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4發布 2003-12-01實施
[pdf]格式
1 總則
1.0.1 為加強施工企業生產的監督管理,科學地評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及相應的安全生產能力,實現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促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施工企業及政府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業績的評價,以及在此基礎上對企業安全生產能力的綜合評價。
1.0.3 本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現行國家標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的要求制定。
下一篇:雜物電梯JG 13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