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
a. 本應急措施中的雷電事故包括:直接雷擊、接觸雷擊、旁側閃烙和跨步電壓。
b. 雷電事故主要發生在雨季(7、8 月份),因此施工現場應做好雨季雷電事故的教育和預防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 雷擊事故是自然災害的一種,由于雷電具有沖擊電流大、時間短、沖擊電壓高等特點,易造成雷擊傷害事故,直接威脅著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3 雷電事故應急步驟:
(1) 信息收集和事故初步評價:
1)保持通訊暢通,信息及時溝通,隨時掌握災情發展狀況;
2)確定雷電事故種類、部位和范圍;
3)確定人員傷害情況;
4)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電話咨詢、氣象預報);
5)確定現有資源是否滿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資和設備),是否需要外援;
6)根據上述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2) 應急行動:出現雷擊昏倒而“假死”狀態,可采取如下救護方法:
1)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雷擊后進行人工呼吸的時間越早,對傷者的身體恢復越好。應盡早爭取在 4 分鐘內以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讓心臟恢復跳動。
2)對傷者進行心臟按摩,并迅速通知醫院進行搶救處理。如果遇到一群人被閃電擊中,應先搶救那些已無法發出聲息的傷者,再搶救那些會發出呻吟的傷者。
3)如果傷者遭受雷擊后引起衣服著火,切勿因驚慌而奔跑,此時應馬上讓傷者躺下,以使火焰不致燒傷面部,并往傷者身上潑水,可在地上翻滾以撲滅火焰,或趴在有水的洼地、池中熄滅火焰或者用厚外衣、毯子等把傷者裹住隔絕空氣,以撲滅火焰。
4)如果觸電者昏迷,應把他安置成臥式,使他保持溫暖、舒適,并立即施行觸電急救、人工呼吸。
5)雷電事故發生時,應當依據《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規定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6)對傷著進行急救的同時,與醫院聯系,及時轉送。
4 人員自救:
a. 總體原則:一是人體的位置盡量降低,以減少直接雷擊的危險;二是人體與地面的接觸部分如雙腳要盡量靠近,與地面接觸越小愈好,以減少“跨步電壓”。
b. 在雷電交加時,感到皮膚刺痛或頭發豎起,是雷電將至的先兆,應立即躲避。
c. 如果身處樹木、樓房等高大物體,就應該馬上離開。如果來不及離開高大的物體,應該找些干燥的絕緣物放在地下,坐在上面,采用下蹲的避雷姿勢,注意雙腳并攏。雙手合攏切勿放在地面上。
d. 遠離鐵欄及其他金屬物體。并非直接的電擊才足以致命。閃電擊中導電體后,電能是在瞬間釋放出來的,向兩旁射出的電弧遠達好幾米。此外,熾熱的電光使四周空氣急劇膨脹,產生沖擊波。這些沖擊波發出的聲音,就是雷聲。若在近處聽到,強大的聲波可能震傷肺部,嚴重時可把人震死。
e. 雷雨時如果身在空曠的地方,應該馬上蹲在地上,這樣可減少遭雷擊的危險。不要用手撐地,應雙手抱膝,胸口緊貼膝蓋,盡量低頭。
f. 空曠地帶、孤樹和孤立草棚等應該回避,因為它們易遭雷擊。
g. 雷電期間應盡量回避未安裝避雷設備的高大物體,如在建建筑物頂部、高塔、大吊車、等制高點上。
h. 正在駕車,應留在車內。車殼是金屬的,因屏蔽作用,就算閃電擊中汽車,也不會傷人,因此,車廂是躲避雷擊的理想地方。但是雷電期間最好不要騎馬、騎自行車、騎摩托車和開敝蓬拖拉機。
i. 如在屋內,應把電視的戶外天線插頭和電源插頭拔掉。不要靠近窗口,盡可能遠離電燈、電線、電話線等引入線,在沒有裝避雷裝置的建筑內則要避開鋼柱、自來水管和暖氣管道,以防雷電電流經它們竄入人體。此外,室內如人員較多,相互間應相隔幾米為好。如在戶外,穿橡膠底的鞋或長靴有保護作用,但也不是完全保險。
j. 緊閉門窗,防止側擊雷和球雷侵入。
k. 不要靠近高壓設備或在高低壓線路下方行走。
3 預防措施
3.1 組織定期學習《電業安全規程》 ,加強用電安全意識;
3.2 加強電力設施的維護,防止設備老化造成的誤觸電事故;
3.3 加強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誤觸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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