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7發布 2002-09-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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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大型火力發電廠除灰系統設計應遵循的原則與建設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汽輪發電機組容量125MW及以上凝汽式發電廠的除灰設計,也適用于50MW及以上供熱式機組的熱電廠和采用潔凈煤發電技術的發電廠的除灰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或擴建電廠的除灰設計,改建工程的除灰設計可參照使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