;偵察火區,確定火源,查明火區范圍,組織人員滅火。
成立搶險指揮部: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搶險指揮部。礦長負責搶救指揮,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險指揮部成員,應立即執行指揮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2)處理火災時選擇通風方式的原則
處理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式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火煙短路,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無論采用何種通風方式,都必須滿足下列基本原則:
保證災區和受威脅區人員的安全撤退;
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
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
防止出現再生火源和火煙逆退;
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改變通風方式絕不讓火煙危及人員安全。如對另一部分人員有威脅時,應先將他們撤離后再改變通風方式。
在沒有弄清火災情況、人員分布,遇險人員狀況以及災區通風、瓦斯、支護與設備等條件時,一般只能采用原有通風方式。在遇險人員未撤出災區時,不能減少災區風量,必要時要增加風量,以防止出現貧氧和造成瓦斯積聚。對礦井進風井筒、井底車場或井口火災,在不能防止火煙侵入主要進風流時,指揮部必須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進行周密布置井口站崗放哨,通知井下人員,撤出反風后受威脅的人員,立即按反風演習掌握的規律進行反風,搶救災區人員并組織滅火。
多風井通風的礦井,任何情況下,不能讓負責災區排煙的風機停轉。必要時,可停轉不負責災區排煙的風機。
(3)處理礦井火災事故的方法
在火災初期,如火勢不大,可采用直接滅火法滅火,是滅火的有利時機。
當直接滅火無效或火勢發展很快、溫度很高,無法接近火源時,則可將火區進、回風道封閉,使封閉區內氧氣濃度下降,達到惰化火區,促其自然熄滅的目的。
如火區范圍較大,且不易封閉嚴密,而火區氣體又無爆炸危險時,可采用高位數泡沫遠距離噴射滅火。如火區氣體有爆炸的危險,且確認災區所有人員已撤出,則可向火區送入惰氣,以加速火區惰化。
在特殊情況下,也是萬不得已時,只能采用淹設礦井或采區的辦法來達到滅火的目的。這種方法對極易自燃的煤層而言,在排除積水后,更易復燃。
滅火時風流調度的方法可根據不同地點火災采用不同的調度方法。
3、井下水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當礦井水的水量超過礦井排水能力或發生井下突然涌水時,會造成水災,輕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礦毀人亡。
礦井發自來水災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這是救護工作的重點對象。
。1)井下水災應急處理的要求
井巷發生透水事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受淹地點被困的人員,控制水勢,防止井巷被淹的范圍擴大。
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出水量、靜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掌握災區范圍、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按積水量、涌水量組織排水,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
加強排水和搶救中的通風,監測硫化氫等有害氣體濃度,切斷災區電源,防止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氣體。
排水后偵察、搶險中,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當井下巷道的積水搶險時,應及時恢復通風、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為恢復生產創造條件。
托運和搶救遇難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2)井下水災應急處理的辦法
在透水淹井時,應根據當時人員分布情況,按《礦山事故應急處理計劃》的規定,撤出災區與受威脅地區的人員,處于事故地點中的人員亦應自動組織按水害撤退路線迅速撤出。救護人員應分別從上部水平與逆水流方向進入災區救人。
在撤出災區人員的同時,要根據已了解的突水地點、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情況,決定是否關水閘門。在關水閘門以前,應撤出閘門以內所有的人員。如下關水閘門,也可以采用其他堵水措施,保護排水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也可以撤出下水平人員,向下部巷道理發師采空區放水。
礦井被淹以后,經清查人員,確認還有少數人員未出井,應根據事故前他們所在的位置與撤退時可能遭遇的情況,判定遇險人員所在的位置,分析該處或其他尚有生存條件的地點,確定該地點的空間容積,氧氣、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計算出他們可以生存的時間。如被困人員所在地點高于突出后水位線,可以用打鉆等辦法供給空氣,如果他們所在地點為盲洞且低于突水后水位時,則不可盲目打鉆孔,以防泄壓引起該地點水位上升,擴大災情。
救護者在處理水災事故時,逆水流方向進入巷道偵察,且知道該巷道上部無出口時,應有專人在外面監視水情,并保持聯系。行進中應注意水位與水情變化,當有被淹沒危險時,要立即返回基地。
處理上山巷道突水時,必須防止二次突水和積水淤泥沖出。突水地點下部要有足夠能存水與存沉淀物的有效空間,并能與監視人員有通訊聯系,保證作業人員有安全退路,否則禁止進入上山突水地點作業,以防止擴大事故。
(3)搶救長期被困在井下的遇難人員時的注意事項
發現遇難人員時,嚴禁用頭燈光束直射其眼睛,以免在強光刺射下瞳孔急劇收縮,造成眼目失明。正確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頭燈,使光線減弱,或蒙住遇難人員眼睛,等瞳孔逐漸收縮直至恢復正常時,才可以見到強光。
發現遇難人員時,不可立即抬運出井,應注意保護體溫,應在井下安全地點進行初步處置(如包扎、輸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緒穩定以后,再送到醫院進行特別護理。在治療初期,避免親友探視,以防過度興奮影響遇難人員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遇難人員長期不進食,消化系統功能極度減弱又急需補充營養,應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軟的、高營養、高蛋白的食物為宜。
4、泥石流事故的應急處理
所泥石流,是指水、泥沙和石塊等組成的混合體,通常為流體,其危害最大。
一般形成泥石流的條件有:陡峻的地形和較大的溝床坡度;充沛的水源;在礦區內堆積大量的松散固體物質;崩落頂板的采礦方法。
防治泥石流可采用如下措施:
。1)原則上采用以防、避為主,盡量穩定原有山體。
。2)設計應根據現有山坡地形、巖體性質、斷層和節理方向,擬定的采礦方法來確定。
。3)以圈定的塌陷區為基礎,分析確定當泥石流的流失范圍。
。4)工業場地及任何建筑物應避開泥石流流失區域。
。5)尾礦壩及排土場也應避開泥石流,并不能布置在工業場地、村莊、陷落區等受影響的范圍內。
。6)不能避開流失區的設施,盡量遷移至坑內或適宜地點。
(7)井(硐)口位置的選擇,應避開重疊的陡山坡和溝口陡坡地形。
。8)泥石流流失的井(硐)口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和防護設施。
。9)采用減緩泥石流發展的采礦方法及采空區處理方法。
(10)把滾石引向采空區域或無危害地區,設計應合理確定采掘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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