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6發布 2011-05-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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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在用礦用自卸汽車安全檢驗的項目、技術要求、檢驗方法、判定規則和檢驗周期。
本標準適用于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在用礦用自卸汽車現場檢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