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及其它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清除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控制危險源:
2.搶救受害人員;
3.指導群眾防護,組織群眾撤離;
4.排除現場災患,消除危害后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形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按事故波及范圍及其危害程度,可采取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兩種形式。
1.單位自救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也明確規定了單位內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單位負責人對組織救援所負有的責任和義務。要求單位內部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立即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公安、環境保護、質檢部門。
2.社會救援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發生社會事故時,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所負有的責任和義務,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當地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1.事故報警
事故報警的及時與準確是能否及時控制事故的關鍵環節。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根據各自企業制定的事故預案采取積極而有效的抑制措施,盡量減少事故的蔓延,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和報警。
2.出動應急救援隊伍
各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警后,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專職隊,趕赴現場,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域和組織群眾撤離、疏散,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各種隱患。
3.緊急疏散
建立警戒區域,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并將相鄰的危險化學品疏散到安全地點,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現場急救
(1)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一般應設在事故地點的上風向開闊處):
(2)作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
(3)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4)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相互照應;
(5)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
5.泄漏處理
(1)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
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2)泄漏物處理
①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②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③收容(集):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④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3)危害監測:對事故危害狀況,要不斷檢測,直至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6.滅火注意事項
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不應個人單獨滅火,出口通道應始終保持清潔和暢通,要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滅火時還應考慮人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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