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確定本廠的壓力容器設備爆炸緊急情況,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并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產生的環境影響。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本廠區域內有可能發生壓力容器設備的緊急情況。
3 職責
3.1 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對廠內消防器材進行安全檢查,發生爆炸或爆炸時組織救護工作,以及與消防、醫療等單位的緊急聯系,組織搶救工作。
3.2 各部門對本部門壓力容器設備進行日常巡檢,發現隱患,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3.3 廠部負責對壓力容器設備及相應的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開出整改通知書,限期相關部門整改完成,并通報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4 工作程序
4.1應急準備(預防措施)
4.1.1 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壓力容器設備的維保人員定期進行培訓教育,增強其自防自救能力。
4.1.2 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對消防器材及設施定期檢查其數量及完好性,并進行合理的維護和保養,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4.1.3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壓力容器設備進行日常巡檢,發現隱患,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4.1.4 維修電工負責每半年定期組織一次對主要電器設施、電路干線的安全檢查并作好相應記錄,以減少隱患。
4.2應急響應
4.2.1 當壓力容器及其設備發生爆裂、鼓包、變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電、停水,使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或壓力容器及其設備周圍發生火災等非正常原因時,必須緊急停止運行。
4.2.2 爆炸發生時,發現人員應根據發生的情況,迅速做出判斷,應將此信息傳遞給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或者直接向消防隊和救護中心報警。
4.2.3 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4.2.4 爆炸發生時,設備管理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4.2.5 臨時負責人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4.3糾正與完善
事故發生后,廠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進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將事故分析與處理報告通報上級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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