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火電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電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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